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打造市场化、法治化、现代化的营商环境典型示范区,我局加快完善政府采购管理工作,加强信息化建设,提高政府采购透明度、专业化水平。
一、推进电子采购平台建设。全面接入省级电子采购平台:江西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化采购平台。实施“互联网+政府采购”,集中采购目录项目除协议供货、定点采购,分散采购限额以上项目全部进行电子化采购。所有电子化采购项目全流程实行网上运行,确保整个采购过程公开透明,阳光操作。精简优化政府审核流程,审批事项依法仅保留“超过公开招标限额的采购项目申请变更为非公开招标方式”报上级审批,其他项目均改为备案制。
二、规范政府采购招投标管理。规范保证金收取和退还,允许供应商自主选择支票、汇票、本票、保函等非现金形式缴纳或提交保证金,投标保证金的约定到账时间与投标截止时间保持一致,并按照规定及时退还。合理精简供应商证明材料,对于通过互联网或者相关信息系统查询的信息,供应商无须提供证明材料,对于供应商依照规定提交各类声明函、承诺函的,不得要求再提供有关部门出具的证明文件。加强供应商监督和管理,对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信用信息进行核查,对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有重大违法纪录和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及其他不符合规定的供应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三、推广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融资。加强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融资政策的推广力度,采用“政采贷”信用融资,提高政府采购合同中小企业的比例,力促中小微企业融资的便利、时效,降低综合融资成本。实现采购信息、合同信息、回款账户信息、成交信息等数据高效交互。以政府采购为依托,以财政资金为保障,加快审批速度。坚决抵制因供应商的所有制形式、组织形式或者股权结构不同,对供应商实施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提供充足融资空间,优化公平环境,打造政府采购信用融资新高地。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