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取有力手段 管好政采预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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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11年10月19日
1、 公共财政改革离不开政采预算管理
(一)强化政府采购预算管理是落实《政府采购法》的基本要求。
政府采购资金是国家财政预算资金,财政资金的支出使用必须要有预算,这就决定了政府采购也必须实行预算管理,与预算资金的执行有机地结合。因此,《政府采购法》规定“政府采购应当严格按照批准的预算执行”。依照批准的预算进行政府采购不仅是政府采购工作的基础,也是《政府采购法》的法律要求。按照依法行政的要求,政府采购必须依法纳入预算管理,政府采购活动应当严格按照预算规定的用途和核定的金额执行。
(二)强化政府采购预算管理是提高财政管理水平的具体措施。
随着财政收支规模的不断扩大,科学配置、规范管理、高效使用财政性资金的难度越来越大,对财政管理水平的要求越来越高。政府采购作为公共财政支出管理改革的重要内容之一,对于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维护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科学合理的政府采购预算管理不仅可以规范财政性资金的使用,提高财政性资金使用效益和管理绩效,而且可直接体现政府宏观政策导向,提高财政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大局的能力。
(三)强化政府采购预算管理是深化部门预算改革的客观需要。
政府采购预算是部门预算的一个组成部分,也是各级财政预算的组成部分。在国家财政预算中,很大一部分是用于各项事业发展和国家政权建设的支出,政府采购活动实质上是财政资金运行的继续和延伸。各单位政府采购预算编制和执行得如何,直接影响着部门预算是否科学和细化。因此,强化政府采购预算管理,可以为细化部门预算奠定基础,增强部门预算执行的计划性,合理安排支出,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益,同时,也为实现国库集中支付和资产管理的有效衔接奠定基础。
(四)强化政府采购预算管理是推进预算公开的实际行动。
当前,社会各界对财政工作的关注程度越来越高,要求推进预决算公开的呼声越来越强烈。政府采购作为市场化程度要求较高的一项制度,公开透明是其坚持的基本原则之一。政府采购信息公开包括采购预算和计划、采购公告、中标成交结果等全过程的公开。政府采购预算和计划的公开是政府采购信息公开的重要内容。因此,强化政府采购预算管理对促进整个预算的公开具有积极作用,也是落实预算公开的实际行动。
2、 政采预算管理存在困难和问题
(一)对政府采购预算认识不到位。
目前,有的地方和单位对建立政府采购预算管理制度的深远意义和重要作用认识不够深刻,改革的紧迫感和责任感不强。有的单位认为没有必要编制政府采购预算,已经编制部门预算再编政府采购预算是多此一举、重复劳动;有的单位认为项目纳入政府采购预算管理,就要按照政府采购程序执行,自己就会缺乏项目实施的“主动权”;有的单位认为政府采购预算编制越粗越有利于执行,政府采购预算做得过细,会使自己陷入“被动”。
(二)政府采购预算编制不够完整。
主要体现在:有些地方和单位没有把上级转移支付、上年结余结转资金、应纳入预算管理的收费项目等全部编入部门预算,相应的政府采购项目资金也没有纳入政府采购预算,影响了预算编制的完整性。编入部门预算的资金,多数是专项购置费用编入政府采购预算,公用经费等其他支出中属于政府采购的支出,编制政府采购预算的较少。部分年中追加预算属于政府采购范围的资金,没有及时追加政府采购预算,造成年初政府采购预算与年中实际政府采购规模悬殊很大。不少县市甚至没有编制政采预算,政采活动随意性很大。
