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016年度全国十佳集采机构和全国十佳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等你来投票
由财政部指定政府采购宣传媒体--政府采购信息报和政府采购信息网联合主办的第12届全国政府采购集采年会将于2017年1月4日~6日在北京召开。
本届年会7大政府端奖项(2016年度全国政府采购十大阳光人物、2016年度全国十佳集采业务标兵、2016年度全国十佳集中采购机构、2016年度全国十佳公共资源交易中心、2016年度全国十佳采购单位、2016年度全国政府采购精品项目、2016年度全国政府采购优秀采购文件范本)评选正式启动。其中,2016年度全国十佳集中采购机构、2016年度全国十佳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两项大奖将通过“网络投票+专家评审”产生。
赶紧下拉屏幕投出您宝贵的一票吧,本次评选网络投票截止时间为2016年12月6日。网络投票包括在政府采购信息网和政府采购信息官微上的投票。网络投票各占这两大奖项评选分数40%。评选结果将在第12届全国政府采购集采年会上公布。中央级集采机构、中央重要采购单位、军队采购单位、高校采购单位的优秀代表;全国重点省级和地市级的公共资源交易机构、采购代理机构、优秀采购单位代表、部分监管部门优秀代表将齐聚一堂,见证属于政采人的荣誉。
在本次评选微信投票中,每个微信ID仅可投一票。本次评选咨询热线:010-88587089-666,13681486927。
2.财政部发文规范中央单位预算管理及高校科研院所仪器设备采购
财政部近日印发《关于完善中央单位政府采购预算管理和中央高校、科研院所科研仪器设备采购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财库[2016]194号)(以下简称《通知》),旨在进一步完善中央单位政府采购预算管理,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完善中央财政科研项目资金管理等政策的有关意见》有关中央高校、科研院所科研仪器设备采购管理的要求。
《通知》指出,全面完整编制政府采购预算是加强政府采购管理的重要基础,对完善中央单位政府采购预算管理提出要求。《通知》要求中央单位应随部门预算编制一并编制政府采购预算。预算执行中部门预算资金调剂(包括追加、追减或调整结构)需要明确政府采购预算的,应按部门预算调剂的有关程序和规定一并办理,由主管预算单位报财政部(部门预算管理司)审核批复。
《通知》明确,除部门预算资金调剂情形外,中央单位预算执行中预算支出总金额不变但需要单独调剂政府采购预算的类别(货物、工程、服务)和金额,以及使用非财政拨款资金采购需要明确政府采购预算的,由主管预算单位报财政部(国库司)备案。备案文件中应当载明中央单位名称、预算项目名称及编码、采购项目名称以及政府采购预算的类别、金额和调剂原因等项目基本情况说明。备案由主管预算单位组织在现行的“政府采购计划管理系统”(以下简称采购计划系统)中录入政府采购预算,并上传备案文件的电子扫描件。录入的政府采购预算作为中央单位编报政府采购计划、申请变更政府采购方式和采购进口产品的依据。《通知》要求,中央单位应准确区分不同类型,根据采购项目情况据实进行政府采购预算的报批和备案管理,不得随意调减政府采购预算以规避政府采购和公开招标。
3.2016年10月全国财政收支情况出炉
10月份,全国一般公共预算收入15359亿元,同比增长5.9%。其中,中央一般公共预算收入7963亿元,同比增长9.9%,同口径增长4.2%;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本级收入7396亿元,同比增长1.9%,同口径增长7.8%。全国一般公共预算收入中的税收收入12891亿元,同比增长7.2%,主要是与税收收入直接相关的部分经济指标有所回升、前期清缴营业税的滞后减收因素减弱、去年同月基数较低等影响。
4.2018年我国将实施支出经济分类科目改革
财政部近日印发《支出经济分类科目改革试行方案》,以更好地贯彻落实预算法,实施全面规范、公开透明的预算制度。
据财政部预算司有关负责人介绍,政府收支分类科目是反映政府收支活动的分类体系,是各级政府预算和部门预算编制、执行、决算的基础和重要工具,包括收入经济分类科目、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和支出经济分类科目。
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反映政府各项职能活动,即政府究竟做了什么,比如是用于社保,还是办了教育;支出经济分类科目反映政府的钱是怎么花出去的,比如是支付了人员工资还是购买了办公设备。在支出经济分类科目设置上,分“类”“款”两个层级。
支出经济分类科目改革的主要内容有:充分考虑政府预算和部门预算的特点和管理要求,分设政府预算经济分类和部门预算经济分类两套科目;根据预算法的有关要求,两套科目均设置“类”“款”两个层级;两套经济分类之间保持一定的对应关系,以利于部门预算与政府预算相衔接。
财政部预算司有关负责人表示,实施支出经济分类科目改革,有利于进一步提升预算编制的科学化、精细化水平,提高预算透明度。
据介绍,为了积极稳妥推进此项改革,财政部要求各地区、各部门在编制2017年预算时仍使用现行支出经济分类科目,但同时要按照试行方案进行试编和试运行,并将预算编制和执行中发现的问题及时反馈财政部。由财政部对试行方案做进一步修改完善后,从2018年1月1日起正式实施。(来源: 新华社)
5.12公司被国采中心暂停网上竞价资格
11月16日,中央政府采购网曝光台发布10则消息,暂停了北京东方立盛科技有限公司、山东康悦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山东雷音资讯有限公司、北京中豪豪艺商贸有限公司、北京神州惠科新技术有限公司、北京洪鑫基业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四川龙海佳诚商贸有限公司、太原华汉兴业科技发展有限公司、秦皇岛善信网络技术有限公司、济南聚格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北京卓诚方舟科技有限公司、南宁市紫江源商贸有限责任公司12家公司参与该网站网上竞价的资格。
