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管齐下 严密防控政府采购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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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11年11月02日
筑牢制度建设“防火墙”
健全完善政府采购规章制度是控制政府采购风险、防范政府采购腐败、维护政府采购公开、公平、公正的重要保证。近年来,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财政厅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以下简称“新疆采购办”)坚持不断用制度规范和约束政府采购行为,严格贯彻落实《政府采购法》及财政部第18、19、20号部长令,并结合该区政府采购采购实际,制定了一系列规范政府采购行为的制度,从运行程序、市场准入、信息公告、预算编制、计划下达、资金拨付、网上采购、协议供货、定点采购、分散采购和改变采购方式、监督检查、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管理、专家管理和各环节工作时限等方面,制定了一系列相关制度和规定,并每年发布一次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和分散采购限额标准。
新疆采购办还专门针对政府采购活动中存在的个别不廉洁问题,在认真剖析案例、吸取反面教训的基础上,与驻厅纪检组监察室共同制定了《政府采购预防职务违法违纪工作规程》,要求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政府采购中心及各招标代理机构、项目评审专家和采购单位,在参与政府采购项目招投标活动时,必须签订《廉洁自律承诺书》,有效增强了政府采购各方当事人廉洁从政的自律意识。这一举措在全国政府采购领域属首创。目前,新疆已基本形成了一整套以《政府采购法》为统领的政府采购制度法规体系,有力保障了政府采购活动的公正性,维护了政府采购的严肃性,促进了政府采购各项法规制度的落实,从制度上筑牢反对腐败和治理商业贿赂的“防火墙”。
构建信息透明“防火墙”
信息公开是坚持政府采购原则的一项核心内容,要实现信息公开的及时性和准确性,避免信息获取的不对称性,就必须积极构建电子化政府采购。新疆自实施政府采购制度以来,就一直积极致力于电子化政府采购的研究和推行,以求尽可能减少政府采购活动中的人为因素。2000年新疆政府采购网站开通,及时公开发布有关法规制度和招标采购公告,并且开展了网上询价活动。2005年,建立了自治区政府采购专家库,实现了政府采购评审专家的随机抽取。随着政府采购制度的不断推进,为打造规范有序的政府采购运行环境,建立统一的政府采购大市场,新疆采购办提出了构建全疆区、地、县三级共享政府采购信息大平台的总体思路。2008年,在自治区财政厅领导的支持下,通过公开招标,确定了政府采购管理信息系统建设项目。截止目前,新疆政府采购管理交易系统一期平台已全面上线,下一步计划将政府采购预算和采购计划编审以及采购项目的完成情况等纸上作业,转化为电子化高效率的网上作业。不仅财政部门、采购代理机构、采购人、供应商等各方用户可方便高效地开展和参与政府采购工作,而且有利于促进政务公开,加大社会公众监督,从信息透明上构筑反对腐败和治理商业贿赂的“防火墙”。
构筑风险防控“防火墙”
建立政府采购风险防控机制,提高政府采购从业人员素质,是做好政府采购领域反对腐败和治理商业贿赂的切入点和关键点。一直以来,新疆采购办始终把加强政府采购队伍建设作为一件大事来抓,从机构设置、制度建设、内部制约、廉政教育等多方面入手,通过举办政府采购理论和业务知识培训班及专题讲座等形式,全面加强政府采购从业人员的职业教育、法制教育和技能培训,不断增强政府采购从业人员依法行政和依法采购的观念,不断提高防范风险与解决复杂问题的能力,有效地提高了政府采购从业人员的整体素质、业务技能和管理水平,确保了政府采购改革发展的需要。具体采取了如下措施:
一是加强各级政府采购监管人员在法制观念、廉洁自律等方面的教育和督导,提高自身素质和工作能力,首先确保自身不出问题。二是开展对采购人的法律意识和业务知识的培训,变采购人“要我政府采购”为“我要政府采购”。三是研究制定政府采购评审专家的相关制度和管理办法,提高政府采购评审质量,实现政府采购三公原则。四是加强对供应商依法、守法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教育培训和管理,创建政府采购公平竞争环境,从风险防控上构筑反对腐败和治理商业贿赂的“防火墙”。
强化监管机制“防火墙”
建立政府采购监管机制是政府采购管理工作的重要内容。建立多层次、立体式的监督模式,是加强监管和执行好政府采购制度的组织保障。在这方面新疆主要做了以下工作:
