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中卫“五举措”规范履约验收
http://www.scbid.com 发布日期:2009年12月15日
加强合同履约验收工作是提高政府采购质量,规范政府采购行为的关键环节之一。宁夏回族自治区中卫市政府采购中心(以下简称“中卫采购中心”)为规范采购行为,提高政府采购质量,2010年计划从五个方面规范合同履约验收程序。
一是制定履约验收制度。中卫采购中心从现在开始起草制定《中卫市政府采购履约验收管理制度暂行规定》,明确采购中心内部各环节及相关当事人的职责,界定违法违规行为,从而确保政府采购质量和效益。
二是制定验收申报制度。要求采购单位提前向中卫采购中心申报验收,以便采购中心根据工作情况提前计划,合理安排验收时间。这样既节省了人力、物力,又提高了工作效率。
三是成立验收小组。为确保供应商如实供货、按期履约,2010年,中卫采购中心将针对每个政府采购项目,成立以采购中心、采购单位、评审专家、监督部门及相关产品质量验收机构专业人员为主要成员的验收小组。除日常验收外,还不定期地对验收项目进行抽查、回访,以便改进工作,提高效率。
四是制定违法、违规处罚条例。2010年,中卫采购中心将着手制定关于政府采购合同履约验收的违法违规处罚条例,以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坚决避免单方面的违约行为。尤其是明确采购人不按期付款和供应商以次充好等违法违规行为。
五是加强宣传。“工作成绩要好,正确宣传离不了”。为提升服务理念,发挥正面宣传对开展政府采购工作的积极作用,特别是对那些不认同政府采购改革的当事人,中卫采购中心将加强法制宣传和政策辅导,提高他们依法采购的意识,从而规范政府采购行为。
来源:政府采购信息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