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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属地区:渝北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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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属行业:物业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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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止时间:2021-01-06
物业管理服务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2020-JW23-F1003)
广东采联采购科技有限公司受重庆某单位的委托,对物业管理服务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有资格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一、招标项目内容
序号 | 项目 | 地点 | 服务内容及基本要求 | 服务期限 |
1 | 环卫保洁 | 机关 | 室外清扫面积约30000㎡;机关楼室内清扫面积约4700㎡,工作人员10名。 | 1年(签订合同之日起至2021年12月31日) |
2 | 垃圾清运 | 机关 | 每日清运不少于1车次。 | |
招待所 | ||||
3 | 园林绿化养护 | 机关 | 养护面积约25000㎡,工作人员5名。 | |
4 | 电梯维护保养 | 机关 | 2台电梯,每半月进行一次日常保养。 | |
招待所 | 2台电梯,每半月进行一次日常保养。 | |||
5 | 中央空调维护保养 | 机关 | 2台中央空调机组。 | |
招待所 | 2台中央空调机组、4台小型空调模块机组。 | |||
6 | 配电房维护保养 | 机关 | 10KV进线电缆一条,10KV联络电缆两条;1000KVA、630KVA变压器各一台,高压柜6面,保护器3套,避雷器1套,继电保护装置3套;每月25日前进行。 | |
招待所 | 配电房常规维护。 | |||
7 | 食堂服务 | 机关 | 机关食堂洗碗工1人。 |
二、资金来源
单位自筹资金,预算金额为人民币84.3675万元。
序号 | 岗位名称 | 人数/项 | 单价 | 服务 期限 | 合计 |
1 | 环卫保洁 (含垃圾清运) | 10人 | 3,558.75 | 12个月 | 427,050.00 |
2 | 园林绿化 | 5人 | 3,883.75 | 12个月 | 233,025.00 |
3 | 工程维保 (含机关及南山招待所电梯、中央空调、配电房维保项目) | 1项 | 11,787.50 | 12个月 | 141,450.00 |
4 | 食堂服务 | 1人 | 3,512.50 | 12个月 | 42,150.00 |
总 计 | 843,675.00 | ||||
备注:预算总价84.3675万元,包含管理费用等其他一切必要开支(预算金额为2021.01.01-2021.12.31一年的服务费用,若服务时间未满一年,支付金额以实际服务时间进行结算)。 |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合格投标人应首先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基本条件,同时符合根据该项目特点设置的特定资格条件。
(一) 基本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 特定资格条件
1.投标人不得为外资企业(含港澳台)、中外合资企业(提供书面承诺,格式自拟);
2.投标人营业执照包含物业服务管理类的营业范围。
四、投标、开标有关说明
(一) 招标文件公告期限: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2020年12月30日)起五个工作日。
(二) 采购公告发布媒介:本次公告同时在中国政府采购网、中国采购与招标网、军队采购网、四川招投标网、中国西部招投标网、采购人单位内网上发布。
(三) 报名及招标文件发售:
1.报名和招标文件发售期:2020年12月30日-2021年1月8日(09:00—12:00,14:30—17:30)
2.售价:人民币500元(售后不退),招标文件购买费在各供应商报名时一并缴纳。
3.招标文件购买方式:
供应商应携带1.填写好的《采购文件领购登记表》(可在代理机构网站(www.chinapsp.cn)中“下载中心”下载);2.营业执照复印件;3. 《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其身份证复印件;
4.《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亲自办理报名事宜的不需要);一并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后,至重庆市渝北区渝兴广场B7栋10-2广东采联采购科技有限公司进行购买。(工作日9:00-12:00,14:30-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
注:在报名和招标文件发售期内购买了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其报名才被接收。
(四) 投标地点: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重庆市渝北区青枫北路6号1-6渝兴广场),具体接标处详见开标当天交易中心一楼大厅电子显示屏或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开标安排)
(五) 投标文件递交开始和截止时间:2021年1月20日北京时间13:30-14:30
(六) 开标时间:2021年1月20日北京时间14:30
(七) 开标地点:同投标地点
五、投标保证金
(一) 投标保证金递交
投标人从企业的基本账户(开户行)通过转账支票直接划付或以电汇方式直接划付至下面任意一个的投标保证金账户,否则,投标保证金无效。(投标保证金的到账截止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
保证金金额:14000元
投标保证金账户:
户名: 重庆联合产权交易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
分包号 | 银行信息 | ||||
01 | 账号 1 | 开户行 | 招商银行上清寺支行 (行号:308653018067) | ||
账 号 | 123904808710306056913 | ||||
账号 2 | 开户行 | 中国农业银行重庆自由贸易试验区分行 (行号:103653026011) | |||
账 号 | 6228400477034084365 | ||||
账号 3 | 开户行 | 重庆银行七星岗支行 (行号:313653000329) | |||
账 号 | 150101040015061145343 | ||||
账号 4 | 开户行 | 中国银行重庆上清寺支行 (行号:104653087082) | |||
账 号 | 110262546457 | ||||
账号 5 | 开户行 | 交通银行重庆东和春天支行 (行号:301653000746) | |||
账 号 | 500124026018000016986009725 | ||||
账号 6 | 开户行 |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分行营业部 (行号:310653000017) | |||
账 号 | 8301098918343 |
1.各投标人在银行转账(电汇)时,须充分考虑银行转账(电汇)的时间差风险,如同城转账、异地转账或汇款、跨行转账或电汇的时间要求。
2.投标人必须在付款凭证备注栏中注明是“重庆某单位物业管理服务采购项目”项目投标保证金(项目名称可简写)。
3.投标保证金有效期与投标有效期一致。无论何种原因,未在招标文件规定时间内,由投标人基本账户足额将本项目投标保证金汇入本招标文件指定的银行账户的,其投标保证金均视为无效,投标文件亦将被否决。各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具体到账情况均以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在开标现场出示的银行到账信息为准。
4.投标人在开标前必须到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理完善市场主体信息登记手续(在此之前已向平台提交信息登记申请的市场主体,可不再持原件到平台现场进行核对),否则开标现场将无法显示企业基本账户。如果开标现场未显示企业基本账户,投标人须在开标会现场提交企业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复印件供评标委员会核验。市场主体登陆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网(WWW.CQGGZY.COM)进入“市场主体信息登记系统”,如有疑问资讯电话:023-63620740。
(二)保证金退还方式
1.未中标投标人的保证金:在中标通知书发放后,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在五个工作日内按来款渠道直接退还。
2.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中标人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后,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在五个工作日内按资金来款渠道直接退还。
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咨询电话: 023-63625633
六、投标有关规定
(一)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分包)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二)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三)本项目若有补遗文件一律在发布采购公告的相应媒介上发布,请各投标人注意下载或到采购代理机构领取;无论投标人下载或领取与否,均视同投标人已知晓本项目补遗文件的内容。
(四)超过投标截止时间递交的投标文件,恕不接收。
(五)投标费用:无论投标结果如何,投标人参与本项目投标的所有费用均应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六)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投标。
(七)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投标人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投标人,将拒绝其参与采购活动。
七、联系方式
(一) 采购人:重庆某单位
联系人:任老师
电 话:023-67923319
地 址:重庆市渝北区
(二) 采购代理机构:广东采联采购科技有限公司
联系人:罗小姐
电 话:023-67939198,17774998533
地 址:重庆市渝北区黄山大道中段渝兴广场B7栋1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