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谈招标代理机构面临的机遇与挑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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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10年08月26日
上世纪末,我们国家开始在工程建设领域逐步推行招投标制度,这种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按照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采用有效竞争的手段实现资源配置最优化的交易方式,初步被人们认知和接受。2000年1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正式实施,明确了招标代理机构的法律地位,招标代理机构的产生有了坚实的法律基础,经过10年的发展,招标代理机构在招投标活动中起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招投标活动越来越受到社会的关注。
一、招标代理市场繁荣的原因探求
随着招标投标制度在我国建设领域的逐步推行和不断完善,招标代理机构在短时间内得到蓬勃发展和繁荣,我们究其根源,原因是什么?我们不能怀疑政策支持和一系列规范制度的确立是招标代理行业发展的一个重要原因,也不能怀疑国家确定的招投标基本制度与现行建设制度改革要求的适应性对招投标行业的促进作用,同时不能怀疑招投标基本知识理论的宣传深入和社会对招投标的认知程度的深入对招投标市场发育的有力促进。这些因素在行业发展中的重要作用毋庸置疑,但是显而易见是:市场对资源配置功能的要求才是主导了这一切的根本原因!不论是政策的出台、还是大量代理机构的产生,都是因为市场的需求。随着中国经济规模扩大,交易市场包括建设工程交易市场规模的急剧扩大,需要提供招标咨询服务的中介机构强力介入。招标采购方式在规范市场竞争行为、促进公平交易、提高经济效率、节约建设投资、实现资源优化配置等方面所起的作用和市场需求一拍即合,催化产生现在数量庞大的招标代理机构,这是招标代理行业得到快速发展最根本的原因。
二、市场化下招标代理行业的机遇与挑战
根据市场论的观点,市场经济是最能够激发和压榨人的智慧、勤奋、渴望和贪婪的机制,但是,这种最富有效率和活力的机制又最有可能酝酿成灾难和混乱,人们对招投标活动认知上的变化和市场对招标代理服务的大量需求,对招标代理机构的发展来说,一方面为大量招标代理机构的生存提供了必要市场条件,另一方面,市场也要求招标代理机构能够提供更为全面、专业、规范的咨询服务。如何充分利用市场竞争,提升整个行业水平,这是我们的机遇,扬弃无序竞争带来的灾难与混乱,这是我们的挑战。从市场经济的角度出发,我们如何兼得行业的公平竞争而又同时获得市场竞争的效率,这是我们整个行业参与人员都应该深思的问题。
多年来,人们也对这些问题进行了梳理和分析,提出了应对策略、方法和措施。但是,居安思危,行业繁荣的背后,隐藏着什么样的危机,面对纷繁复杂的市场,从政策制定、行业管理、企业自身运作等多个层面上如何应对,才能保证整个行业健康持续的发展。繁荣的深处,又隐藏着哪些制约发展的不利因素,我们有着深深的忧虑。
三、分析及应对
针对行业现实情况,以现行法律理论为基础,对如何规范和促进招标代理业的发展进行了思索和剖析,试图提出有针对性和实际应用价值的对策和建议。
1、招投标法各主体法律关系及招投标原则的简单分析
招投标法中主要的法律主体有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评标委员会、投标人,几者之间即互有联系,又被法律相互隔离;任何一方的独立活动都不能完成招投标活动,即几方又要相互协作,又有各自的法定活动范围,任何一方的越权活动或者独立性受到干扰都可能造成其它主体承担法律责任的风险增加,招标代理机构作为联系其它各方的独立中介组织,是独立公正的第三方,全程为招投标活动是否符合招投标双方权益、是否符合社会公共利益进行公证,其既要保证委托方利益不受损害,又要保证整个交易过程社会公信力不被破坏。招标人和投标人各自的利益诉求依赖于招标代理机构和评标委员会是否能独立有效的行使法定权利,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那么,招投标活动遵循的原则或者说我们在招投标过程中遇到法律法规没有明确操作依据的时候应该遵循什么,招投标法已经明确指出:“公开、公平、公正、诚实信用”,如果说招投标法是招投标活动的根本大法,那么,这一原则就是招投标法的根本大法,我们在招投标活动中要做出某一判定而又没有依据时,独立公正的第三方可否依据这一原则做出判决。建议各部门出台规定及操作规程时,能否考虑将这一判断规则写进去。
