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区县,公共资源交易机构目前有工程交易、政府采购、土地交易、药品采购等平台,存在的主要问题是,一是进入有形市场的可交易公共资源少。二是监管机构多、管理多、监督不全面。三是交易服务机构专业人才短缺,专家库陈旧。但是,通过不断探索和运行,目前公共资源交易取得了一定成效,但须进一步完善。
山区县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建设的基本构想
扩展范围。要汇集分散在各部门、企事业单位的公共资源,统筹安排进入统一有形市场交易。结合各种资源的特征,研究制定交易规则,分步稳妥推进。促进各种公共资源在公开透明的环境下,实现通过竞争交易“全覆盖”。
理清结构。公共资源交易涉及主体多,监管内容复杂,横跨公共部门和私人部门,需要强势而有效的协调机制。根据公共资源整合的实际,应当把工程交易、政府采购、土地交易、药品采购等公共资源交易的议事协调机构进行整合,成立有各监管部门、纪检监察机构、法制工作机构、审计机构、行政服务中心等单位参加的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委员会,负责研究、制定和批准交易规则和制度,协调体制内各方的矛盾和问题。
健全准则。要根据不同公共资源的特点,建立适合其公平交易的特别规定。要把招、拍、挂作为交易的主要方式,但也要结合实际,在确保公开透明和有效竞争的前提下,允许竞争性谈判、协议供货等交易模式。要注重发挥专家在交易中的辅助和参谋作用,但也要维护招标人享有一定的定标权。
巩固设施。公共资源交易硬件要符合交易特征,满足不同的交易需求。特别要加快信息化步伐,进一步改善交易方式和监管模式,促进交易制度的协调发展。
山区县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建设的政策建议
“大统”。建议在政府采购中心、工程交易中心、土地交易中心、产权交易中心基础上,逐步整合各中心交易职能,组建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作为统一的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提供公共资源交易代理服务和有形交易服务平台。具体是,在整合有关公共资源交易议事协调机构基础上,组建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委员会,行政服务中心、监察局、法制办、审计局和各法定监管部门参加,作为议事协调机构,负责公共资源交易工作的领导、组织和协调,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委员会应当设立办公室,纪检监察机构参加,单设或挂靠相关行政机关,负责处理日常事务。
“大场”。应当由新组建的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委员会负责组织和协调公共资源进场交易工作。在进场交易内容上,要体现“统筹谋划、突出重点、分步实施、整体推进”的工作原则。确保交易的公开、透明和有效竞争。
“大回”。应当依法回归各职能部门,主要监管部门要进入便民服务中心设立监管窗口,方便交易各方办理审批和备案,履行标前、标中、标后全程监管职责。要继续推动招标代理机构的健康发展,依法定期检查和评估履职情况,检查结果向社会公开。
“大法”。应当在原有的政府采购与工程招投标管理办法的基础上,研究制定公共资源交易普遍适用的交易规则和运行机制。注重保护投标人合法权益,畅通投标人质疑、投诉、举报通道,落实市场监管、行政监察责任。
“大台”。要结合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的扩展和交易规则的修订,进一步完善土地拍卖、产权交易等公共资源交易硬件设施。要加强交易现场监督,完善交易现场监督控制系统。要进一步完善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管理系统,实现服务信息共享和电子监察。加快供应商诚信系统建设,鼓励供应商依法开展交易和履行交易合同。(马玉平 吕学刚 吕晓霞 张贤忠)
来源:湖北省保康县财政系统调研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