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政府采购中,真正采购自主创新产品的主体是采购人。那么,采购人支持自主创新的意识如何?行动又如何?
现状篇
支持创新 “初入人心”
“自主创新”,2006年中国最热门的话题,也是2006年中国政府采购的关键词之一。根据《国务院关于实施〈国家中长期科学和技术发展规划纲要(2006—2020年)〉若干配套政策的通知》中用政府采购促进自主创新的规定,2006年6月13日,财政部下发了《关于实施促进自主创新政府采购政策的若干意见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至此,政府采购支持自主创新被推到了一个政策层面的制高点。
作为政府采购最重要的当事人,采购人理所当然地成为了这项政策的主要执行者。可以说,政府采购支持自主创新产品究竟能不能落实,采购人的行动将起到至关重要的作用;到底应如何支持,作为自主创新产品的最直接用户,采购人也最有发言权。
时值2007年1月,距离财政部出台《通知》已过去半年时间。经过半年的实践,自主创新产品在我国采购人处究竟“待遇”如何?
技术进步 物有所值
在采访中记者发现,大多数采购人在谈到我国的自主创新产品时,都带着一种见证孩子成长的喜悦之情。国家发展改革委员会机关服务中心的一位工作人员说:“目前,国内的自主创新产品涉及范围越来越广,种类越来越丰富,技术也越来越成熟,让我们买得放心,用得舒心。”
在民政部,支持自主创新产品成为上上下下的共识。民政部每年都要采购大量的帐篷、车辆等救灾物资,他们把目光紧紧锁在国内的自主创新产品上。民政部财务和机关事务司副司长刘福清对记者说:“国内生产的一些救灾物资,技术上已经完全能够满足救灾需要,且费用要比国外的同类产品低廉,供货也非常及时。”
在国家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的空调采购中,采购人在外国品牌和国内品牌中择优选购,购买了国内的海尔。
的确,目前国内企业通过自主研发、不断创新,掌握了大量的重要技术,生产出越来越多不低于、甚至超过国际通用水平的产品。采购人都认为,同样技术水平的产品,当然要选用自家出产的,不仅能节省很多费用,在售后服务上也容易做到便捷及时。
技术不足 也要支持
喜悦的同时,采购人们也看到了国内自主创新产品的不足。
首先,在一些领域,国内企业出现技术“疲软”的态势。面对这种情况,采购人都表示,只要技术能够基本满足日常工作需要,为了给国内自主创新产品以宽容的成长空间,也要主动购买。国家发展改革委员会机关服务中心的那位工作人员就表示,以办公用IT设备为例,采购人不必过分追求不切实际的高端、精尖,满足日常办公所需即可,而这种产品国内技术完全能够满足。
其次,在某些领域,国内的技术还处于刚刚萌芽的阶段,在一些重要产品的生产上,采购人甚至不得不面对国内技术空白的事实。例如民政部采购的假肢、殡葬用品等,由于国内无生产或者技术不足难以保持采购连续性,只得选用外国产品。但采购人并不愿做采购的被动主体。例如,民政部在部领导的大力支持下,主动扶持相关自主创新产品的研发。他们认为,自己掌握了技术,采购和维修的成本就会大大降低,产品的生产也可根据实际情况量体裁衣。在工作具有主动性的同时,采购反过来也支持了国内企业的生存和发展,一举多得的好事,何乐而不为。
看来,用政府采购来支持自主创新,已经“初入人心”。这项诞生于2006年的政策功能,在采购人中拥有了成长、壮大的肥沃土壤。
王巍 政府采购信息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