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各方的利益诉求与上述法律关系和原则都有相悖的地方。因此,在政策制定、行业监管等方面要注意的就是保证上述法律关系不被破坏,原则不被违背。否则,招投标活动将起不到该起的作用,市场存在的根本将被破坏,代理机构的发展更无从谈起。
2、没有统一管理和协调的招投标市场
我国长期实行计划经济体制,形成了“条块分割”的行政管理模式,在现阶段尚未完全打破,多个部门和地方分“条“和 分“块”进行管理。这种体制的弊端便是职能交叉、重复管理,政出多门,同时还滋生部门和地方保护主义,招投标市场被地方封锁和行业分割。这样,统一的招投标市场无法建立,有序竞争不能实现,管理和监督上述法律关系和原则的主体模糊、多头或者缺位,招标投标法律的严肃性和行政效率大打折扣,招投标法律各主体包括行政监督对法律的尊重和畏惧将荡然无存,毫无疑问,没有统一协调的招投标市场管理也将是制约招标代理机构发展的不利因素之一。
3、监管的缺失和错位
招投标活动各种违法违规行为对市场的培育和招投标活动的社会公信力造成巨大的破坏,从招标代理机构角度来讲,从业人员法律意识淡薄,专业技能和组织性、程序性、规范性意识不强,职业道德缺失,都是造成招投标活动不规范的症结所在。从招标人来讲,损害招投标活动主要体现在不按照建设程序办事、提前预定中标人、要求招标代理机构违规操作,从评标委员会角度,是独立性的缺失,从投标人来讲,是围标、串标等等。不论哪一方违规,都突破了上述的法律关系,违背了招投标的基本原则,因此,对行业的监管不建议以“管”带“监”。监管单位对招标人和代理机构业务实行全程控制,从报名条件设置、公告发布、招标文件编制、评标办法选用等事无巨细一起抓,这其实已经侵入了应该由招标人和招标代理的完成的工作,而相应的法律责任却由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承担,这是一种错位的监管,有效的监管应该是检查招标文件和程序组织是否突破上述各主体间法律关系,是否违背招投标基本原则,若是没有,具体的工作由专业技能丰富的、对项目情况了解、对招标成败负法律责任的招标代理和招标人来完成,那么整个活动就应该是合法的、有效的。
建立有效监管是设好程序、管住要害,对损害法律关系、违背原则的各法律主体及时做出处理。使违规的成本远大于收益,从而达到规范招标代理市场行为的效果。另外,投标人在上述法律关系中处于相对弱势地位,他们的失位和诉求渠道的不畅通,也是招投标活动违法行为频发的诱因,监管部门应从此获得对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有效监管方式,当法律自会处置一切的时候,违法将会是可怕的,市场也就得到了规范。
4、建立信用管理体系,全行业推行诚信创优活动
从经济学角度来看,诚信是一种稀缺性资源,是企业的信誉资本。一般来说,现代社会中的诚信既包括契约经济的经济学含义,又包含并侧重于伦理道德的社会学含义。诚信是商品社会的社会契约之一,是市场经济有序发展的前提。
随着我国招投标行业的发展,代理机构在拓展业务、代理过程中各种不诚信的行为已经损害了行业的形象,诚信的缺失,长久来看,会严重困扰企业经营,干扰市场经济秩序,会造成企业和整个社会运行成本的增加。因此,行业应该通过建立信用管理体系,推行诚信创优活动,推进行业自律,强化信用意识,健全信用记录、信用评价制度,为招投标行业的发展创造良好的信用环境。通过全社会公开、招标代理机构选择提供信用等级、对信用等级较差的企业进行限制性经营等手段,引导全行业守信经营,优化招投标环境。
5、通过资质管理对行业进行宏观调控
市场经济是资源配置的一种历史的方式,它有一定的滞后性,单纯依靠市场经济机制实现资源的有效配置需要一系列假定条件,而现实中这些条件往往难以同时具备,因而现代市场经济不排斥国家干预。目前我国招标代理行业的现状是代理资质类别较多,大多门槛不高,资质主管部门审批尺度差异,代理范围重复,造成招标代理机构数量急增,队伍良莠不齐,鱼龙混杂。但市场又有限,代理机构的过多过滥,必然导致市场的不规范竞争。资质管理应该设立可操作性的评价、降级、清出等制度,对操作不规范、业务水平不高的企业进行处罚,从宏观上对代理机构数量进行调控。