(三)政府采购预算编制不够科学。
编制政府采购预算存在宽打窄用、争盘子、抢资金的现象,不管是否能够安排,先报上项目再说,预算编制随意性很大。预算编制不够细化,尚未全部细化到项级科目,部分项目只是“一揽子”工程,统而盖之,缺乏准确性。对采购项目不进行科学的论证,不进行充分的市场调研,采购预算靠拍脑袋,不是过高就是过低,特别是有些专项资金在编制预算时没有项目实施计划,影响预算执行。另一方面,在政府采购预算执行中出现重视资金的分配,忽视资金的具体使用,在预算编制中出现属于政府采购范围内的项目不纳入政府采购预算管理、逃避政府采购监管的现象。
(四)政府采购预算执行不够规范。
部分单位政府采购预算计划性不强,政府采购预算支出进度缓慢,不少政府采购项目都集中在第四季度执行,存在突击采购、突击花钱的现象,影响了资金的使用效益。部分单位由于年初政府采购预算编制不够细化、准确,造成年中执行时的政府采购预算调整,影响了政府采购预算的约束力。还有些单位由于对项目调研不够、市场调查不足、政策把握不力,造成部分政府采购预算当年不能实施,结转规模偏大,资金沉淀较多,影响了资金调度使用。
(五)政采预算绩效管理比较滞后。
目前,政府采购的管理偏重于预算编制、预算执行过程管理,对于政府采购预算执行效果缺乏跟踪问效的机制,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以后,项目验收如何、合同履约如何、项目使用如何、效果发挥如何等,缺少衡量标准和评价体系。
3、 完善政采预算管理的建议
(一)建立政府采购商品信息库,为政府采购预算编制提供参考。
政府采购预算不准确,很大程度上是预算单位市场调研不充分,不能准确把握政府采购项目市场行情,使预算变成了“估算”。财政部门审核预算时,因为没有准确的市场行情信息,批复的政府采购预算准确性也不高。因此,应加强政府采购基础数据库建设,建立政府采购商品价格信息系统,及时反映近期政府采购项目的价格行情,为预算单位编制政府采购预算、财政部门审核政府采购预算提供价格信息参考。
(二)建立部门预算与政采预算联动机制,提高政府采购预算编制的完整性。
政府采购预算是部门预算的组成部分,部门预算的编制、追加、调整都应考虑与政府采购预算的关联。年初编制部门预算时,如果是政府采购范围的资金,要同时编入政府采购预算。采购单位年中追加预算、中央下达补助专款、国债资金、动用预备费安排的项目等,属于政府采购范围的要同时调整政府采购预算,保证政府采购预算管理及时跟进,提高政府采购预算的完整性。
(三)建立预算、采购、支付、资产管理有机结合机制,提高政府采购预算编制的科学性。
政府采购预算编制必须符合公平与效率的要求,使公共资源能够得到优化配置。因此,要建立“预算-采购-支付-资产管理-预算”各环节全贯通的循环监督、相互支持的体系。要做到没有预算不能采购,政府采购的项目不实行政府采购的国库不予支付,政府采购项目属于固定资产的要纳入资产管理,根据单位资产整合情况决定是否再配置新资产,经批准新购置的资产纳入部门预算和政府采购预算管理。逐步建立“资产管理解决该不该买,预算管理解决能不能买,政府采购解决怎么买,国库集中支付解决买了怎么支付”的工作机制。这样一个循环过程,既可以保障政府采购预算安排科学、使用规范、支付安全,又可以防止出现重复采购、豪华采购、超标准采购,推动财政科学化精细化管理。
(四)建立政采预算管理全程监督机制,提高政府采购预算管理的规范性。
将政府采购监督管理纳入财政“大监督”框架体系,发挥财政监督机构的监督优势,对项目立项、预算安排、预算执行,进行事前、事中、事后全过程的跟踪监督,把项目中属于政府采购范围的资金是否编制政府采购预算、是否按政府采购规定执行、执行效果如何,作为监督的重要内容之一,促进政府采购预算编制和执行的规范性。
(五)建立政府采购预算绩效管理制度,加强对政府采购预算执行的管理。
