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绿色清单”能否领跑绿色消费
“政府绿色采购制度利用市场机制对全社会的生产和消费行为进行引导,体现出以综合手段保护环境的要求,以树立政府机构的环保形象、引导公众绿色消费。”这就是政府推出“绿色清单”的初衷。
而《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和产品清单,正是为把政府的初衷变成可操作的实施办法提供了制度和政策上的保障。但“绿色清单”能否真正推动社会的绿色采购和绿色消费呢?
“政府采购‘绿色清单’对绿色消费的意义是很明显的。政府每年花数千亿元进行采购,是一个庞大的采购市场,对于任何一个有眼光、有智慧的企业而言,这都是不应该且不能忽视的一块市场。”国家环境保护总局环境与经济政策研究中心的一位专家对记者说,“绿色清单”的影响力首先体现在企业上,企业会为了政府采购这个市场而去努力提高其产品质量、去做好其市场。随着政府采购量的逐年增长,进入“绿色清单”的企业也会越来越多。
“对于消费者的影响是间接的。”国家环境保护总局环境与经济政策研究中心的这位专家进一步分析,“在社会上,政府是权威的象征,因此能够入选政府采购的目录的产品自然是质量信得过的产品了。因此,假以时日,入选政府采购目录的产品也会成为老百姓消费的首选产品。”
正是基于这些分析,该专家认为,“绿色清单”对推动整个社会的绿色消费具有非常现实的意义。而这也正是《政府采购法》实施几年以来,直到2006年才正式拿出首份政府采购绿色清单的原因之所在。
但是一位入选“绿色清单”的木地板企业总裁对记者表示,不能过分夸大政府采购的影响力,“政府采购,在本质上也是一种普通的消费行为,尽管总体消费量很大,但分到木地板这一块的消费份额,相比整个木地板市场消费而言并不具有绝对的影响力。”
在该地板总裁看来,政府采购不能够成为推动行业绿色消费的舵手。这除了消费量的影响之外,还有一个重要因素在于政府采购中的某些灰色交易。“事实上,现在政府采购中灰色交易并不是什么新鲜事物,已经是公开的秘密了。正是由于这种灰色交易的存在,才导致了某些低品质企业在政府采购中渔利。”
对于该地板总裁的忧虑,国家环境保护总局环境与经济政策研究中心的那位专家并没有直接回答记者的提问。她只是表示,首先,政府绿色采购清单是一个动态的清单,它会根据情况进行调整。另外,并不是说以后政府采购只能选择在清单内的产品,而是说“在性能、技术、服务等指标同等条件下”要优先选择清单内的产品。
“‘绿色清单’距离引领绿色消费还有多远?这段路程还很远。”前面提到的那位地板总裁说。
不过,在国家环境保护总局环境发展中心主任陈燕平看来,“政府绿色采购因具有消费规模大和市场带动作用明显等特点,可以成为引领绿色消费的重要手段,是中国建立可持续消费模式的突破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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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外绿色采购
美国——美国政府绿色采购的法律依据是联邦的各项法律法规及总统令。1991年发布的总统令规定,政府必须要优先采购绿色产品。1993年,美国总统克林顿签署总统令,规定联邦政府机构必须要采购“能源之星”标志产品,从而极大地促进了“能源之星”标志制度的发展,并使其成为国际节能基准。目前,美国95%的监视器、80%的电脑均符合“能源之星”标准。
日本——1994年日本滋贺县率先制定出绿色采购方针,开始了日本有组织的绿色采购活动。1996年,日本政府与各产业团体联合成立了绿色采购网络,标志着自主性的绿色采购活动在全国范围内展开。日本政府于2000年颁布了《绿色采购法》,并从2001年4月1日起全面施行。现在,日本各行政机关均制定了绿色采购方针,有166种物品被定为政府优先选购物品,其中原料为100%废纸、白色度不足70%的复印纸被定为最优先购买物品。2001年,政府特定购买物品的采购比例已达到了92.6%;再生复印纸在整个特定购买物品中所占的比例已经由2000年的11.6%上升到了2001年的23.6%。
德国——德国是世界上最早开展环境标志认证的国家,也是较早开展绿色采购的国家。德国于1978年开始推行蓝天使环保标志制度,规定政府机构优先购买环保标志产品。到2005年,德国环境标志产品已达7500多种,占全国销售商品总数的30%。德国绿色采购的原则为:杜绝浪费;鼓励购买环境友好型和有益于人类身体健康的产品;购买的产品还应具有耐久性、可回收、可维修、易回收处置等特性。
欧盟——在借鉴日本绿色采购网络成功经验的基础上,欧盟执行委员会总理事会以委托契约的方式成立了欧洲绿色采购网络组织。目前,欧盟的公共采购占其成员国国内生产总值(GDP)的14%,其中绿色采购占公共采购的平均份额为19%,瑞典达50%、丹麦40%、德国30%、奥地利28%、英国23%,均超过了欧盟的平均值。比如,2004年雅典奥运会场馆家具的装修全部采用的是水性漆。
来源:中国商报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