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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属地区:南充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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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属行业:其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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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止时间:-
一、采购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LSBJ-2025-001号
2.采购项目名称:红光路周边活动板房经营管理服务项目
3.采购人:南充意兴佳商业运营管理有限公司
4.采购代理机构:四川立尚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二、采购项目简介
南充意兴佳商业运营管理有限公司拟采购红光路周边活动板房经营管理服务一项,本项目共6个包,每个包确定一个供应商。
公告方式:本次比价采购活动在四川招投标网(www.scbid.com)上以公告形式发布。
三、报价要求
采购包1:成品活动板房便民服务点1(大南街30.24㎡):经营管理费不低于20万元/年。
采购包2:成品活动板房便民服务点2(孔迩街40㎡):经营管理费不低于3万元/年。
采购包3:成品活动板房便民服务点3(大润发门口1号34㎡):经营管理费不低于12万元/年。
采购包4:成品活动板房便民服务点4(大润发门口2号34㎡):经营管理费不低于7万元/年。
采购包5:成品活动板房便民服务点5(文峰街一段32㎡):经营管理费不低于4万元/年。
采购包6:成品活动板房便民服务点6(大润发门口3号20㎡):经营管理费不低于5万元/年。
注:低于经营管理费底价的响应为无效响应。
三、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应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公司成立不足三年的从成立之日起算)
6、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7、本次采购活动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五、比价时间、地点
比价时间:2025年01月10日10:00:00(北京时间)。
比价地点:四川省南充市顺庆区学院街联科巷11号。
六、采购要求
本项目供应商资格条件要求、技术服务要求、商务要求、响应文件格式详见报价要求。
七、联系方式
十一、联系方式
采 购 人:南充意兴佳商业运营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四川省南充市顺庆区湖州街43号附1号1楼 2号(桑园路社区居民委员会办公室内)
联 系 人:戚女士
联系电话:19960805204
采购代理机构:四川立尚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四川省成都市武侯区草金路南段205号
项目咨询地址:南充市高坪区江东中路三段万达广场3幢6楼5号
开户银行:工行成都滨江同辉支行
银行账号:4402265109100203965
报名咨询联系人:王女士 电话:19150599816
财务咨询联系人:蒋女士 电话:19150599816
项目咨询联系人:程女士 电话:19150599816
电子邮件:lishangzhaobiao@qq.com
报价要求:
一、供应商资格条件要求
(一)满足以下规定的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①供应商若为企业法人: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营业执照”;未换证的提供“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②若为事业法人: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法人登记证书”;未换证的提交“事业法人登记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③若为其他组织:提供“对应主管部门颁发的准许执业证明文件或营业执照”;④若为个体工商户: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营业执照副本”或“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⑤若为自然人:提供“身份证明材料”。以上均提供复印件)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①具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证明材料:A、可提供2023年度(含)至今(任意一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包含审计报告和审计报告中所涉及的财务报表和报表附注);B、也可提供2023年度(含)至今(任意一年度)供应商内部的财务报表(财务报表内容至少包含并体现资产负债情况);C、也可提供截止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日一年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D、供应商注册时间截止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日不足一年的,也可提供公司的备案章程。(以上均提供复印件)E、也可提供具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承诺函(原件)。
②提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承诺函;(原件)
3、提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承诺函;(原件)
4、①提供2024年1月至今任意一个月的纳税证明材料复印件或有依法缴纳税收良好记录的承诺函原件;(注:证明材料可为银行电子回单或税务部门出具的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或有效票据的复印件)
②提供2024年1月至今任意一个月的社保缴纳证明材料复印件或有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良好记录的承诺函原件;(注:证明材料为银行电子回单或社保部门出具的社保缴纳证明材料或有效票据复印件)
③依法免税和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
5、提供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承诺函;(原件)(公司成立不足三年的从成立之日起算)
