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所属地区:-
-
所属行业:IT信息
-
截止时间:-
4月15日,第十四届人大反垄断法高峰论坛在北京举行,此次大会以“知识创新与垄断规制:互联网行业的规范发展”为主题,期间,4月18日将于广东省高院开庭审理的“中国互联网反垄断第一案”受到了与会人员的高度重视和关注。
据悉,本次论坛围绕互联网行业的创新发展问题、互联网行业的垄断规制问题、互联网企业的业务创新与反垄断法内控机制的构建问题、反垄断法第55条的相关问题、知识产权创新与反垄断规制、标准、专利池等问题进行研讨。
同时,与会人士就广东高院将于4月18日公开审理的“奇虎360起诉腾讯滥用市场支配地位”一案,进行了广泛的关注与探讨。据悉,中国互联网第一大安全厂商奇虎360公司针对腾讯公司在3Q大战期间滥用其即时通讯工具QQ的市场支配地位、强制用户卸载已安装的360软件,提起反垄断诉讼,并索赔达1.5亿元人民币。
《反垄断法》第十七条第一款第四项明确禁止限制交易的行为,同时该法第十七条第一款第五项明确禁止具有支配地位的经营者进行搭售。360公司认为,腾讯公司在3Q期间的“二选一”行为是限制交易行为,是典型的严重滥用市场支配地位的行为。该行为导致360公司大量的用户流失,使360公司遭受了巨大的经济损失,因此360公司提出索赔1.5亿元的金额。同时,360公司认为腾讯公司大量模仿互联网公司的产品和服务,再通过《反垄断法》明确禁止的搭售行为,对整个行业形成了巨大的伤害。
法学院经济法学研究中心主任史际春教授认为,腾讯的行为十分符合反垄断法中对“垄断行为”的定义,“垄断不违法,但不能利用自己的垄断地位来损害他人的合法权益”。
工业和信息化部政策法规司巡视员李国斌也指出,中国允许互联网创新时犯错,但是不允许不发展。互联网本身是最具创新能力的行业,互联网的发展,由于其开放性、安全、个人隐私等一系列问题不可忽略。
中国消费者协会副会长兼秘书长姜天波表示,保护消费者利益是《反垄断法》的目标之一,在反垄断规制过程中,消费者利益永远是永恒的话题。在国外的反垄断案件中,消费者利益的考量也是他们在执法案件中进行考量的关键因素。他呼吁监管部门、互联网企业和社会各界重视用户的利益保护。
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经济法室副主任袁杰表示,互联网产业是不断发展的,无论如何管理、研究这方面的问题,其核心是要让互联网企业健康发展,而发展的原动力是创新。因此,一定要保护创新。企业作为主体,是发展的基础性因素。国家在立法和制定反垄断法的过程中都要考虑这一基础因素,要使企业、行业发展、使创新有动力、同时保护企业的权益。
作为中国最大的互联网免费安全服务提供商,奇虎360董事长兼首席执行官周鸿祎在论坛中表示,360一直以来重视保护用户的选择权和知情权,通过商业模式创新、技术和产品创新改变了互联网,开创了互联网多个第一。
周鸿祎指出,近十年西方互联网的进一步发展正是得益于反垄断执法,只有打破互联网垄断,才会有创新空间,才会有互联网的进步,才会建立起健康的产业链。他希望中国的互联网行业充满竞争,有利于创业者的技术和产品创新。
周鸿祎表示,360在创业和不断创新的过程中也产生了一些困惑:第一,360查杀流氓软件、打击木马等,有利于用户,但断了其他厂商的财路,因此遭遇到各方的打压。第二、当前互联网行业创新不足,抄袭成风。第三、垄断势力依靠强行捆绑进行推广,创新空间遭到压制。
360公司总裁齐向东说:“我们提起针对腾讯的反垄断诉讼,希望通过社会各界的积极参与和讨论,以及司法机构对这个案例的判决,建立一个公平竞争、有利于创新的互联网环境。”
IT业资深分析师王一江表示,有业内人士戏称腾讯利用其巨大的用户优势,采取各种形式的不正当竞争行为的手段为“野蛮模式”。他的核心是利用用户优势,进行不公平竞争。目前腾讯拥有超过6亿用户,借助这一优势,腾讯在业务推广时,往往采取捆绑销售、强制用户选择、“高度模仿”等做法,并无往不利。这种“野蛮模式”极大地损害了其他公司的利益,但由于国内目前缺少相关法律,腾讯饱受业内指责的行为,目前尚未受到约束。360以“滥用市场支配地位”起诉腾讯,并以反垄断法相关条款作为支持,可能会为业内解决相关纠纷提供思路。
