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采目录凸显三大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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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09年01月14日
每当一年一度的集采目录出台的时候,集采目录经过几年的发展有了不少变化和改进,主要分为以下三大类内容的调整。
首先是范围,网络设备、互联网接入费;软件等项目陆续被各地纳入采购范围,不可否认,“范围扩大”已成政府采购必然趋势,但为何要将这一项而不是那一项纳入集采目录,一方面是因为目前的工作中网络介入几率越来越大,与之相配套的网络设备采购量逐年增多,所以与网络有关的项目将会逐年纳入政府采购;另一方面,为支持国产品牌,发挥政策功能考虑,避免单位自行采购时青睐进口软件,也应将软件纳入采购项目。
此外,这几年的协议供货还填补服务项目采购中的诸多漏洞。系统集成、信息监理、软件开发、硬件维护等IT服务项目也在这两年被纳入集采目录清单。
其次是政策功能的突出。从2005年节能清单出台以后,如何在集采目录中突出节能要求成为集采目录制定者的一块心病。因为最初只有“优先采购”这个比较模糊的要求,如何优先呢?清单本身也存在问题,而且节能产品的品种比较少,价格也相对较高。2007年强制节能采购制度出台,各地的集采目录都规定了强制采购的范畴。
最后采购限额也是变化的焦点。政府采购限额事实上正是在“集中”与“分散”之间寻找最佳结合点。“集中”太多,以集采机构有限的人力、物力完成不了,会造成工作效率和质量的下降,“分散”太多,又不符合政府采购原则,所以必须慎重行事。
但是整体而言,集采目录的变化趋势是提倡集中采购,限制分散采购,黑龙江省2009年就规定,采购单位不得为规避政府采购而将同一采购项目化整为零进行分散采购。分散采购计划一律履行网上申报、核准、反馈采购结果的办理程序;未通过网上申报或反馈的分散采购计划,省政府采购办不予受理。
来源:政府采购信息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