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为进一步做好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护航中小企业发展,武侯区财政局紧紧围绕优化政府采购营商环境,制定了《成都市武侯区政府采购应对新冠肺炎疫情促进中小企业发展实施细则》、《成都市武侯区财政局关于进一步优化政府采购领域营商环境的通知》。
一是加大政府采购对中小企业货物、服务的采购力度,包括落实预留采购份额措施,全区负有编制部门预算职责的各部门实现预留2020年度政府采购项目预算3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落实价格评审优惠措施,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按照上限标准 10%给予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不得以任何不合理的条件对供应商(特别是中小企业)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保障中小企业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的合法权益。
二是加强采购资金支付管理,加大预付款支持力度,支付比例原则上不低于采购合同金额的30%;取消投标保证金,鼓励采购人免收中标(成交)供应商的履约保证金,加快履约资金支付进度,采购人自收到发票后30日内(预付款除外)将资金按时足额支付到约定账户。
三是加大“政采贷(蓉采贷)”政策支持力度,拓宽“政采贷(蓉采贷)”政策支持范围,疫情防控期间依法实施的紧急采购项目,均可纳入“政采贷(蓉采贷)”政策支持范围;加快“政采贷(蓉采贷)”资金审批放款速度,力争5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批放款;适当降低“政采贷(蓉采贷)”利率,利率按原合同利率下浮10%,新增贷款利率原则上按基准利率下浮10%。
区财政局指导全区各采购单位严格执行支持中小企业发展政策,2020年1月-11月,武侯区政府采购合同备案数2268个,实际采购合同金额87769.62万元;全区政府采购授予中小微企业的合同数2214个,占采购总合同数的97.62%,授予中小微企业的合同金额81172.18万元,占采购总金额的92.48%。积极推进“政采贷”政策,2020年1-10月,共实施了7笔“政采贷”,合计放款金额为2463万元,在区市县中排名前列,在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发展,服务实体经济发展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
来源:成都市武侯区财政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