要把绩效管理的理念和方法引入政府采购预算管理,逐步建立政府采购衡量指标体系,实现政府采购预算编制有目标、执行有监控、完成有评价、结果有反馈、反馈意见有运用的政府采购预算绩效管理模式,将绩效评价结果运用到财政管理、预算安排工作中,促进部门改善预算管理,优化资源配置,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来源:政府采购报
(一)强化政府采购预算管理是落实《政府采购法》的基本要求。
政府采购资金是国家财政预算资金,财政资金的支出使用必须要有预算,这就决定了政府采购也必须实行预算管理,与预算资金的执行有机地结合。因此,《政府采购法》规定“政府采购应当严格按照批准的预算执行”。依照批准的预算进行政府采购不仅是政府采购工作的基础,也是《政府采购法》的法律要求。按照依法行政的要求,政府采购必须依法纳入预算管理,政府采购活动应当严格按照预算规定的用途和核定的金额执行。
(二)强化政府采购预算管理是提高财政管理水平的具体措施。
随着财政收支规模的不断扩大,科学配置、规范管理、高效使用财政性资金的难度越来越大,对财政管理水平的要求越来越高。政府采购作为公共财政支出管理改革的重要内容之一,对于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维护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科学合理的政府采购预算管理不仅可以规范财政性资金的使用,提高财政性资金使用效益和管理绩效,而且可直接体现政府宏观政策导向,提高财政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大局的能力。
(三)强化政府采购预算管理是深化部门预算改革的客观需要。
政府采购预算是部门预算的一个组成部分,也是各级财政预算的组成部分。在国家财政预算中,很大一部分是用于各项事业发展和国家政权建设的支出,政府采购活动实质上是财政资金运行的继续和延伸。各单位政府采购预算编制和执行得如何,直接影响着部门预算是否科学和细化。因此,强化政府采购预算管理,可以为细化部门预算奠定基础,增强部门预算执行的计划性,合理安排支出,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益,同时,也为实现国库集中支付和资产管理的有效衔接奠定基础。
(四)强化政府采购预算管理是推进预算公开的实际行动。
当前,社会各界对财政工作的关注程度越来越高,要求推进预决算公开的呼声越来越强烈。政府采购作为市场化程度要求较高的一项制度,公开透明是其坚持的基本原则之一。政府采购信息公开包括采购预算和计划、采购公告、中标成交结果等全过程的公开。政府采购预算和计划的公开是政府采购信息公开的重要内容。因此,强化政府采购预算管理对促进整个预算的公开具有积极作用,也是落实预算公开的实际行动。
2、 政采预算管理存在困难和问题
(一)对政府采购预算认识不到位。
目前,有的地方和单位对建立政府采购预算管理制度的深远意义和重要作用认识不够深刻,改革的紧迫感和责任感不强。有的单位认为没有必要编制政府采购预算,已经编制部门预算再编政府采购预算是多此一举、重复劳动;有的单位认为项目纳入政府采购预算管理,就要按照政府采购程序执行,自己就会缺乏项目实施的“主动权”;有的单位认为政府采购预算编制越粗越有利于执行,政府采购预算做得过细,会使自己陷入“被动”。
(二)政府采购预算编制不够完整。
主要体现在:有些地方和单位没有把上级转移支付、上年结余结转资金、应纳入预算管理的收费项目等全部编入部门预算,相应的政府采购项目资金也没有纳入政府采购预算,影响了预算编制的完整性。编入部门预算的资金,多数是专项购置费用编入政府采购预算,公用经费等其他支出中属于政府采购的支出,编制政府采购预算的较少。部分年中追加预算属于政府采购范围的资金,没有及时追加政府采购预算,造成年初政府采购预算与年中实际政府采购规模悬殊很大。不少县市甚至没有编制政采预算,政采活动随意性很大。
(三)政府采购预算编制不够科学。