曾指责腾讯企业QQ抄袭其软件并要求腾讯道歉的企业即时通信公司imo总裁张翀睿也表示,腾讯用户数量巨大,通过抄袭其他公司软件或服务,然后辅以强制搭销等方式,可以轻易地获得巨大的市场份额。但这却使其他公司,特别是创新型的中小公司难以生存。
本届人大反垄断高峰论坛分为四大议题,各位专家学者业内人士都做了非常精彩的发言,分享了美国和欧盟对谷歌并购摩托罗拉移动的反垄断审查等国内外著名案例,探讨了“互联网开放平台”、互联网产业相关市场的界定等理论和实践问题。
同时,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院长韩大元教授表示,学者应与社会各界进一步加强合作,开展包括互联网行业创新与反垄断规制在内的各项研究,为促进中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健康发展提供智力支持。
据悉, 来自中国人民大学、北京大学、中国政法大学、中国社科院等十余所院校的学者,与来自全国人大常委会、最高人民法院、国务院法制办、国家发改委、国家工商总局、商务部、工业和信息化部等政府部门的官员和专门从事互联网行业竞争法律实务的律师,组成了本次高峰论坛的专家团,做了相关主题报告。奇虎360、中国移动、中国联通、高通公司、三星电子等国内外多家互联网基础服务提供商、内容服务提供商和有关技术服务商,作为企业界代表在论坛上介绍了互联网行业的现状及发展动态。
此次人大反垄断法高峰论坛汇聚了国内知名的反垄断法专家、反垄断法执法官员及实务界的律师代表、企业家,与会嘉宾积极建言献策,就互联网行业创新与垄断规制进行了广泛而深入的探讨,就许多问题达成了共识,提出了许多宝贵意见和建议,这对于推动我国互联网行业的规范发展以及保护网络用户合法权益将起到重要作用。
其实,指责腾讯“抄袭”“不正当竞争”和“滥用市场支配地位”等行为,业内对此的指责由来已久。仅仅今年前4个月,就先后有UC浏览器、即时通讯厂商IMO、网易新闻客户端、知名游戏《捕鱼达人》公开指责腾讯抄袭自己的产品。
今年2月, UC浏览器公开指责QQ手机浏览器存在抄袭和在市场份额上造假嫌疑,并起诉腾讯不正当竞争。
3月,即时通讯厂商IMO指责腾讯QQ企业版抄袭。并在《21世纪经济报道》刊登半版广告:“你应该向imo道歉。你应该向互联网创新者道歉。你应该向全国的企业经营管理者道歉”。
4月,网易正式向苹果公司的应用商店(App Store)提起投诉,指责“腾讯新闻”应用抄袭网易的“网易新闻客户端”。之前,网易发表声明称,旗下产品iPhone应用“网易新闻客户端”,遭到腾讯的“腾讯新闻”抄袭,网易强烈谴责腾讯行径,并要求腾讯主动将抄袭产品从应用商店下架。
同样是在4月,曾连续被苹果在APPStore首页推荐6周、总下载量已突破5500万次的《捕鱼达人》后续遭“仿制”甚至直接照抄。其中,仅腾讯有投资关系的就有2个团队。
据相关机构统计,目前声称被腾讯抄袭的公司超过50家,相关软件和服务超过70款。其中包括联众、浩方、UCTalk、跑跑卡丁车、迅雷、搜狗输入法等知名软件和应用。另外,还有不少公司称遭到腾讯各种形式的不正当竞争。
点评:
一位不愿意具名的互联网投资人士介绍,微软遭受美国和欧盟长达十年的反垄断调查,此后,美国就再也没有大公司通过抄袭和捆绑销售扼杀小公司的案例发生。如果360胜诉,对国内互联网行业可能产生相同的效果,并有可能激发业内的创新热情。
中伦律师所合伙人陈际红律师认为,一旦腾讯败诉,以其为代表的互联网“野蛮模式”,将受到法律约束,并最终难以为继,而整个互联网行业的创新和竞争环境也有望焕然一新。
来源: 科技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