6、提供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的承诺函;(原件)
(二)其他类似效力要求相关证明材料(自然人除外):
1、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明材料复印件;
2、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书原件及授权代表身份证明材料复印件。
★二、技术服务要求
(一)成交供应商遵循的基本原则
1、经营要求
(1)依法依规经营。供应商须严格按照国家法律法规经营,因供应商自身原因受到各级管理部门处罚的,自行承担全部责任,采购人不负连带责任。
(2)禁止经营易燃易爆物品及其他违规销售品,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相关部门的管理。由采购人负责日常监管工作。
(3)自觉接受采购人和政府管理部门的监督管理。供应商须无条件服从采购人和政府管理部门对活动板房环境卫生、安全、经营品种、经营时间、服务态度和商品价格的监督管理。
(4)供应商应与采购人签合同时确认项目经营内容,若需变更经营项目须经采购人同意,否则不得随意变更。
2、供应商必须向相关政府部门办理经营活动板房的各种手续。根据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和合同的约定,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3、供应商应严格遵守国家食品安全相关法规及采购人要求,对出售的食品安全承担全部责任。供应商必须保证供货质量和经营安全,对相关人员、场地、设施设备及项目运行安全负责。
4、供应商必须合法用工。如供应商员工在合同期内发生的各类纠纷均由供应商负责处理,采购人不负任何责任。供应商聘请的人员其劳动关系、社保、安全等均由供应商负责。
5、供应商如需对活动板房进行装修、改造,应向采购人提交书面申请,经采购人同意后方可执行。供应商装修、改造、拆除设施设备均不得改变房屋原有结构,不影响房屋安全。合同终止或解除后供应商有权拆除自己投入的可拆除设施、设备,但不能拆除、损坏不属于供应商投入的装修、改造部分。供应商自行投入装修及设备,无论能否拆除,采购人均不予补偿任何费用。
6、该活动板房只限成交供应商经营使用,不得转包或变相转包给第三方,一经查实视为违约,采购人有权解除合同,供应商须无条件退还活动板房。经营管理费和合同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并追究相应的违约责任。
7、采购人负责活动板房的水电开通,协助供应商办理相关经营证件,提供完整可用的活动板房,自合同签订之日起活动板房所发生的与经营有关的人工工资、税收、水费、电费、电话费、网络通信费、物业、环境卫生、安全及板房的日常维护等一切费用均由供应商承担,若因延期缴费所产生的费用及后果概由供应商负责。
8、供应商自行添置的相关设施设备,自行负责,合同期满撤离时不得要求采购人给予任何补偿或作任何处置。
9、为支持街道基层治理工作,为群众提供力所能及的便民服务,供应商需在本成品活动板房设立便民服务(爱心)点,为环卫工人、交警等提供热水、充电等暖心服务。
10、合同期限内,供应商须配合区政府、街道办事处等单位对本成品活动板房附属设施及周边环境进行整体规划、打造。
11、因特殊原因(如不可抗力因素或政策等)导致无法经营的情况,采购人按日退还剩余日经营管理费及履约保证金,不向供应商支付其他费用。
(二)安全责任
合同履行期内,供应商自行负责活动板房与经营相关的管理安全、食品卫生安全、消防治安安全等。采购人将不定期对供应商进行安全检査,供应商应积极配合。若发生安全事故,供应商自行承担由此产生的经济和法律责任。
(三)违约责任
1、双方必须遵守合同并执行合同中的各项规定,保证合同的正常履行。如有违反合同的情形,需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2、如因供应商在经营服务过程中给采购人造成损失或侵害,包括但不限于采购人自身的财产损失、由此而导致的采购人对任何第三方的法律责任等,供应商对此均应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3、合同期内,供应商确需解除合同时须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告知采购人,供应商没有造成活动板房损坏的,采购人无息退还履约保证金,若给采购人造成损失的,还应依法赔偿。
4、合同终止或解除后,供应商应于终止或解除之日起10日内腾退活动板房。如未按期腾退,采购人有权向供应商按日收取日经营管理费2倍的费用。该费用采购人有权直接在履约保证金中扣除,不足部分可另行向供应商主张。
★三、商务要求
1、经营管理服务期限
服务期限以经营管理服务合同约定为准。合同期满,原经营方无条件撤离,无条件将活动板房交还给采购人,撤租时保证场地完好、干净整洁。经营管理费年度递增以经营管理服务合同约定为准。
2、服务地点:由采购人指定。
3、费用支付
3.1、履约保证金:以经营管理服务合同约定为准,供应商自收到成交通知书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一次性向采购人缴纳履约保证金。合同期满,供应商无违约责任,采购人无息退还供应商履约保证金。
3.2、供应商第一年度的经营管理费在合同签订后7个工作日内一次性转入采购人指定账户;供应商第二年度的经营管理费在第一年度期满前一个月一次性转入采购人指定账户,以此类推,采取先付后用原则。
4、定标原则
每个采购包以最高经营管理费者成交。已成交的供应商不进入其他采购包的推荐排名,与被推荐排名第一的供应商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再进入其他采购包的推荐排名。
5、活动板房产权属采购人所有,相关设施在签订合同时现场办理交接手续。
6、经营管理考核办法
采购人每年对供应商的经营服务及管理质量情况进行考核。考核总分值为100分,考核分数在60分以下(不含60分),为不合格,60-79为合格,80-89为良好,90-100为优秀。若年度考核不合格,采购人有权解除合同。
附件:
活动板房经营管理服务质量考核表
序号 | 考核内容及扣分标准 | 分值 | 每次扣 分值 | 评分 |
1. | 销售假冒伪劣商品或无证、过期、变质食品、有害商品。 | 10 | 2 | |
2. | 消防安全设施、设备不全的,或消防设备损坏严重而造成安全责任事故、后果严重的,私拉乱接电源。 | 20 | 2 | |
3. | 未按相关法律、法规和已签订的合同约定建立相应管理制度或执行制度不力,经营管理混乱,不按照相关规定配合采购人工作的,被相关行政部门处罚且限期整改不力的。 | 20 | 2 | |
4. | 对板房主体结构进行非法拆改的。 | 15 | 3 | |
5. | 经营违规销售品,经采购人规劝,限期整改不力的。 | 10 | 1 | |
6. | 板房经营期间: 1.设备未指定专人管理和操作,清洁设备时未断掉电源,出现安全事故的。 2.未正确使用电器,违规操作,出现零件松动或设备故障未报修。 3.未按要求保持地面整洁,未及时清理油污和积水导致滑倒他人。 4.未按照食品安全管理要求开展“灭四害”工作。 5.经营场地设施设备损坏的未维修,出现安全事故的。 | 25 | 1 | |
备注:直至扣完该项分值。 | 100 |
注:以上打★号的为本次采购项目的实质性要求,不允许有负偏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