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采购真的价格高,时间长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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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10年09月27日
由于政府采购在我国实施的时间不长,社会各界对此还不太了解。一段时间以来,社会上传闻政府采购的商品价格高,采购时间长,果真如此吗?
价格高
政府采购的目的之一就是节约财政资金,既然是节约,理所应当的价格应该比个人买更便宜,而何来“价格高”?笔者认为有以下原因:
品牌差别:就像日常生活中的衣服一样,名牌和一般的衣服价格差别很大。同样,政府采购中的货物也存在品牌之间的价格差别,特别是电脑,从进口原装的IBM、DELL、HP,到国产的联想、方正、同方、实达等,再到一般的组装机,在配置相同的情况下,其价格差别是较大的,品牌机之间差价小的有一二百元,大的五六百元,品牌机和组装机差别就更大了,少则好几百元,多则差别二三千元,甚至更多。
指定品牌:由于用户单位在计划中就选定单一品牌,这样供应商就会利用其专卖、总经销等区域垄断价格的优势,而保持较高的价位,采购机构也无法通过品牌之间的竞争进行降价,以实现采购物美价廉商品的目的。
计划不准确:有些用户单位在报采购计划时,因对要买货物的系统、技术、功能、配置和市场不了解等原因,在计划中报的预算不准确。特别是有些项目如网络工程,招标后实际中标的价格要超出预算很多,或者由于支付等原因,故意报较低的预算。
时间差别:市场价格随时间变化而变动这是很正常的,特别是电脑的价格变化更是如此。有些商家为了促销而在一定时间内进行降价,时间过了就恢复原价。有些用户因不了解这些情况而进行对比,觉得政府采购的价格高。
配置差别:配置是指同一品牌同一系列产品中,由于功能要求不同而选用不同的技术指标、规格的配件,或不选用某些配件的行为,配置高相对应价格往往会高一些。
打包原因:在招标过程中,要把货物分门别类后进行分包招标,每个包要有一定的数量和规模(招标中不能拆包)。由于同一包中的货物有可能是很多单位的合在一起,招标后整包的中标价可能较低,但不排除包中个别单位的货物价格较高。
其他原因:除了上述列举的原因外,也有如个人或个别单位买商品不要供应商正式发票,或一货多票等,供应商因逃税等原因可以降价。还有一些供应商给有合作关系的单位(如大学、银行、企业等),供给特殊优惠价格的商品等。
建 议
政府采购之所以会节约资金,主要是因为规模效应和公平竞争的结果,如果离开这两个方面是难以实现政府采购的节约目标的。建议从以下几个方面来实现政府采购的物美价廉目标。
品牌可选:用户单位在报计划时按一般的要求,可以提出商品的功能和技术指标,而不定具体的品牌;或根据单位工作的特殊需要定几个可选的品牌。这样采购机构就可以通过市场的公平竞争,而采购到质量有保证、满足用户要求、服务可靠、价格合理的商品。
细化计划:用户单位在编制采购计划时,可以事先向有关方面的专家了解所需设备的技术和市场情况,保证所报计划预算的准确性。同时考虑全年或较长时间的采购量,以较大数量进行采购,形成规模效应降低价格,也可以避免分包中的个别货物价高的现象。
时间长
政府采购给人的感觉,从用户单位报采购计划到供应商供货,好象时间很长,其实这其中是有原因的。
程序原因:根据《政府采购法》和其他有关规定,一般情况下政府采购以公开招标为主。如果按公开招标进行采购,则从计划到供货,时间至少需要一个半月。其中,从用户报采购计划到采购管理机构汇总,这一过程一般要一个星期;下达计划到采购机构落实用户需求,自行组织采购或委托中介机构进行标书编制,这一阶段至少要一个星期;按《招标投标法》和《政府采购法》的规定自招标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止,最短不得少于20日;开标、评标、定标、签订合同到供货至少要10个工作日。
