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人大代表:将政府购买法律服务列采购目录
http://www.scbid.com 发布日期:2010年01月25日
“政府购买法律服务已逐渐被社会认可,必须加大法律服务力度。”在23日结束的吉林省第十一届人大三次会议上,吉林省部分人大代表建议,将政府购买法律服务列入政府集中采购目录。
吉林省部分人大代表认为,随着服务型政府和法治型政府建设的不断深入,加大法律服务力度、全面提高政府法治服务的能力和水平已成为社会共识。在这一背景下,政府可以适时采取通过购买法律服务的方式,履行其提供公共服务的职能,通过进一步建立和完善政府购买法律服务制度,解决社会经济发展所带来的各种法律问题与政府部门缺乏法律专业领域实践操作经验之间的矛盾。
近几年,上海、广东、江苏、深圳等省、市政府陆续将政府对法律服务的采购列为其采购名录之列并予以实行,收到了很好的实效。如深圳市33家律师事务所通过政府采购律师服务公开招标的方式,成为首批获准为市政府提供专业服务的机构;上海市政府还通过购买专项的法律服务,专门解决拆迁、交通事故民事前置调解过程中所有的法律问题,辖区所有派出所均设立了由律师主导的人民调解室。
吉林省部分人大代表认为,各级政府以购买法律服务为突破口,积极推进法治政府的建设的方式值得进一步推广。一些省份政府可以在司法部门和律师协会的配合下,选择一批执业规范、业绩优良、专业突出、无不良记录等条件的优秀律师事务所向社会进行公示,从中选出一批律师事务所进入法律服务备案库,当有法律服务需求时,严格按照招投标的程序和方式进行采购。
来源:新华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