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和公共财政管理体制的逐步建立,我国政府采购制度正处于由初创阶段向全面发展阶段的转变时期,政府采购制度改革也将进一步深入和完善,改革和创新的任务还十分艰巨,特别是我国加入WTO后,加快推行和完善政府采购制度的任务更加紧迫,这些都给国税系统政府采购工作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作为国税部门,应当紧紧围绕统一认识、归口管理、扩大规模3个重点,统筹兼顾,整体推进,创造性地做好政府采购工作。
一、统一认识,加强领导面对政府采购工作这个新生事物,各级国税部门在认识程度上有高有低,在工作进度上有快有慢,其中主要有4种观念上的误区:一是"无为论",对政府采购工作的地位和作用认识不足,一谈到政府采购就认为是搞招标,是一项可有可无的工作,做起来劳神费力,干起来难有作为,多一事不如少一事,还是不抓或者不真抓的好。二是"本位论",对政府采购工作的职能划分认识不清,对下级而言,认为上级实行集中采购是越俎代庖,把下级的事抢着干了;对同级而言,实行政府采购,打破了原有的格局,有些职能部门还不太适应,仍然留恋过去的工作方式,"穿新鞋走老路".三是"单一论",对政府采购工作的范围认识不清,在政府采购工作实践中,单一地注重有形的货物采购,而忽视了服务、基建工程等采购项目的集中采购。四是"片面论",对政府采购工作的方式和程序认识不足,不能辩证地看待规范与效率的矛盾,片面地认为实行政府采购制度,程序复杂,环节较多,手续烦琐,降低了办事效率,还不如过去的老套套来得方便。认识不统一,就会导致行动不一致、工作不协调、任务难落实。
因此,我们要从解决好上述4种误区入手,进一步统一思想,形成共识。要深入宣传政府采购法律法规,使各级国税局领导及广大国税干部,尤其是政府采购工作人员更好地掌握政府采购法律法规知识,形成学法、知法、用法和守法的法制环境;要加强对政府采购效益的宣传,特别是要宣传政府采购工作在节约支出、促进廉政建设方面取得的成绩。在培训上,要将政府采购知识作为干部职工应知、应懂、应会的知识,纳入每年的干部培训计划,并作为处、科级干部培训的必学内容,促使各级领导干部先学一步,先懂一步。此外,要把建立和推行政府采购制度,作为推进依法行政和反腐倡廉的重要内容,切实加强对政府采购工作的组织领导,重点是要抓好3个到位:一是领导小组要到位。要结合本单位的工作实际,成立在党组统一领导下,由主管局领导任组长、有关部门参加的采购工作领导小组,形成集中采购部门-政府采购工作组-政府采购领导小组的工作决策机制,负责组织、协调、指导、督查政府采购工作的开展,切实解决工作中存在的矛盾和问题。二是工作专班要到位。要建立由采购部门统一负责,财务、监察、技术、使用等部门参加,共同组成采购工作专班。要加强政府采购的队伍建设,充实力量,定人定岗。三是工作职责要到位。要按照《政府采购法》和国家税务总局的有关要求,明确政府采购部门的工作职责和任务,属于政府采购部门管理范围的事情要由政府采购部门办理,该实行政府采购的项目一律要实行政府采购。
二、归口管理,规范运作政府采购工作是一项综合性、系统性都很强的工程,必须建立由党组统一领导、由财务或采购部门主管、各部门协作配合的组织框架,形成职责清晰、分工明确、相互协作、相互制约的良好运行体系。在实践中,各相关部门要各司其职,各负其责,特别是采购部门或财务部门要切实担负起职责,认真做好对系统政府采购工作的管理和组织实施工作,把各项任务落到实处;资产管理部门或使用部门要及时对项目提出业务需求,并做好对项目的技术监督和验收工作;监察部门要对项目采购过程中执行法律法规制度的情况进行监督。在此基础上,各相关部门要发挥协作精神,紧密配合,相互支持,齐抓共管,形成工作合力,共同完成好各项采购工作任务。要坚持集中与分散相结合的采购原则,建立上下结合、分级管理的采购工作体制。按照这一体制,凡属上级集中支付的项目,一律由上级实行集中采购;由下级支付,但属于上级采购范围的项目,也必须由上级集中采购。要坚持按法律实施,按程序运行,按制度操作,按原则办事,按预算采购,按过程控制,把采购工作逐步纳入规范化、法制化的轨道。