6、招标代理机构内部建设不符合市场的要求
招标代理是一个新行业,如何对企业内部进行管理,对行业来说,也是一个新的课题。代理机构内部管理的特殊性体现在企业经济利益和业务公正性的冲突,也就是说,作为一个盈利性的经营机构来说,他要保证获得利润,而作为具有社会公证性的中介机构,其业务行为的合法性又会使企业经营成本增加,对企业的工作人员来讲,这个原则也是难以把握的,那么,企业怎样通过各种规章制度、约束激励机制平衡这个问题也是各招标代理机构急于解决的问题。
另一个制约招标代理机构自身运作的问题是:如何对具有周期短、涉及不同行业、法律性程序性强、多种专业人员参与、事务性工作繁杂、动态变化等特点的招标代理项目进行有效的管理,业内也没有明显措施。各家招标代理机构都有自己的招标组织机构、服务组织模式和业务操作流程,但是,借鉴工程施工等项目管理经验的痕迹明显。
在行业内推行质量管理体系认证,对招标代理工作的要素进行划分,按照质量管理体系对招标代理项目各个重要节点加以控制,以确保招标代理服务产品最大程度满足顾客的期望和要求,这是行业内现在应对上述问题比较流行的做法。
健全招标代理机构企业内部管理机制,对规范招标市场行为,防范违规操作,提升行业整体实力都具有最现实的意义。
7、代理机构人才培养和行业人才梯队建设
人才是个永恒的话题,人才对企业和行业的发展来说,不可谓不重要。
招标代理是一种提供高智能专业服务的机构,其从业人员需要具有多学科工程专业知识、工程造价专业知识、较强的工程招投标和合同等相关的法律事务处理能力、干练的语言表达和协调各方办事的才能、娴熟的信息管理技能、丰富的实践经验以及良好的职业道德,招标代理服务水平一般化与行业内招标代理人才不足有极大的关系。人才,已成为各家企业发展的最大桎梏。
在目前社会没有相适应的招标代理人才培养机构不利条件下,代理机构本身需要建立人才储备战略、设立人才培养机制,利用企业的资源解决企业用人问题。
从行业管理者角度,其需要与社会办学力量合作,办班办校,加强招标代理人才梯队建设。
企业和社会力量相结合,辅助以招标师职业水平考试,推进招标师执业准入制度的建设,对人才从培养、使用、监管几方面规范代理行为,能够起到提升行业水平的作用。
四、招标代理行业的发展方向
招标代理机构只能从事单一的招标业务,其业务功能单一,知识附加值不高,发挥作用有限,无法站在工程项目管理全局高度为提高工程建设投资整体效益发挥更进一步的作用,导致招标代理机构自身造血功能不足,缺乏发展后劲,也难以适应工程管理体制改革、市场发展的需要。
将招标代理服务向前延伸至项目建议书、可研方面的咨询服务,向后拓展出项目管理、监理等服务,辅以项目全过程造价咨询等服务,全面的、全过程的工程咨询服务将是招标代理机构发展的方向。
来源:山西招投标网
一、招标代理市场繁荣的原因探求
随着招标投标制度在我国建设领域的逐步推行和不断完善,招标代理机构在短时间内得到蓬勃发展和繁荣,我们究其根源,原因是什么?我们不能怀疑政策支持和一系列规范制度的确立是招标代理行业发展的一个重要原因,也不能怀疑国家确定的招投标基本制度与现行建设制度改革要求的适应性对招投标行业的促进作用,同时不能怀疑招投标基本知识理论的宣传深入和社会对招投标的认知程度的深入对招投标市场发育的有力促进。这些因素在行业发展中的重要作用毋庸置疑,但是显而易见是:市场对资源配置功能的要求才是主导了这一切的根本原因!不论是政策的出台、还是大量代理机构的产生,都是因为市场的需求。随着中国经济规模扩大,交易市场包括建设工程交易市场规模的急剧扩大,需要提供招标咨询服务的中介机构强力介入。招标采购方式在规范市场竞争行为、促进公平交易、提高经济效率、节约建设投资、实现资源优化配置等方面所起的作用和市场需求一拍即合,催化产生现在数量庞大的招标代理机构,这是招标代理行业得到快速发展最根本的原因。
二、市场化下招标代理行业的机遇与挑战
根据市场论的观点,市场经济是最能够激发和压榨人的智慧、勤奋、渴望和贪婪的机制,但是,这种最富有效率和活力的机制又最有可能酝酿成灾难和混乱,人们对招投标活动认知上的变化和市场对招标代理服务的大量需求,对招标代理机构的发展来说,一方面为大量招标代理机构的生存提供了必要市场条件,另一方面,市场也要求招标代理机构能够提供更为全面、专业、规范的咨询服务。如何充分利用市场竞争,提升整个行业水平,这是我们的机遇,扬弃无序竞争带来的灾难与混乱,这是我们的挑战。从市场经济的角度出发,我们如何兼得行业的公平竞争而又同时获得市场竞争的效率,这是我们整个行业参与人员都应该深思的问题。
