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台采购标准促进源头节约”系列报道之三
一线工作人员是主力 地方标准是经验--
今年7月2日,国务院机关事务管理局印发了《中央国家机关办公设备和办公家具配置标准(试行)》,对中央国家机关办公设备和办公家具配备的数量、价格上限标准,以及最低使用年限标准做出了具体规定。
国管局这一标准的出台,引起了业界的广泛关注。业界人士普遍认为,尽管这一标准只适用于行政经费在国务院的部分中央单位,且个别标准的价格限额还有值得商榷之处,但无论如何,国管局这一标准填补了政府通用资产标准的空缺,具有开创性意义和良好的示范效应,对于苦候采购标准多年的政采从业人员是难得的好消息。
那么,一个好的采购标准,到底该如何制定呢?
应该多听采购一线的声音
无论由谁来制定标准,业界公认的一个看法是,好的采购标准的出台,离不开政府采购操作一线的参与和配合。
“集采机构是政府采购工作的一线,掌握大量市场行情和产品性能方面的信息,对于采购标准的制定具有不可替代的作用。都是政府的工作,集采机构理应积极参与。”中央国家机关政府采购中心综合处处长高志刚说。而据中央国家机关政府采购中心信息服务处处长何滨介绍,此次国管局办公设备和办公家具配置标准的出台过程中,国采中心根据需要提供了大量的政府采购统计数据,有力地配合了相关工作的进行。
青海省在去年由财政、监察、审计三家联合下发了《青海省省本级机关资产配置办法(试行)》,对于办公用房修缮、车辆购置、办公家具和办公设备的采购标准做出了详细规定,青海省政府采购中心在标准的制定方面发挥的作用更加明显。据青海省政府采购中心副主任马宝生介绍,青海的配置标准中,一些价格上限是直接根据采购中心提供的数据确定的。“比如电脑的价格上限,我们对近两年采购的所有品牌的电脑的台数和总价格进行统计,再用总价格除以总台数,得出的数据作为市场平均价,最后确定为电脑采购的价格上限。”马宝生介绍说。
地方标准可以借鉴
近年来,随着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工作不断受到重视,不少地方也出台了自己的资产配置标准作为规范管理的手段。而这些配置标准无一例外都成为了指导政府采购操作的标准。
要出台全国性的采购标准,无疑各地的宝贵经验是值得借鉴的。据国管局资产司有关人士介绍,该司制定办公设备和办公家具配置标准时,也借鉴了福建厦门和江苏常州制定的采购标准。
据政府采购信息报记者了解,目前已经正式制定资产配置标准的地方,有福建省、青海省、海南省、深圳市、厦门市等,北京市则正在对标准进行内部试用,此外还有一些地方如湖北省等正在考虑制定本省的标准。
这些地方的标准制定和试用,都取得了宝贵的经验,其中深圳已经多次根据实际进行了标准的调整,厦门也进行了一次调整,这些都可以为全国标准的出台提供有益借鉴。有一点特别需要提出的是,上述地方的资产配置标准,无一例外都是由财政部门制定的。
除了地方的采购标准,国际上的采购标准也是可以作为借鉴的。国管局在制定标准过程中也借鉴了国际上的经验。
制定原则:宜粗不宜细
财政部财政科学研究所副所长白景明对制定全国性的采购标准也持赞同意见。“无标准的支出是无边界的支出,全国性标准是必要的。”他对政府采购信息报记者说。
不过白景明强调,制定全国性标准要注意一个原则,就是宜粗不宜细。“各地财力差距很大,不同的政府部门担负的职能也有很大不同,各地气候条件差异也很大,因此标准不宜太细。”他建议对相应物品设定一个相对的价格上限,还可以针对不同的地区对标准进行分类,特殊地区如高寒地区、少数民族地区可以根据需要确定特殊的标准。此外,还应该注意分权,给地方留下自己的空间。
高志刚和白景明的看法也一样,主张全国性标准要有足够的弹性。“制定全国性标准是一个正确的大方向,有很多产品是具有全国普遍适用的特性的,尤其硬件产品,这是制定统一标准的基础。”他说。不过,地区差异的存在是一个客观事实,因此既要有统一,又要有区别,“但推出标准是政府采购发展的客观需要,统一的标准必须要有。”
来源:政府采购信息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