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政府采购报讯 江苏省宿迁市财政局积极贯彻落实“放管服”改革要求,谋划改革布局,着力推进政府采购工作规范高效开展,政府采购改革创新取得新成效。
据统计,上半年全市累计采购1349次,采购预算66.27亿元,实际完成采购金额55.41亿元,节约资金10.86亿元,节约率16.39%。非招标采购方式占比25%,与上年相比提升12个百分点。采购时限大大缩短,采购效率进一步提高。小额采购更加便捷,“网上商城”采购数额超300万元。以上成效的取得与宿迁市财政局积极推进政府采购“放管服”改革密不可分。
积极推进 “放”权改革。一是提高3个限额标准。即市级政府采购限额标准、公开招标限额标准、“网上商城”限额标准。调整集中采购目录范围,进一步扩大了市级预算单位的采购自主权。二是主动申请县级政府采购方式变更权限。目前,宿迁市所辖三县均已获得省政府授权行使采购方式变更审批权,县级采购项目转变采购方式,无需再经市级财政监管部门批准,切实提高政府采购办事效率。
着力强化 “管”理措施。一是开展部门集中采购机构考核工作。对其组织机构,运行程序,档案保管等方面作出要求,规范集采机构采购代理能力和执业水平。二是进行“网上巡查”和专项检查。依法履行对采购当事人的监管职责,组织对采购人的不定期抽查,及时掌握采购项目组织实施情况。三是开展代理机构约谈工作。
努力提升 “服”务质量。一是加强采购信息公开工作。上线“采购信息自主发布平台”,为采购人、代理机构提供方便,同时规范分散采购信息的发布渠道,做到全流程全方位公开采购信息和监管信息。二是提供采购业务指导。制定采购方式适用一览表,进口产品论证、采购方式变更等工作模版;印发《关于加强市级预算单位政府采购内部控制管理的通知》,指导采购人加强和完善内控管理,充分发挥采购人的主体作用。三是开展常态化培训。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