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主创新 中央高调出招
2006年初国务院发布的《国家中长期科学和技术发展规划纲要(2006━2020年)》中明确了政府采购对自主创新的扶持,拉开了2006年政府采购扶持自主创新的序幕。此后,国务院及中央部委相继出台文件强调和规范政府采购扶持自主创新。2006年6月13日,财政部发布《关于实施促进自主创新政府采购政策的若干意见》就政府采购促进自主创新提出了政策落实的具体要求。
中央政策引导,地方探索不止。2006年5月,北京市出台的《中共北京市委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增强自主创新能力建设创新型城市的意见》作了“建立财政性资金采购自主创新产品制度”、“按照财政部确定的政府采购自主创新产品目录贯彻执行”等前瞻性规定。财政部47号文印发后,作为全国科技力量最集中、自主创新能力最强的地区,北京做出了“快速反应”,制定了《北京市政府采购自主创新实施意见》,从预算控制开始,“优先安排自主创新项目,优先购买列入自主创新产品目录的产品”,并且要求在评审时给予自主创新产品“优先待遇”。
深圳市2006年5月出台的《关于通过政府采购扶持自主创新的配套政策》,采取了对自主创新产品和服务的“进目录、优评标、附加分”等措施,旨在将这一政策功能落向实处。紧随其后,浙江省杭州市也开始积极响应,2006年8月24日,杭州市下发了《关于自主创新产品政府采购的试行办法》。
随着自主创新政策功能发挥的急速推进,一盆冷水泼向了“制度热潮”——拿什么断定一项产品是或不是自主创新产品?认定标准在哪里?——这是制度理想与政策落实的现实鸿沟。
虽然北京、深圳以及杭州在政府采购扶持自主创新上迈出了可喜的步伐,但自主创新产品的标准问题始终没有解决。2006年10月17日,江苏省下发的《江苏省自主创新产品认定管理办法(试行)》第一个触及了这个久攻不下的核心难题,似乎“破题”在即,却遭遇了专家质疑:地方能否定义标准?地方标准是否会造成新的地域垄断壁垒?
在科技部高技术研究发展中心副处长、高级工程师嵇智源看来,应该制定全国统一的认证标准,如果由地方来认证的话,很有可能出现地区封锁和市场分割现象。但他同时建议,可以采用由地方推荐当地自主创新产品的模式。
2006年,这是一个悬而未决的课题,惊喜之中夹杂着些许遗憾。
扶持中小企业 地方率先行动
扶持中小企业,全国性的政策措施依然空缺,但2006年不少地方在政府采购扶持中小企业上“动作”不断,浙江、湖南、新疆等地先后出台相关政策,在政府采购中给予中小企业优先购买产品、提供相关服务等支持。
2006年9月18日,重庆市财政局、重庆市中小企业局组织召开了“发挥政府采购职能,促进中小企业发展”座谈会。重庆市财政局政府采购处处长杜香序在会上表示,要从根本上改善中小企业的现状,结合我国相关扶持政策的推进,以政府采购的方式给予中小企业特别扶持,通过价格优惠、降低进入政府采购门槛、政府出面引导等措施,促使重庆市中小企业通过政府采购方式,得到全面提升。
另外,湖南省财政厅政府采购管理处2006年也就扶持中小企业进行了探索,湖南省财政厅政府采购管理处处长黄卫表示,在2007年,政府采购将支持本土本省企业尤其是中小企业的发展。2006年,扶持中小企业地方先行。
环保节能 “绿色”标签引发旋风
2006年10月24日,财政部、国家环保总局联合印发了《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和首批《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清单》。根据《意见》,中央一级预算单位和省级(含计划单列市)预算单位2007年1月1日起,将实行政府采购环境标志产品。2008年1月1日起,《意见》将全面实施。这标志着我国政府绿色采购制度正式启动。
在此之前,地方已经开始了积极探索,2006年4月份,青岛市财政局、环保局联合发布了地方性的《绿色采购环保产品政府采购清单》,开了绿色环保产品采购的先河。随后,河南、武汉等地也相继着手制定政策推进绿色采购;与此同时,政府采购和环保方面的有关专家也在通过各种方式呼吁绿色采购。2006年6月28日,“中国政府绿色采购国际研讨会”召开。会上,有关专家指出了实施绿色采购的重要意义,呼吁推动相关标准的出台。
政府采购节能产品是政府采购政策功能中最早步入实践的。早在2004年12月27日,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联合制定印发了《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2006年7月18日,财政部和国家发展改革委又以财库〔2006〕57号文件,对《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进行了调整。
2006年,政府采购被贴上了“绿色”标签。
来源:政府采购信息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