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共资源交易平台10月底实现与省级“纵向贯通”
http://www.scbid.com 发布日期:2016年10月14日
中国经济导报讯 记者梁喜俊报道 近日,西北、华北、东北地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管理暂行办法》宣传贯彻交流会在内蒙古自治区包头市召开。会议透露,今年10月底,国家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将实现与省级平台纵向贯通并开展试运行。2017年6月底要在全国范围建成规则统一、服务高效、监督规范的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体系。
本次会议由中国招标投标协会主办,内蒙古自治区发展改革委、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管理服务中心支持,包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承办。
据介绍,公共资源交易领域要构筑起“1+4+N”的制度体系。“1”即《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管理暂行办法》;“4”是指国务院各行政主管部门分别制定的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土地使用权和矿业权出让、国有产权交易、政府采购4类全国交易规则和技术标准;“N”是指各地政府结合本地实际制定平台服务管理细则。在这个制度体系中,《办法》居于核心地位。
《办法》主要把握了三大基本原则:一是紧扣“放管服”改革主线,着力处理好政府和市场的关系,提高交易效率。二是坚持“电子化”发展方向,对电子系统对接、数据交换、共享互认作出了规定。三是突出整合共享核心目标,推动实现信息资源、场所资源以及专家资源的整合共享。
“建立、整合统一的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是国家全面系统推进公共资源交易市场化改革的重大举措,内蒙古的这项工作在国家发展改革委的指导下正在有序推进。”内蒙古自治区发展改革委副主任文民表示,内蒙古目前已完成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门户网站、综合专家库、主体信息库、信用信息库建设及公共服务平台开发工作。
来源:中国经济导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