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审计厅日前做出的是2005年全省政府采购工作的审计结果,湖南省财政厅政府采购办公室主任黄卫认为其对2007年已经进行到一半的政府采购工作的参考作用有限。
南京审计学院经济学院院长裴育说,据他的了解,目前政府采购工作的审计对象不全面,对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审计开展得比较多,对供应商的审计则比较少。
江苏省江阳市审计局工作人员陈红也表示,审计机关工作量大、人员不足是阻碍政府采购审计工作顺利开展的一大障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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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采购审计工作若想顺利开展必须跨越这些障碍,如何跨越?业内专业建议,可以采取将不同审计方式结合的办法。
“全面审计+重点审计”
所谓全面审计,是指审计机关对各个政府采购当事人以及政府采购的全过程进行逐项审计。这种审计方式具有全面的特点,更容易发现问题,但耗时、耗力,成本较大。重点审计是指针对政府采购活动的某一个环节、某一个对象开展的集中审计,其优点是耗费的时间、精力较少,针对性强。
陈红表示,如果要使采购结果更具有针对性,必须采取全面审计、重点审计相结合的方法。
“事后审计+事中审计”
事后审计是指一个年度的政府采购活动结束后所开展的集中性审查工作。这样的审计可以获得这一年的政府采购资料,具有彻底查明该年政府采购情况、集中总结问题的优势,便于审计机关集中提出整改措施。但政府采购是一项动态性很强的工作,事后审计很可能发生审计结果不能代表当前政府采购状况的问题,措施的针对性也将被削弱。
“这个弊端需要事中审计的方式来弥补”,陈红如是说。所谓事中审计,是指审计机关对政府采购开展过程中所开展的审计。比如,审计机关可以在年初审计政府采购预算与政府采购计划的编制情况,年末集中审计财政资金的支付和使用情况等。
如此的结合,不但解决了目前审计时效性差、“明日黄花”的缺陷,也在一定程度上缓解了事后集中审计工作量大、人员不足的问题。
“传统审计+现代审计”
裴育介绍说,传统的审计方法主要包括查账审计和查证审计两种。
所谓查账审计,是指审计机关依据政府采购的法律法规、规章,对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各种业务资料进行逐项阅读和审查,从而得出结论的方法。所谓查证审计,是指审计机关根据查账法所查出的问题,进行集中检查,外围调查、实地取证的审计方法。
但是,以上两种审计方法花费时间长、工作量大。“目前,联网审计的方法正逐渐被推广”,裴育说。所谓联网审计是指,将现代化信息技术、计算机网络技术运用到政府审计工作中,在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采购人以及采购代理机构之间建立资料数据库,实现财务信息共享,提高审计效率。
“延伸审计+审计调查”
裴育介绍,所谓延伸审计就是扩大审计主体、深化审计内容的一种审计方式。从某种意义上说,延伸审计是揭露违规、违纪、违法问题,发现暗箱操作行为的利器,是审计发现和揭露大案、要案线索的重要手段。
他建议,对政府采购的审计也应该进行延伸,如延伸到对供应商进行审计;对供应商合同的签订过程、产品的生产过程等方面的审计,不但可以进一步规范供应商的行为,而且也可以从供应商提供的资料中发现其他政府采购当事人违规违法行为的重要线索和证据。
为了进一步丰富审计报告的内容,弥补常规审计不够全面的缺陷,陈红认为,可以将问卷调查、访问调查等审计调查方式与常规审计相结合,从而进一步提高审计效果的科学性、准确性,督促政府采购工作的规范发展。
来源:政府采购信息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