编制政府采购预算存在宽打窄用、争盘子、抢资金的现象,不管是否能够安排,先报上项目再说,预算编制随意性很大。预算编制不够细化,尚未全部细化到项级科目,部分项目只是“一揽子”工程,统而盖之,缺乏准确性。对采购项目不进行科学的论证,不进行充分的市场调研,采购预算靠拍脑袋,不是过高就是过低,特别是有些专项资金在编制预算时没有项目实施计划,影响预算执行。另一方面,在政府采购预算执行中出现重视资金的分配,忽视资金的具体使用,在预算编制中出现属于政府采购范围内的项目不纳入政府采购预算管理、逃避政府采购监管的现象。
(四)政府采购预算执行不够规范。
部分单位政府采购预算计划性不强,政府采购预算支出进度缓慢,不少政府采购项目都集中在第四季度执行,存在突击采购、突击花钱的现象,影响了资金的使用效益。部分单位由于年初政府采购预算编制不够细化、准确,造成年中执行时的政府采购预算调整,影响了政府采购预算的约束力。还有些单位由于对项目调研不够、市场调查不足、政策把握不力,造成部分政府采购预算当年不能实施,结转规模偏大,资金沉淀较多,影响了资金调度使用。
(五)政采预算绩效管理比较滞后。
目前,政府采购的管理偏重于预算编制、预算执行过程管理,对于政府采购预算执行效果缺乏跟踪问效的机制,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以后,项目验收如何、合同履约如何、项目使用如何、效果发挥如何等,缺少衡量标准和评价体系。
3、 完善政采预算管理的建议
(一)建立政府采购商品信息库,为政府采购预算编制提供参考。
政府采购预算不准确,很大程度上是预算单位市场调研不充分,不能准确把握政府采购项目市场行情,使预算变成了“估算”。财政部门审核预算时,因为没有准确的市场行情信息,批复的政府采购预算准确性也不高。因此,应加强政府采购基础数据库建设,建立政府采购商品价格信息系统,及时反映近期政府采购项目的价格行情,为预算单位编制政府采购预算、财政部门审核政府采购预算提供价格信息参考。
(二)建立部门预算与政采预算联动机制,提高政府采购预算编制的完整性。
政府采购预算是部门预算的组成部分,部门预算的编制、追加、调整都应考虑与政府采购预算的关联。年初编制部门预算时,如果是政府采购范围的资金,要同时编入政府采购预算。采购单位年中追加预算、中央下达补助专款、国债资金、动用预备费安排的项目等,属于政府采购范围的要同时调整政府采购预算,保证政府采购预算管理及时跟进,提高政府采购预算的完整性。
(三)建立预算、采购、支付、资产管理有机结合机制,提高政府采购预算编制的科学性。
政府采购预算编制必须符合公平与效率的要求,使公共资源能够得到优化配置。因此,要建立“预算-采购-支付-资产管理-预算”各环节全贯通的循环监督、相互支持的体系。要做到没有预算不能采购,政府采购的项目不实行政府采购的国库不予支付,政府采购项目属于固定资产的要纳入资产管理,根据单位资产整合情况决定是否再配置新资产,经批准新购置的资产纳入部门预算和政府采购预算管理。逐步建立“资产管理解决该不该买,预算管理解决能不能买,政府采购解决怎么买,国库集中支付解决买了怎么支付”的工作机制。这样一个循环过程,既可以保障政府采购预算安排科学、使用规范、支付安全,又可以防止出现重复采购、豪华采购、超标准采购,推动财政科学化精细化管理。
(四)建立政采预算管理全程监督机制,提高政府采购预算管理的规范性。
将政府采购监督管理纳入财政“大监督”框架体系,发挥财政监督机构的监督优势,对项目立项、预算安排、预算执行,进行事前、事中、事后全过程的跟踪监督,把项目中属于政府采购范围的资金是否编制政府采购预算、是否按政府采购规定执行、执行效果如何,作为监督的重要内容之一,促进政府采购预算编制和执行的规范性。
(五)建立政府采购预算绩效管理制度,加强对政府采购预算执行的管理。
要把绩效管理的理念和方法引入政府采购预算管理,逐步建立政府采购衡量指标体系,实现政府采购预算编制有目标、执行有监控、完成有评价、结果有反馈、反馈意见有运用的政府采购预算绩效管理模式,将绩效评价结果运用到财政管理、预算安排工作中,促进部门改善预算管理,优化资源配置,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来源:政府采购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