具体讲,就是要严格按照法律规定的程序、方式和时间操作运行,每实施一项政府采购项目,从采购方式、评标方法的选择到招标、开标、评标的全过程以及信息公告、评标委员会组成、合同的签订、交货、验收乃至于对投标人质疑、投诉的处理等都要按照《政府采购法》的规定执行,做到履行程序一道不少,审核把关一步不漏。在严格履行程序的基础上,要减少不必要的环节,保证办事流程顺畅,不断提高工作效率;要强化政府采购预算编制管理,坚持按预算采购,提高政府采购预算的准确性,细化采购预算,将采购预算落实到每一个项目。
三、扩大规模,提高素质规模是实现效益的基础,有规模才能发挥更大的效益
一是要执行采购目录
采购目录是政府采购的纲领性文件,只有严格执行政府采购目录,才能确保政府采购规模的实现和扩大。因此,要按照《政府采购法》和有关制度规定,强化执行采购目录的刚性,不断扩大采购范围,凡是属于政府采购的项目,包括货物、服务、基建工程等都应纳入采购范围,如办公用品采购、物业管理、选择中介机构、车辆维修及用油、税务票证印制等,而不能仅局限于计算机、公务用车等货物采购。
二是要做好采购计划
要加强采购计划管理,力求计划的科学性和可操作性有机统一,通过整合相同类型的采购项目,以发挥采购的规模效益;通过预先做好采购的前期工作,减少采购实施过程中的工作量和所需时间,以提高采购工作效率。
三是要整合采购资源
要在加强采购预算管理的基础上,注意整合采购项目,杜绝临时性的而非急需的零散采购,有计划地形成集中采购规模,充分发挥政府采购的规模优势,实现规模效益,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益。同时,政府采购工作是一项全新的工作,牵涉面广、工作量大,既要面对机关与基层,又涉及物价和市场,政策性、业务性和综合性都很强,这就对采购工作人员的政治思想素质和专业技能提出了更高更严的要求,必须建设一支政治坚定、作风优良、素质过硬、清正廉洁,并符合政府采购事业要求的干部队伍,为完成好政府采购工作任务提供素质保证和人才支撑。作为政府采购工作人员,要切实增强法纪意识、廉洁意识和自律意识,从思想上筑牢防腐拒变的防线;要坚持岗位学习,岗位练兵,岗位成才,不断提高市场调查分析能力,正确运用采购方式、履行工作程序的能力,编制招标文件、组织评标的能力,主持采购项目、进行商务谈判的能力,缔约与履约验收能力,努力成为懂技术、懂法律、懂经济的综合型人才;要坚持原则,站稳立场,不为物欲所惑,保证"常在河边走,就是不湿鞋",树立国税系统良好的政府采购形象。
对采购工作人员的政治思想素质和专业技能提出了更高更严的要求,必须建设一支政治坚定、作风优良、素质过硬、清正廉洁,并符合政府采购事业要求的干部队伍,为完成好政府采购工作任务提供素质保证和人才支撑。作为政府采购工作人员,要切实增强法纪意识、廉洁意识和自律意识,从思想上筑牢防腐拒变的防线;要坚持岗位学习,岗位练兵,岗位成才,不断提高市场调查分析能力,正确运用采购方式、履行工作程序的能力,编制招标文件、组织评标的能力,主持采购项目、进行商务谈判的能力,缔约与履约验收能力,努力成为懂技术、懂法律、懂经济的综合型人才;要坚持原则,站稳立场,不为物欲所惑,保证"常在河边走,就是不湿鞋",树立国税系统良好的政府采购形象。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作者:林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