鄱阳实施代理机构量化记分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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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18年09月25日
中国政府采购报讯 日前,江西省鄱阳县财政局依据《政府采购法》及其实施条例、《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管理暂行办法》等有关规定,制定出台《政府采购代理机构记分管理暂行办法》,提出了对代理机构在内部管理、业务操作等方面的行为进行量化记分的管理措施。此举旨在进一步规范政府采购代理行为,提高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工作质量和服务水平。
据了解,记分管理采取日常监管与专项检查相结合的办法进行。财政部门在代理机构记分管理中视情况邀请供应商、采购单位、评审专家、交易中心等相关方参加。
据悉,代理机构违规违法行为的记分分值,依据行为的轻重程度,分为5分、10分、15分三种。对重复出现违规违法行为的,按次数累计记分。
该记分办法每年度为一个记分周期,一个记分周期满后,记分分值累加不足15分的,该周期内的记分分值予以消除,不转入下一年度。对记满15分的代理机构,由财政部门下达整改通知书。整改内容包括责令作出书面检查、组织从业人员培训、完善内部规章、规范操作流程、学习政府采购法律法规与相关实务,并明确整改时限等。一个记分周期内出现三次记满15分的,上报省财政部门,建议暂停或取消其政府采购代理资格。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