6.河南省政府采购网上商城省直单位全面上线
11月14日,河南省政府采购网上商城省直单位全面上线仪式暨操作培训会议在河南省财政厅召开。河南省财政厅党组书记、厅长朱焕然,河南省商务厅党组成员、副厅长何松浩出席仪式,会议由河南省财政厅党组成员、副厅长赵学东主持,河南省财政厅政府采购监督管理处处长张志涛主持网上商城启动仪式,来自河南省直部门、各省属高校负责人和经办人、各地市、县财政局政府采购人员共计300余人参加会议。
7.安徽出台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服务管理细则
为规范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运行,提高公共资源配置效率和效益,加强对权力运行的监督制约,维护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和交易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根据《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管理暂行办法》(国家发展改革委等14部委令第39号)、《安徽省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办法》(省政府令第255号)等有关规定,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制定了《安徽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服务管理细则》(以下简称《管理细则》)。
《管理细则》明确,依法必须招标的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政府采购、国有土地使用权和矿业权出让、国有产权交易,公立医疗机构药品、医用耗材、医用设备的集中采购,以及行政事业单位资产处置等应当列入公共资源交易目录,由省发展改革委和设区的市公共资源交易综合管理部门分别报本级人民政府批准后发布实施。
公共资源交易项目的实施主体应当自成交合同签订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按要求将交易相关资料以及成交合同副本,提交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运行服务机构归档保存,并对其真实性、合法性、完整性负责。
8.湖北发文加强政府采购内部控制管理
湖北省财政厅近日发布《省财政厅关于加强政府采购内部控制管理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明确加强省政府采购内部控制管理的有关事项。
《通知》要求,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和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应当根据法定职责开展工作,不缺位、不越位,明责、确责和履职尽责。
《通知》明确,各地、各部门单位和各政府采购代理机构要建立政府采购内部控制管理工作的领导和协调机制,做好政府采购内部控制管理各项工作。各级财政部门要加强对本地区政府采购内控管理工作的督导,强化运行监督。将内控管理制度建设和执行情况作为政府采购监督检查的重要内容,全面推动政府采购内控管理工作的贯彻落实。同时要运用信息技术手段,不断创新监督方式,提升政府采购监管能力和水平。
各地区、各部门单位及各政府采购代理机构要按照《意见》和自身实际,切实把握重点环节和紧扣社会关注热点,明晰事权,认真做好风险防控工作,积极落实政府采购有关政策,规范政府采购行为,努力实现政府采购“物有所值”制度目标。
9.河北出台办法支持省级政府购买决策咨询服务
近日,河北省财政厅出台的《河北省省级政府购买决策咨询服务管理办法(试行)》提出,为进一步转变政府职能,促进科学民主依法决策,纳入省级政府购买决策咨询服务指导性目录的服务事项,应实施购买服务。
《办法》提出,加强河北新型智库建设是各级党委和政府科学民主依法决策的重要支撑,是提升河北软实力的内在要求,是建设经济强省、美丽河北的智力保障。研究建立政府购买决策咨询服务制度,有利于促进政府职能转变,推动省级政府科学民主依法决策。
《办法》明确,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或涉及国家安全、保密事项以及司法审判、行政行为等不适合向社会力量购买的决策咨询服务事项外,下列服务应纳入省级政府购买决策咨询服务指导性目录:省级政府提供的部分行业规划、行业调查、行业统计分析、预警预测等技术性公共服务事项;省级政府履职所需的课题研究、政策(立法)调研草拟论证、战略和政策研究、综合性规划编制、标准评价指标制定、社会调查、监督检查、政策评估、项目评审、平台认定与评价等辅助性事项等。
《办法》规定,购买主体购买政府采购集中采购目录以内或者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决策咨询服务项目,应按照政府采购的有关法律法规规定,采用公开招标、邀请招标、竞争性谈判、竞争性磋商、单一来源等方式,通过省级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确定承接主体。(来源:河北日报)
10.河南省召开全省政府采购管理工作会议
“2013年全省政府采购规模突破900亿元,2014年突破1000亿元,2015年达到1142.75亿元,总规模居全国第五位,占全省地方公共财政预算支出的17%,超出“十二五”规划的15%的总体目标,高出全国5个百分点……”。虽然河南省政府采购规模逐年增长,但是政府采购信息报/网记者从11月15日河南省三年召开一次的“全省政府采购管理工作会议”上了解到,2013年以来,该省不只在扩大规模方面下功夫,在政府采购制度建设、政府采购政策功能、政府采购改革创新、政府采购监管及政府采购基层管理等方面都取得了喜人成绩。河南省财政厅党组成员、副厅长赵学东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管理工作会上对该省政府采购取得的成绩和存在的不足进行了深入总结,并对下一阶段的政府采购工作进行了全面部署。
来源:政府采购信息报/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