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王国龙报道 日前,陕西省西安市财政局依据政府采购法及其实施条例的有关规定,决定对全市政府采购工作情况进行专项检查。此举旨在进一步加强政府采购管理,规范政府采购秩序,增强各预算单位的依法采购意识,提高政府采购效率。
据了解,对于此次检查,各采购单位需成立检查小组,对本单位2022年度的政府采购项目进行自查,主管部门对下属单位进行督查,西安市财政局会同相关部门抽查有关单位。检查内容包括各单位对政府采购法律法规和省市政府采购管理文件的落实情况。检查时间分为三个阶段,第一阶段自查是从2023年3月1日至4月30日,各单位组织自查,主管部门对下属单位自查情况履行督查职责;第二阶段抽查是从2023年5月1日至6月30日,西安市财政局会同相关单位组成检查组,抽查有关单位的自查情况,并出具检查报告;第三阶段整改是从2023年7月1日至9月30日,针对检查发现的各类问题进行整改,制定整改措施,并书面报送整改结果。
在此次检查中,对全市协议供货和定点服务供应商将加强监管。重点检查各协议供应商在合同期内的履约情况和服务质量,促进各协议供应商自觉增强诚信意识,完善内部管理制度,严格执行协议供应商管理要求,提高履约水平,提升服务质量。检查范围包括:协议服务期内全市行政事业单位的物业、保安、保洁、办公家具、印刷、会计师事务所等的协议供应商。检查内容涵盖协议供应商在协议期内对《西安市财政局关于协议供货定点采购有关事项的通知》《西安市市级行政事业单位协议供货定点采购协议书》的执行情况,以及合同履约、服务承诺等情况。
此外,此次还有针对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的检查,检查范围包括西安市级单位政府采购中心、市级政府采购代理机构2022年度代理的市级政府采购项目。旨在加快推进政府采购代理机构服务转型升级,进一步加强政府采购活动管理,提升政府采购工作质效。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