一是强化内部监督机制,规范权力运行。首先,按照科学分权、合理确权、有效制权的要求,围绕“人、财、事”三权运行中的风险点,新疆采购办认真梳理了自身工作职能,进一步明确了全办工作人员的职责,细化了考核标准。其次进一步调整优化了《政府采购工作流程》,并将政府采购流程图、廉洁自律管理规定、工作人员行为准则、工作人员职业守则等公示上墙,以程序固化制度,加大制度的执行力度。第三,修订和编印了《政府采购工作指南》、印发《政府采购制度汇编》,让采购人明明白白地了解、参与和监督政府采购工作。第四,办内实行了定期轮岗、全员廉政承诺等制度,使权力运行有规可循、有章可依,确保权力运行严格规范。
二是建立外部监督机制,形成监督合力。近年来通过建立纪检监察、财政、审计等部门的联合协调监督机制,组织开展了政府采购执行情况专项大检查;不定期组织财政、监察、审计等部门,对政府集中采购机构进行考核,共同受理举报等方式,加强政府采购监管工作。同时面向社会拓宽了社会监督渠道,对社会公布了政府采购投诉、举报电话,充分发挥新闻媒体和社会公众的监督作用。2008年新疆采购办联合自治区纪检委对9家违规供应商进行了一年不许进入政府采购市场的处罚,引起了社会各界的强烈反响,起到了积极的警示作用。
三是建立跟踪问访制度,主动接受监督。不定期地以恳谈会、走访、问卷调查等多种形式,广泛征求各方当事人对政府采购工作的意见,以进一步提高工作效率和服务质量,不断推动政府采购工作向纵深发展,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新疆采购办还将进一步完善政府采购专家和供应商质疑投诉机制,调动专家和供应商主动参与监督政府采购活动的积极性,发挥社会各界对政府采购的监督作用,从监管机制上构建反对腐败和治理商业贿赂的“防火墙”。
虽然新疆自治区政府采购工作在十多年的发展中取得了显著成绩,但政府采购制度改革任重道远。新疆政府采购工作人员将努力进取,扎实工作,全面推进政府采购信息公开和行为规范,不断提升政府采购风险控制与防范水平,为深化政府采购制度改革做出新的更大成绩。
近年来,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政府采购工作在自治区财政厅党组的高度重视和有力领导下,在驻厅纪检监察部门的大力支持下,始终按照“夯基础、建机制、抓规范、上规模”的总体思路,紧紧围绕政府采购改革的重点和难点,解放思想、求真务实、开拓创新、大胆探索,在健全规章制度、规范采购行为、拓宽采购领域、扩大采购规模、强化监督管理等方面取得了长足的发展。政府采购规模连年大幅增长,从1999年起步时的0.12亿元,扩大到2010年的103亿元,年均增长20%以上,年均节支率10%左右。2010年,自治区政府采购监管着力在“规范制度、透明信息、防控风险、强化监督”上狠下工夫,使工作效能得到进一步提升,服务水平得到进一步提高,监管能力得到进一步加强。
来源: 政府采购信息报
健全完善政府采购规章制度是控制政府采购风险、防范政府采购腐败、维护政府采购公开、公平、公正的重要保证。近年来,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财政厅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以下简称“新疆采购办”)坚持不断用制度规范和约束政府采购行为,严格贯彻落实《政府采购法》及财政部第18、19、20号部长令,并结合该区政府采购采购实际,制定了一系列规范政府采购行为的制度,从运行程序、市场准入、信息公告、预算编制、计划下达、资金拨付、网上采购、协议供货、定点采购、分散采购和改变采购方式、监督检查、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管理、专家管理和各环节工作时限等方面,制定了一系列相关制度和规定,并每年发布一次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和分散采购限额标准。
新疆采购办还专门针对政府采购活动中存在的个别不廉洁问题,在认真剖析案例、吸取反面教训的基础上,与驻厅纪检组监察室共同制定了《政府采购预防职务违法违纪工作规程》,要求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政府采购中心及各招标代理机构、项目评审专家和采购单位,在参与政府采购项目招投标活动时,必须签订《廉洁自律承诺书》,有效增强了政府采购各方当事人廉洁从政的自律意识。这一举措在全国政府采购领域属首创。目前,新疆已基本形成了一整套以《政府采购法》为统领的政府采购制度法规体系,有力保障了政府采购活动的公正性,维护了政府采购的严肃性,促进了政府采购各项法规制度的落实,从制度上筑牢反对腐败和治理商业贿赂的“防火墙”。
构建信息透明“防火墙”
