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宾屏山县“三举措”抓实政府采购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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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18年10月11日
宜宾新闻网10月11日讯(金文操)今年以来,屏山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根据政府采购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结合屏山县实际,采取三项举措,不断完善和优化政府采购相关制度、夯实政府采购工作基础,使政府采购真正做到“公平、公正、公开”,取得了较好的工作成效。
结合本县实际,不断优化举措,完善制度使政府采购真正做到“公平、公正、公开”,截止今年9月底,屏山县政府采购电子交易161宗,预算金额1811.25万元,实采金额1676.75万元,节约134.5万元,节约率7.43%。
依法采购、规范操作。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制定了《屏山县公共资源交易运行管理办法》《屏山县开标评标场地设备设施管理使用办法(试行)》等系列管理办法,严格执行依法采购、规范操作,形成统一的政策法规、统一的规则、统一的程序。
信息公开、阳光透明。按照《宜宾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关于进一步规范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发布相关工作的通知》的要求,进一步加大信息公开力度,做好政府采购在指定媒体上公开发布采购公告、采购文件、采购结果、采购合同等采购活动全过程信息,切实做到“让政府采购在阳光下运行”。
网络跟踪、随时监管。按照《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进一步规范政府采购监管和执行若干规定的通知》和市县文件精神,电子采购项目从开始到结束运行轨迹雁过留痕,交易信息全程记录备案,交易场所全程录音录像,借助大数据分析,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做到价格可比对,过程有留痕,结果可追溯。(作者:向雪源)
来源:宜宾新闻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