该市出台《意见》,提出了交易机制、竞标机制、公开机制三种公共资源配置方式
本报讯 近日,山东省潍坊市委、市政府印发了《关于深化公共资源配置改革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对全市深化公共资源配置改革作了全面安排和部署,明确了改革的基本要求、主要任务、监管体系、组织实施等方面的内容。
《意见》针对不同的公共资源配置对象,创造性地提出了交易机制、竞标机制、公开机制三种公共资源配置方式,全面提高公共资源配置质量和效率,加快推动全市经济转型升级。一是规范公共资源配置交易市场。建立以交易机构、交易场所、信息化平台和交易目录等为主要内容的公共资源交易系统,对进入系统交易的公共资源实行目录管理,规范完善交易规则程序,增强交易活动透明度和交易结果公信力。2016年底前,将分散在各相关部门的公共资源交易职能集中划转到全市统一的公共资源交易机构,把县市区(市属开发区)已设立的公共资源交易机构整合为市公共资源交易机构的分支机构。按标准规范提升现有公共资源交易场所,保证满足公共资源交易需要。依据国家电子交易公共服务系统技术标准和数据规范, 建立覆盖全市的公共资源交易、服务、监督信息化平台,并实现与国家级、省级电子交易公共服务系统互联互通。建立交易主体资格核查制度,禁止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产业转型升级要求、严重违法失信的市场主体参与公共资源交易。实行公共资源交易目录管理,除国家法律法规规定不能直接交易的外,将其他所有能够直接交易的公共资源全部列入公共资源交易目录,进入公共资源交易系统进行交易。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办公室负责牵头制定公共资源交易规则程序,各有关部门制定本领域公共资源交易的实施方案。二是完善公共资源配置竞标机制。制定全市通过竞标机制配置公共资源的规则程序,根据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标准和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对需要社会资本进入项目的合规性、可行性情况进行审核, 确定重大基础设施建设运营、国有资产租赁运营等各种项目的数量、标准和布局,通过媒体向社会公开发布。通过确定项目目录、编制项目竞标文本、择优选择社会参与者、组织实施的程序进行。三是落实公共资源配置公开原则。在公共资源交易配置、竞标配置全面公开的基础上,对行政分配的公共资源,建立分配条件、分配内容、分配程序、分配结果全过程公开机制,确保公共资源配置的公平公正和效率效益。
《意见》要求健全公共资源配置监管体系,发挥公共资源行业监管部门的行业监管职责,发挥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办公室的综合监管职责,发挥审计部门的审计监督作用,发挥监察部门的执纪监督作用,发挥人大和政协的监督作用,发挥社会监督作用,形成全方位、多层次的监督机制。
可以预计的是,潍坊市深化公共资源配置改革即将步入快车道,这有助于解决资源要素配置扭曲错位低效问题,提高公共资源配置效率和效益,促进政府职能转变,激发市场主体活力,强化产业发展全要素保障,有力保障全市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成果和产业转型升级进程。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报第622期第2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