多年来,人们也对这些问题进行了梳理和分析,提出了应对策略、方法和措施。但是,居安思危,行业繁荣的背后,隐藏着什么样的危机,面对纷繁复杂的市场,从政策制定、行业管理、企业自身运作等多个层面上如何应对,才能保证整个行业健康持续的发展。繁荣的深处,又隐藏着哪些制约发展的不利因素,我们有着深深的忧虑。
三、分析及应对
针对行业现实情况,以现行法律理论为基础,对如何规范和促进招标代理业的发展进行了思索和剖析,试图提出有针对性和实际应用价值的对策和建议。
1、招投标法各主体法律关系及招投标原则的简单分析
招投标法中主要的法律主体有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评标委员会、投标人,几者之间即互有联系,又被法律相互隔离;任何一方的独立活动都不能完成招投标活动,即几方又要相互协作,又有各自的法定活动范围,任何一方的越权活动或者独立性受到干扰都可能造成其它主体承担法律责任的风险增加,招标代理机构作为联系其它各方的独立中介组织,是独立公正的第三方,全程为招投标活动是否符合招投标双方权益、是否符合社会公共利益进行公证,其既要保证委托方利益不受损害,又要保证整个交易过程社会公信力不被破坏。招标人和投标人各自的利益诉求依赖于招标代理机构和评标委员会是否能独立有效的行使法定权利,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那么,招投标活动遵循的原则或者说我们在招投标过程中遇到法律法规没有明确操作依据的时候应该遵循什么,招投标法已经明确指出:“公开、公平、公正、诚实信用”,如果说招投标法是招投标活动的根本大法,那么,这一原则就是招投标法的根本大法,我们在招投标活动中要做出某一判定而又没有依据时,独立公正的第三方可否依据这一原则做出判决。建议各部门出台规定及操作规程时,能否考虑将这一判断规则写进去。
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各方的利益诉求与上述法律关系和原则都有相悖的地方。因此,在政策制定、行业监管等方面要注意的就是保证上述法律关系不被破坏,原则不被违背。否则,招投标活动将起不到该起的作用,市场存在的根本将被破坏,代理机构的发展更无从谈起。
2、没有统一管理和协调的招投标市场
我国长期实行计划经济体制,形成了“条块分割”的行政管理模式,在现阶段尚未完全打破,多个部门和地方分“条“和 分“块”进行管理。这种体制的弊端便是职能交叉、重复管理,政出多门,同时还滋生部门和地方保护主义,招投标市场被地方封锁和行业分割。这样,统一的招投标市场无法建立,有序竞争不能实现,管理和监督上述法律关系和原则的主体模糊、多头或者缺位,招标投标法律的严肃性和行政效率大打折扣,招投标法律各主体包括行政监督对法律的尊重和畏惧将荡然无存,毫无疑问,没有统一协调的招投标市场管理也将是制约招标代理机构发展的不利因素之一。
3、监管的缺失和错位
招投标活动各种违法违规行为对市场的培育和招投标活动的社会公信力造成巨大的破坏,从招标代理机构角度来讲,从业人员法律意识淡薄,专业技能和组织性、程序性、规范性意识不强,职业道德缺失,都是造成招投标活动不规范的症结所在。从招标人来讲,损害招投标活动主要体现在不按照建设程序办事、提前预定中标人、要求招标代理机构违规操作,从评标委员会角度,是独立性的缺失,从投标人来讲,是围标、串标等等。不论哪一方违规,都突破了上述的法律关系,违背了招投标的基本原则,因此,对行业的监管不建议以“管”带“监”。监管单位对招标人和代理机构业务实行全程控制,从报名条件设置、公告发布、招标文件编制、评标办法选用等事无巨细一起抓,这其实已经侵入了应该由招标人和招标代理的完成的工作,而相应的法律责任却由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承担,这是一种错位的监管,有效的监管应该是检查招标文件和程序组织是否突破上述各主体间法律关系,是否违背招投标基本原则,若是没有,具体的工作由专业技能丰富的、对项目情况了解、对招标成败负法律责任的招标代理和招标人来完成,那么整个活动就应该是合法的、有效的。
建立有效监管是设好程序、管住要害,对损害法律关系、违背原则的各法律主体及时做出处理。使违规的成本远大于收益,从而达到规范招标代理市场行为的效果。另外,投标人在上述法律关系中处于相对弱势地位,他们的失位和诉求渠道的不畅通,也是招投标活动违法行为频发的诱因,监管部门应从此获得对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有效监管方式,当法律自会处置一切的时候,违法将会是可怕的,市场也就得到了规范。