信息公开是坚持政府采购原则的一项核心内容,要实现信息公开的及时性和准确性,避免信息获取的不对称性,就必须积极构建电子化政府采购。新疆自实施政府采购制度以来,就一直积极致力于电子化政府采购的研究和推行,以求尽可能减少政府采购活动中的人为因素。2000年新疆政府采购网站开通,及时公开发布有关法规制度和招标采购公告,并且开展了网上询价活动。2005年,建立了自治区政府采购专家库,实现了政府采购评审专家的随机抽取。随着政府采购制度的不断推进,为打造规范有序的政府采购运行环境,建立统一的政府采购大市场,新疆采购办提出了构建全疆区、地、县三级共享政府采购信息大平台的总体思路。2008年,在自治区财政厅领导的支持下,通过公开招标,确定了政府采购管理信息系统建设项目。截止目前,新疆政府采购管理交易系统一期平台已全面上线,下一步计划将政府采购预算和采购计划编审以及采购项目的完成情况等纸上作业,转化为电子化高效率的网上作业。不仅财政部门、采购代理机构、采购人、供应商等各方用户可方便高效地开展和参与政府采购工作,而且有利于促进政务公开,加大社会公众监督,从信息透明上构筑反对腐败和治理商业贿赂的“防火墙”。
构筑风险防控“防火墙”
建立政府采购风险防控机制,提高政府采购从业人员素质,是做好政府采购领域反对腐败和治理商业贿赂的切入点和关键点。一直以来,新疆采购办始终把加强政府采购队伍建设作为一件大事来抓,从机构设置、制度建设、内部制约、廉政教育等多方面入手,通过举办政府采购理论和业务知识培训班及专题讲座等形式,全面加强政府采购从业人员的职业教育、法制教育和技能培训,不断增强政府采购从业人员依法行政和依法采购的观念,不断提高防范风险与解决复杂问题的能力,有效地提高了政府采购从业人员的整体素质、业务技能和管理水平,确保了政府采购改革发展的需要。具体采取了如下措施:
一是加强各级政府采购监管人员在法制观念、廉洁自律等方面的教育和督导,提高自身素质和工作能力,首先确保自身不出问题。二是开展对采购人的法律意识和业务知识的培训,变采购人“要我政府采购”为“我要政府采购”。三是研究制定政府采购评审专家的相关制度和管理办法,提高政府采购评审质量,实现政府采购三公原则。四是加强对供应商依法、守法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教育培训和管理,创建政府采购公平竞争环境,从风险防控上构筑反对腐败和治理商业贿赂的“防火墙”。
强化监管机制“防火墙”
建立政府采购监管机制是政府采购管理工作的重要内容。建立多层次、立体式的监督模式,是加强监管和执行好政府采购制度的组织保障。在这方面新疆主要做了以下工作:
一是强化内部监督机制,规范权力运行。首先,按照科学分权、合理确权、有效制权的要求,围绕“人、财、事”三权运行中的风险点,新疆采购办认真梳理了自身工作职能,进一步明确了全办工作人员的职责,细化了考核标准。其次进一步调整优化了《政府采购工作流程》,并将政府采购流程图、廉洁自律管理规定、工作人员行为准则、工作人员职业守则等公示上墙,以程序固化制度,加大制度的执行力度。第三,修订和编印了《政府采购工作指南》、印发《政府采购制度汇编》,让采购人明明白白地了解、参与和监督政府采购工作。第四,办内实行了定期轮岗、全员廉政承诺等制度,使权力运行有规可循、有章可依,确保权力运行严格规范。
二是建立外部监督机制,形成监督合力。近年来通过建立纪检监察、财政、审计等部门的联合协调监督机制,组织开展了政府采购执行情况专项大检查;不定期组织财政、监察、审计等部门,对政府集中采购机构进行考核,共同受理举报等方式,加强政府采购监管工作。同时面向社会拓宽了社会监督渠道,对社会公布了政府采购投诉、举报电话,充分发挥新闻媒体和社会公众的监督作用。2008年新疆采购办联合自治区纪检委对9家违规供应商进行了一年不许进入政府采购市场的处罚,引起了社会各界的强烈反响,起到了积极的警示作用。
三是建立跟踪问访制度,主动接受监督。不定期地以恳谈会、走访、问卷调查等多种形式,广泛征求各方当事人对政府采购工作的意见,以进一步提高工作效率和服务质量,不断推动政府采购工作向纵深发展,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新疆采购办还将进一步完善政府采购专家和供应商质疑投诉机制,调动专家和供应商主动参与监督政府采购活动的积极性,发挥社会各界对政府采购的监督作用,从监管机制上构建反对腐败和治理商业贿赂的“防火墙”。
虽然新疆自治区政府采购工作在十多年的发展中取得了显著成绩,但政府采购制度改革任重道远。新疆政府采购工作人员将努力进取,扎实工作,全面推进政府采购信息公开和行为规范,不断提升政府采购风险控制与防范水平,为深化政府采购制度改革做出新的更大成绩。
近年来,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政府采购工作在自治区财政厅党组的高度重视和有力领导下,在驻厅纪检监察部门的大力支持下,始终按照“夯基础、建机制、抓规范、上规模”的总体思路,紧紧围绕政府采购改革的重点和难点,解放思想、求真务实、开拓创新、大胆探索,在健全规章制度、规范采购行为、拓宽采购领域、扩大采购规模、强化监督管理等方面取得了长足的发展。政府采购规模连年大幅增长,从1999年起步时的0.12亿元,扩大到2010年的103亿元,年均增长20%以上,年均节支率10%左右。2010年,自治区政府采购监管着力在“规范制度、透明信息、防控风险、强化监督”上狠下工夫,使工作效能得到进一步提升,服务水平得到进一步提高,监管能力得到进一步加强。
来源: 政府采购信息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