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作为连接社会生产、流通和消费的核心环节和关键职能,是市场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在国民经济资源配置和转型发展中发挥着至关重要的作用。中国物流与采购联合会日前发布的《中国采购发展报告》显示,成本、交付和质量成为企业采购的三大关注点。其中,采购在我国企业组织结构中的影响力在扩大,正逐步成为企业的核心竞争力;以成本作为采购目标的选择比例达53.78%,而以质量作为目标的仅占14.67%。
国内企业采购看重成本
“我国企业采购总支出占企业销售收入的半数以上,高达55%。采购成本控制仍是企业成本控制的重要部分。我国企业采购模式中成本优先和国外以创新模式领先仍有较大差距。在全球市场一体化的情况下,企业建立采购管理标杆,已经成为提升企业竞争力的重要手段。”
中国物流与采购联合会副会长蔡进对中国商报记者表示:“随着中外采购与供应链管理模式的不断推陈出新,我国企业正面临着从价格竞争向价值竞争的过渡。在价格优势渐弱的情况下,我国企业为了生存,放大盈利,采购环节显得尤其重要。”
《报告》称,在调查的5个重点行业中,通讯行业的采购组织比较均衡,但受制于竞争的压力,成本导向依然明显,对供应商的依赖性相对较强。IT行业的采购组织内部影响力较大,更关注采购成本的降低,尤其是敏感供应的稳定性。汽车行业的采购组织定位平衡,强调采购的交付准确率,但是企业差别依然较大。能源行业供应商结构相对稳定,采购模式相对多样,信息化应用也较领先。机械设备行业采购团队人数比重较大,质量导向较其他行业明显,但采购库存管理能力偏弱。
据专家研究分析,采购成本每下降1个百分比,相当于利润增长5%至10%。我国制造企业应高度重视采购管理的重要性,逐步将采购部门的角色从成本中心向利润中心过渡。同时,为更好地发挥采购的杠杆作用,应把采购管理纳入企业的战略层面,设立与企业战略目标相适应的采购组织,提高采购管理在企业中的战略地位。
企业绿色采购意识不到位
中国物流与采购联合会副会长蔡进对中国商报记者表示,今年《中国采购发展报告》中的“中国绿色采购测评体系”旨在对企业绿色采购的战略、组织、流程、活动以及活动效果实施客观、准确的评估,提升企业绿色形象,推动企业与社会、环境的可持续发展。这是国内采购领域首创的三大测评体系。
《报告》指出,对于商业企业来说,可持续发展旨在保护。维持和加强未来所需要的人力资源和自然资源的同时,采取并开展满足当今企业以及其股东需要的商业战略和商业活动。也就是说,在发展企业,满足投资回报和各方利益需求的同时,应当保障后代在未来发展的环境和资源。同时,企业为了生存和发展,还要建立并保持自己的竞争优势,以期在现在以及未来的时间能够挫败竞争对手,并通过可持续发展建立企业的竞争优势,这是一个新的方向和趋势。目前,许多企业正朝着这个方向努力,有的已经收到了成效。
绿色采购是可持续发展战略中重要的组成部分,随着企业对采购的重要性认识越来越深,采购在企业风险管理中的地位也日益重要。不过,除了供应中断、价格波动等常规的风险之外,企业还要应对由于供应商在企业社会责任方面的问题,如生产中的环境污染,恶劣的工作环境,非法用工等,这些问题给企业声誉带来了极大的影响,因为公众相信一些供应商在支持这些行为,而声誉的损失是无法估量的,甚至影响到企业的生存。
当前,我国企业在绿色采购方面的意识还不到位。
2012年,中国物流和采购联合会采购与供应链管理专业委员会专门对250多家企业进行了调研,涉及IT、机械制造、能源、通信和汽车制造等十多个行业。在“是否对供应商进行环境审核”选项上,样本排名前5位的行业:IT、机械设备制造、能源、通信和
汽车制造行业回答“是”的比例都在70%以上。但是,在“是否有推动供应商进行清洁生产的行动或计划”选项上,5个行业中回答“是”的企业比例不高,很多企业没有“推动供应商碳行动或计划”,在“是否推动供应商开展环境友好和回收利用”选项上,5个行业回答“是”的企业比例同样很低。
以上这些问题仅仅是绿色采购当中很小的一部分。由此可见,我国企业在绿色采购方面还有很大的不足,需要改进和提高的空间很大。
采购舞弊后的权力寻租
《中国采购发展报告》还专门研究了采购中出现的舞弊现象。采购舞弊历来是采购部门和相关企业的敏感话题。很多企业为了治理采购舞弊费尽心机,但往往收效寥寥。其原因在于,对采购舞弊的动机和途径缺乏全面的和深入的分析。
采购业内人士白志伟表示,采购舞弊本质上是一种权力的寻租行为,通过深入分析权力寻租行为,参照制约权力寻租的方法,就可以建立治理采购舞弊的方法论、治理思路和制度体系。
白志伟总结出目前采购舞弊主要存在以下类型,首先是规格准入舞弊。就是利用规格设计、解释和评估的权力,通过操纵质量准入标准简介,操纵供应商准入来进行权力寻租。设计规格需要的技术越专业,规格舞弊的可能性就越大。此类舞弊比较隐蔽,也最难防治,历来是采购舞弊治理的难点。
其次是供应商准入舞弊。就是利用推荐和评估供应商的权力,对供应商进行倾向性推荐和评估,通过操纵供应商准入,进行权力寻租。当前针对供应商准入舞弊的防治措施主要有,供应商评估必须执行评估流程,未按流程评估不得成为合格供应商;禁止非合格供应商的合作;准入标准不明确,不得进行供应商评估;获准进入的供应商原则上必须至少三家,且供应商提供的产品必须具有替代性。
第三是授标舞弊,包括授标指标缺失、授标指标含糊、倾向性设计授标指标、延迟报价;最后是合同执行舞弊,利用合同执行中下达采购订单、验收评估和付款等权力进行权力寻租。
《报告》认为,采用按照合同规定和订单分配规则,限时下达采购订单;按照合同规定的标准验收,不得提高或者降低标准验收,限时完成验收;按照合约规定的付款期支付,限时完成支付等办法,可以有效规避此类舞弊行为。
来源:中国商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