计划原因:有些用户单位由于采购计划的临时性和随机性,马上要使用了才想起要报采购计划,造成采购时间紧迫,再经过程序采购要一个半月,就显得时间很长。因此用户单位要及早进行采购计划编制,才能留出必要的采购时间,采购机构才能及时满足用户使用的要求。
供货原因:有些用户单位由于事先对市场行情变化不了解,所报计划中的商品,厂方已经停止生产或将要停止生产(如电脑等更新较快的产品),这样就可能招不到标,再变动计划后进行招标就造成时间很长的感觉。另外,用户要采购的是市场上比较紧缺的商品(如近一段时间较紧俏的汽车),即使招标后也要较长时间才能供货。
对 策
“公开、公平、公正”是政府采购工作的方针,针对用户的实际情况,在保证不违反有关政府采购规定的情况下,采购机构应尽量想方设法缩短采购时间,使用户满意。
加强预算工作:采购人要根据部门的实际进行年度预算的编制,在此基础上财政部门进行汇总和综合平衡,并经过人大会通过成为法定预算,采购执行部门严格按预算采购。这样一个年度成批量的采购,既能形成采购规模,操作上又有较充裕的时间。
协议采购:对于技术指标比较标准,价格变动不大的商品如汽车,采购机构直接同生产厂方进行谈判
争取较优惠的价格,形成厂方、本地经销商和采购机构三方面的采购协议。这样用户如要采购已订协议的商品,就可以在一个星期内拿到商品。
定点采购:对于技术含量较低、采购标的小、次数频繁的商品如办公用纸等,进行公开招标定点供应商,用户只要在定点供应商处进行采购就视同政府采购。对于服务类如公务车辆保险,也采取公开招标定点保险公司的办法,进行车辆投保。
提高效率:采购机构内部要加强自身建设,不断学习提高自己的业务能力和工作水平,并逐步实现电子化管理和网上招投标。同时树立良好的服务意识,真正急用户之所急,想用户之所想,提高工作效率,在保证程序规范的前提下,尽量缩短采购机构内部的运作时间,以实现优质、高效、用户满意的目标。
来源:政府采购信息报
价格高
政府采购的目的之一就是节约财政资金,既然是节约,理所应当的价格应该比个人买更便宜,而何来“价格高”?笔者认为有以下原因:
品牌差别:就像日常生活中的衣服一样,名牌和一般的衣服价格差别很大。同样,政府采购中的货物也存在品牌之间的价格差别,特别是电脑,从进口原装的IBM、DELL、HP,到国产的联想、方正、同方、实达等,再到一般的组装机,在配置相同的情况下,其价格差别是较大的,品牌机之间差价小的有一二百元,大的五六百元,品牌机和组装机差别就更大了,少则好几百元,多则差别二三千元,甚至更多。
指定品牌:由于用户单位在计划中就选定单一品牌,这样供应商就会利用其专卖、总经销等区域垄断价格的优势,而保持较高的价位,采购机构也无法通过品牌之间的竞争进行降价,以实现采购物美价廉商品的目的。
计划不准确:有些用户单位在报采购计划时,因对要买货物的系统、技术、功能、配置和市场不了解等原因,在计划中报的预算不准确。特别是有些项目如网络工程,招标后实际中标的价格要超出预算很多,或者由于支付等原因,故意报较低的预算。
时间差别:市场价格随时间变化而变动这是很正常的,特别是电脑的价格变化更是如此。有些商家为了促销而在一定时间内进行降价,时间过了就恢复原价。有些用户因不了解这些情况而进行对比,觉得政府采购的价格高。
配置差别:配置是指同一品牌同一系列产品中,由于功能要求不同而选用不同的技术指标、规格的配件,或不选用某些配件的行为,配置高相对应价格往往会高一些。
打包原因:在招标过程中,要把货物分门别类后进行分包招标,每个包要有一定的数量和规模(招标中不能拆包)。由于同一包中的货物有可能是很多单位的合在一起,招标后整包的中标价可能较低,但不排除包中个别单位的货物价格较高。
