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常听供应商说,每次制作投标文件都有一种如履薄冰的感觉,不是担心这里出问题,就是担心那里有故障,每次投标都要等结果出来后才能睡上一个好觉。近日,笔者却听说某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的项目负责人因为制作招标文件而寝食难安。“3个多月过去了,我还是没法走出那个阴影,我觉得自己患了强迫症。” 某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的项目负责人小徐说。
据小徐介绍,在他们单位,招标文件有纸质的,也有电子版的。路途遥远的供应商,在网上注册、下载即可。今年7月,作为项目负责人,小徐组织了一次电梯招标。招标文件打印前,小徐仔细看了;上传在网上前,小徐也反复看了。但在结果出来后,却出了一个令所有人都震惊的问题——有供应商对该项目的招标提出质疑,供应商认为自己没有经营许可证不应该被废标,因为这不是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
面对供应商的质疑,小徐觉得对方是睁着眼睛说瞎话,要求经营许可证这个条件前明明加了“*”,怎么可能不是实质性条款呢?随即,小徐气愤地把提出质疑的供应商叫来,当面把打印出来的招标文件上的相应条款指给他看。岂料,这位供应商却惊讶地叫了起来:“这是怎么回事?这个‘*’怎么会有?一定是你们给加上了。我下载的时候分明是没有的。”听供应商这么说,小徐可有些恼了:“招标文件是可以随便改的吗?”说着,小徐马上又打开网站,查找招标文件电子版上的相应条款,以澄清供应商提出的问题。但结果却让小徐目瞪口呆:打开的电子版招标文件上的相应条款前,根本就没有“*”。
小徐一下子懵了。
过了好一会儿,小徐才慢慢镇定下来:“制作招标文件时,我确实加了‘*’,至于网站上的文件为什么没有,我查清了给您答复。”把供应商打发走后,小徐不知所措地坐在电脑前:谁能给我答案?我该如何度过这个难关?……
担心和恐惧之余,小徐开始整理电脑桌,还擦起了键盘。擦着,擦着,小徐突然发现新打开的一个word文档里面的内容没了。——会不会是在上传文件前,有人不小心动了电脑?
第二天,小徐就出现的问题向主任做了深刻检讨。鉴于小徐平时的表现,主任没有太多批评,只是召集此次招标的所有当事人,对此次采购出现的事故解释并致歉,同时请求监管部门批准,对该项目重新招标。
最后,小徐不无感慨地说,“看似一个符号,其实是一个重大事故啊。《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第十九条已经明确规定,纸质招标文件应当与电子招标文件保持一致,而且还规定二者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或许有人会说,这只不过是漏了个符号而已。其实,一个符号错了,就可能改变整个采购结果。”
来源:政府采购信息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