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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止时间:2008-06-01
自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自府办函〔2007〕163号
自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进一步加快水利工程管理体制改革工作的通知
各区、县人民政府,市级各有关部门:
2004年,我市启动了水利工程管理体制改革工作。3年来,各区县政府和市级有关部门按照市政府办公室《印发自贡市水利工程管理体制改革实施意见的通知》(自府办发〔2004〕94号)要求,稳妥推进改革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根据省政府2007年11月5日召开的全省水利工程管理体制改革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经市政府同意,现就进一步加快我市水利工程管理体制改革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提高认识
加快水利工程管理体制改革,是实现我市 “治水兴市”的需要,是提高水利工程运行质量和效率、增强抗御水旱灾害能力、促进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重要措施。我市共有中型水库2座、小型水库372座,目前只有木桥沟水库和重滩堰水库已完成体制改革工作任务。按照省政府的要求,我市水利工程管理体制改革工作要在2007年底基本完成,2008年全面完成,时间紧,任务重。各级、各有关部门要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坚定信心,增强紧迫感和责任感,加快推进我市水利工程管理体制改革工作。
二、明确目标任务
各区县政府要在2007年11月30日前出台《水利工程管理体制改革实施方案》,在2007年12月20日前基本完成所辖水库管理单位定性、人员定编和经费的落实工作,并在2007年底前完成80%以上所辖小型水库的管理体制改革工作,在2008年5月31日前全面完成水利工程管理体制改革任务。全市水利工程管理体制改革检查验收工作要在2008年12月底前完成。荣县双溪水库要在2007年底前基本完成管理体制改革工作。大安区青龙水库作为全省的试点单位,要在2007年12月20日前全面完成管理体制改革工作。
三、加强组织领导,抓好工作落实
(一)切实加强对水利工程管理体制改革工作的领导
我市水利工程管理体制改革实行分级负责制,双溪水库改制工作由市级有关部门负责组织实施,其余水库改制工作由所在区、县政府负责组织实施。各区县政府要切实加强领导,将此项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根据实际情况调整和充实水利工程管理体制改革工作领导小组,落实专门工作机构和必要的工作经费,确保水利工程管理体制改革工作顺利进行。市、区县水务部门作为水利工程管理体制改革的牵头部门,要抽调精干力量,抓好改革的日常工作。
(二)进一步突破水利工程管理体制改革中的难点和重点
水利工程管理单位的定性、定编和“两费”(人头经费、维修费)的落实是水利工程管理体制改革的关键环节,也是改革的重点和难点。市水务、发改、编办、财政、劳动保障等部门要进一步加强对各区县水利工程管理体制改革工作的指导和协调。各区县水务和发改部门要牵头尽快制定和完善《水利工程管理体制改革实施方案》,报区县政府审批。各区县编制部门要会同水务部门抓紧做好水利工程管理单位的分类定性和定编、定岗、定员工作。各区县财政部门要会同水务部门认真做好水利工程管理单位的经费测算、经费支付和经费安排工作。各区县劳动保障部门要会同人事、水务部门做好水利工程管理单位人员分流与社会保障工作,通过利用水土资源优势大力开展多种经营、鼓励职工自谋职业、水利工程管理单位兴办社会职能机构和人员整体剥离等措施,妥善安置分流人员。各区县物价部门要会同水务部门做好水价改革工作。各水利工程管理单位要在水务部门的指导下,结合实际制定和完善具体的改革实施方案,并及时报相关部门审查批准。
(三)强化奖惩激励约束措施,确保改革任务顺利完成
要把水利建设项目资金安排与水利工程管理体制改革结合起来,对改革工作进展情况好的区(县),在项目资金安排上予以倾斜;对组织不力、改革进展缓慢或改革质量不高的区(县),予以全市通报,并减少直至停止安排有关项目资金。要把水利工程管理体制改革工作与单位和个人年终评先争优结合起来,对工作不力、未能按时完成改革任务的单位和有关人员,取消其参与全省水利先进县评比和市“农建杯”评比资格。各区县政府在加快推进水利工程管理体制改革工作中要加强资产管理,防止国有资产流失。
二〇〇七年十一月十九日
主题词:水利 管理 体制 改革 通知
抄送:市委办公室,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市政协办公室,
市纪委,市法院,市检察院,自贡军分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