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贵港:针对重点项目招投标开展预防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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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17年01月16日
检察日报讯(记者邓铁军 通讯员李裕)近日,广西壮族自治区贵港市检察院职务犯罪预防局的检察官在监督某旅游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时,发现投标人标书材料不符合招标规定,建议主办方重新组织招标并获得采纳。
2016年5月以来,贵港市检察院已多次派检察干警参与监督重大工程项目的招投标活动,并同步开展职务犯罪预防工作。
为预防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过程职务犯罪的发生,确保招投标活动公平透明,贵港市检察院主动与市住建委、审计局、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等相关部门协商,确立了重大工程建设项目检察监督机制,即3000万元以上的工程建设项目以及部分重点项目的招投标活动,负责单位必须邀请检察院派检察官到场,对招投标活动中的评标专家抽取是否合规合法、投标人是否如期入场等内容都进行监督。
此外,该院还向该市交易中心提出了“完善评标制度”“推行评标专家数字化管理”“加强在册评标专家廉洁教育”等多项检察建议,化解招投标领域职务犯罪隐患,建议均被该交易中心采纳。
自2016年6月以来,该院检察官监督了城区道路白改黑项目、棚户区改造项目、过江大桥道路项目等10场次的招标,发现并已依法依规纠正了投标人不规范情形3次,并多次提出检察建议,均获得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的认可和采纳。
为做到有效预防,该院还派出检察官送法上门,到市住建委开展工程建设招投标领域廉洁教育讲座,组织市住建委党员干部到该院的预防职务犯罪警示教育基地参观,筑牢党员干部的思想防线,为重大工程的顺利推进拉上一道防护网。
来源:检察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