4、建立信用管理体系,全行业推行诚信创优活动
从经济学角度来看,诚信是一种稀缺性资源,是企业的信誉资本。一般来说,现代社会中的诚信既包括契约经济的经济学含义,又包含并侧重于伦理道德的社会学含义。诚信是商品社会的社会契约之一,是市场经济有序发展的前提。
随着我国招投标行业的发展,代理机构在拓展业务、代理过程中各种不诚信的行为已经损害了行业的形象,诚信的缺失,长久来看,会严重困扰企业经营,干扰市场经济秩序,会造成企业和整个社会运行成本的增加。因此,行业应该通过建立信用管理体系,推行诚信创优活动,推进行业自律,强化信用意识,健全信用记录、信用评价制度,为招投标行业的发展创造良好的信用环境。通过全社会公开、招标代理机构选择提供信用等级、对信用等级较差的企业进行限制性经营等手段,引导全行业守信经营,优化招投标环境。
5、通过资质管理对行业进行宏观调控
市场经济是资源配置的一种历史的方式,它有一定的滞后性,单纯依靠市场经济机制实现资源的有效配置需要一系列假定条件,而现实中这些条件往往难以同时具备,因而现代市场经济不排斥国家干预。目前我国招标代理行业的现状是代理资质类别较多,大多门槛不高,资质主管部门审批尺度差异,代理范围重复,造成招标代理机构数量急增,队伍良莠不齐,鱼龙混杂。但市场又有限,代理机构的过多过滥,必然导致市场的不规范竞争。资质管理应该设立可操作性的评价、降级、清出等制度,对操作不规范、业务水平不高的企业进行处罚,从宏观上对代理机构数量进行调控。
6、招标代理机构内部建设不符合市场的要求
招标代理是一个新行业,如何对企业内部进行管理,对行业来说,也是一个新的课题。代理机构内部管理的特殊性体现在企业经济利益和业务公正性的冲突,也就是说,作为一个盈利性的经营机构来说,他要保证获得利润,而作为具有社会公证性的中介机构,其业务行为的合法性又会使企业经营成本增加,对企业的工作人员来讲,这个原则也是难以把握的,那么,企业怎样通过各种规章制度、约束激励机制平衡这个问题也是各招标代理机构急于解决的问题。
另一个制约招标代理机构自身运作的问题是:如何对具有周期短、涉及不同行业、法律性程序性强、多种专业人员参与、事务性工作繁杂、动态变化等特点的招标代理项目进行有效的管理,业内也没有明显措施。各家招标代理机构都有自己的招标组织机构、服务组织模式和业务操作流程,但是,借鉴工程施工等项目管理经验的痕迹明显。
在行业内推行质量管理体系认证,对招标代理工作的要素进行划分,按照质量管理体系对招标代理项目各个重要节点加以控制,以确保招标代理服务产品最大程度满足顾客的期望和要求,这是行业内现在应对上述问题比较流行的做法。
健全招标代理机构企业内部管理机制,对规范招标市场行为,防范违规操作,提升行业整体实力都具有最现实的意义。
7、代理机构人才培养和行业人才梯队建设
人才是个永恒的话题,人才对企业和行业的发展来说,不可谓不重要。
招标代理是一种提供高智能专业服务的机构,其从业人员需要具有多学科工程专业知识、工程造价专业知识、较强的工程招投标和合同等相关的法律事务处理能力、干练的语言表达和协调各方办事的才能、娴熟的信息管理技能、丰富的实践经验以及良好的职业道德,招标代理服务水平一般化与行业内招标代理人才不足有极大的关系。人才,已成为各家企业发展的最大桎梏。
在目前社会没有相适应的招标代理人才培养机构不利条件下,代理机构本身需要建立人才储备战略、设立人才培养机制,利用企业的资源解决企业用人问题。
从行业管理者角度,其需要与社会办学力量合作,办班办校,加强招标代理人才梯队建设。
企业和社会力量相结合,辅助以招标师职业水平考试,推进招标师执业准入制度的建设,对人才从培养、使用、监管几方面规范代理行为,能够起到提升行业水平的作用。
四、招标代理行业的发展方向
招标代理机构只能从事单一的招标业务,其业务功能单一,知识附加值不高,发挥作用有限,无法站在工程项目管理全局高度为提高工程建设投资整体效益发挥更进一步的作用,导致招标代理机构自身造血功能不足,缺乏发展后劲,也难以适应工程管理体制改革、市场发展的需要。
将招标代理服务向前延伸至项目建议书、可研方面的咨询服务,向后拓展出项目管理、监理等服务,辅以项目全过程造价咨询等服务,全面的、全过程的工程咨询服务将是招标代理机构发展的方向。
来源:山西招投标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