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年四次招标 价格动态监测
近日,安徽省省直单位2010年第一期协议供货项目合同顺利签订,26家公司成为新一期省直单位办公设备及耗材的协议供货商。本次招标共有16个品目、49种品牌的产品顺利入围。
2009年以来,安徽省政府采购中心(以下简称“采购中心”)把协议供货列入工作重点,安排专人具体负责。省直单位办公产品协议供货在提高采购效率、节约采购成本、为各采购单位提供方便等方面的优势逐渐显现,发展势头良好,签订合同数量和金额呈现逐月递增的可喜现象。
实行协议供货,其目的就是为了提高采购效率,更好地服务各采购单位。为此,采购中心加强了对协议供货的精细化管理,力促这项工作不断改进、完善和创新。
缩短招标周期
为有效解决协议供货产品价格不易控制的问题,在安徽省财政厅的支持下,采购中心采取缩短协议供货周期来解决,取得了不错的效果。
目前,安徽省协议供货招标一年四次,基本按季度进行。根据台式计算机、便携式计算机、激光打印机、针式打印机、移动存储设备、数码照相机、数码摄像机等七类品目产品市场价格波动大、更新快的特点,采购中心实行一年四次招标的办法,对其他如扫描仪、数码复印机、多功能一体机等价格波动相对较小的品目,半年招标一次,中标产品的价格基本实现“随行就市”。
据了解,我国大多数省份的协议供货的供货期大多为半年或一年,与之相比,3个月的供货期明显短很多。安徽省政府采购中心主任姜毅介绍:“协议供货的供货期大多较长,有些产品的市场价已经大幅下降,但供应商未必会对协议供货价格进行调整。缩短协议供货周期,可以直接让产品在一年之中多次竞争,‘拧干’协议供货的价格水分。另一方面,供货期过长会导致部分供应商一次失误就失去当年进入政采市场的机会,不利于市场稳定,也不利于企业发展。”
缩短协议供货招标时间间隔,主要是为了降低协议供货价格,同时,价格波动较大的产品也需要缩短供货期。价格波动较小的产品往往不会有太多的价格水分,可以适当延长供货期。
姜毅介绍:“3个月就要开展一次协议供货招标,工作量肯定会增加,但采购效益的提升,减少了因为价格虚高带来的纠纷,又确保了政府采购的效果。”
随时“比市”监测
为切实提高协议供货产品的服务质量,完善协议供货程序,有效建立协议供货监督机制,采购中心及时总结2008年协议供货执行情况,研究下发了《关于建立安徽省省直单位协议供货报表及考核制度的通知》,对供应商加大了考核力度,采取叫停制度的方式,要求供应商在协议供货期内稳定供货,并要求价格调整及时公告。2009年,采购中心共发布了7期价格调整公告,有50多种不同品牌型号的产品价格得到了及时调整,为采购单位取得了实惠。
同时,采购中心还建立了售后服务考核制度,加大了对协议供货产品价格特别是最高限价的市场监测,对协议供货商履约情况进行跟踪调查和监督。为了解相关协议供货产品市场价格波动及供应商售后服务情况,采购中心安排专人定期在网上查询相关产品价格调整情况,及时掌握价格变动信息,并与协议供货价格进行比对;还安排人员去市场实地调查,了解部分协议供货产品在合肥的实际销售情况;同时与采购人加强沟通联系,了解供应商供货价格及履约服务情况,全方位地加强了协议供货产品价格的监管。
率先网上采购
安徽省财政厅出台的《关于安徽省省级政府采购协议供货实行网上采购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从2009年12月1日起,对省直行政机关、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政府采购协议供货实行网上采购。为此,采购中心配合财政厅政府采购管理部门举办了针对采购人的网上采购操作业务培训,同时专门开展了对协议供货供应商和中心内部人员的培训,为实施协议供货网上采购做足准备。
目前,安徽省省直单位在采购协议供货范围内的货物时,只要根据采购预算向省财政厅申报协议供货采购计划,待采购计划审批后,按照采购任务书约定的采购项目登录“协议供货系统”,在网上进行协议供货商品挑选,直接向协议供货商采购,并与其签订协议供货采购合同(电子合同)即可,采购效率得到了进一步提升。
来源:政府采购信息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