其他原因:除了上述列举的原因外,也有如个人或个别单位买商品不要供应商正式发票,或一货多票等,供应商因逃税等原因可以降价。还有一些供应商给有合作关系的单位(如大学、银行、企业等),供给特殊优惠价格的商品等。
建 议
政府采购之所以会节约资金,主要是因为规模效应和公平竞争的结果,如果离开这两个方面是难以实现政府采购的节约目标的。建议从以下几个方面来实现政府采购的物美价廉目标。
品牌可选:用户单位在报计划时按一般的要求,可以提出商品的功能和技术指标,而不定具体的品牌;或根据单位工作的特殊需要定几个可选的品牌。这样采购机构就可以通过市场的公平竞争,而采购到质量有保证、满足用户要求、服务可靠、价格合理的商品。
细化计划:用户单位在编制采购计划时,可以事先向有关方面的专家了解所需设备的技术和市场情况,保证所报计划预算的准确性。同时考虑全年或较长时间的采购量,以较大数量进行采购,形成规模效应降低价格,也可以避免分包中的个别货物价高的现象。
时间长
政府采购给人的感觉,从用户单位报采购计划到供应商供货,好象时间很长,其实这其中是有原因的。
程序原因:根据《政府采购法》和其他有关规定,一般情况下政府采购以公开招标为主。如果按公开招标进行采购,则从计划到供货,时间至少需要一个半月。其中,从用户报采购计划到采购管理机构汇总,这一过程一般要一个星期;下达计划到采购机构落实用户需求,自行组织采购或委托中介机构进行标书编制,这一阶段至少要一个星期;按《招标投标法》和《政府采购法》的规定自招标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止,最短不得少于20日;开标、评标、定标、签订合同到供货至少要10个工作日。
计划原因:有些用户单位由于采购计划的临时性和随机性,马上要使用了才想起要报采购计划,造成采购时间紧迫,再经过程序采购要一个半月,就显得时间很长。因此用户单位要及早进行采购计划编制,才能留出必要的采购时间,采购机构才能及时满足用户使用的要求。
供货原因:有些用户单位由于事先对市场行情变化不了解,所报计划中的商品,厂方已经停止生产或将要停止生产(如电脑等更新较快的产品),这样就可能招不到标,再变动计划后进行招标就造成时间很长的感觉。另外,用户要采购的是市场上比较紧缺的商品(如近一段时间较紧俏的汽车),即使招标后也要较长时间才能供货。
对 策
“公开、公平、公正”是政府采购工作的方针,针对用户的实际情况,在保证不违反有关政府采购规定的情况下,采购机构应尽量想方设法缩短采购时间,使用户满意。
加强预算工作:采购人要根据部门的实际进行年度预算的编制,在此基础上财政部门进行汇总和综合平衡,并经过人大会通过成为法定预算,采购执行部门严格按预算采购。这样一个年度成批量的采购,既能形成采购规模,操作上又有较充裕的时间。
协议采购:对于技术指标比较标准,价格变动不大的商品如汽车,采购机构直接同生产厂方进行谈判
争取较优惠的价格,形成厂方、本地经销商和采购机构三方面的采购协议。这样用户如要采购已订协议的商品,就可以在一个星期内拿到商品。
定点采购:对于技术含量较低、采购标的小、次数频繁的商品如办公用纸等,进行公开招标定点供应商,用户只要在定点供应商处进行采购就视同政府采购。对于服务类如公务车辆保险,也采取公开招标定点保险公司的办法,进行车辆投保。
提高效率:采购机构内部要加强自身建设,不断学习提高自己的业务能力和工作水平,并逐步实现电子化管理和网上招投标。同时树立良好的服务意识,真正急用户之所急,想用户之所想,提高工作效率,在保证程序规范的前提下,尽量缩短采购机构内部的运作时间,以实现优质、高效、用户满意的目标。
来源:政府采购信息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