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招标采购定位的思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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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10年06月0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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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招标采购定位的思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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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止时间:2011-09-10
改革开放初期,招标采购被我国采用。招标采购方式是在竞争和择优的基础上,采购大宗商品的方式,对节约资金、防止腐败效果显著。因此,其受到社会各界的高度重视。招标采购得到了迅速的发展,应用的领域和范围不断扩大。
但是,随着招标采购成为政府采购、工程项目采购和国有企业采购的主要方式,一些采购人对招标采购的依赖性过高,弱化了对采购策略和规划方案的研究,弱化了对市场行情的观察和分析。一些招标缺少必要的价值内涵,流于形式,成为一种新的表面文章。
因此,以科学的态度,准确全面地认识招标采购在市场中的定位和作用,对于促进中国招标投标管理体制的改革意义重大。
1 我国招标采购的发展历程和存在问题
30年前,在计划经济体制下,包括国有企业在内的绝大多数社会组织,具体需求国家定计划供应,企业生产国家定指标,企业的产品国家统购统销,计划大包大揽。国有企业没有竞争活力,主要是在完成任务。
在这样一个时代背景下,引入招标采购,为采购人提供了一个广泛选择的机会,生产企业可以通过平等竞争,获得体现企业价值、推销企业产品的机会,给企业和市场注入了前所未有的活力。
为进一步推广和规范招标投标,2000年国家颁布实施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以下简称:招标法)。此后,招标采购的范围不断扩大。从建筑工程、机电设备进口、项目融资、土地承包、土地使用权出让到物资采购,从政府、国有企业到其他采购主体,从国家财政资金、国有企业资金、融资贷款到各类企业自筹资金等。社会各界总体评价:招标采购引入了市场竞争机制,创造了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提高了经济效益,保证了工程质量,防止了腐败。
但是,伴随着招标采购的普遍推行,一些矛盾和问题也不断出现。如:招标采购方式和其他采购方式、相对公平和绝对公平、效率与公平、节约资金和保证质量、法律的通用性和现实的差异性之间的矛盾;又如:虚假招标、滥用招标、名义招标、采购人的决定权等问题。
以下是笔者根据有关资料和个人的一些体验整理出的几方面困惑。
1.1 采购人的困惑
(1)政府采购人的困惑。招标法实施后,因为强制招标,弱化了采购策略和规划方案的作用,很多事都要等招标后再说。2003年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以下简称:政府采购法),从政府采购的角度完整叙述了采购的过程和各种采购方式,对采购规划也有明确的叙述,体现了集中和分散相结合,抓大放小的精神,各种方式并存。但是,强调公开招标是主要方式,具体采购时是执行招标法还是政府采购法?
(2)国有企业的困惑。一些企业根据招标法转化制订了企业采购招标投标制度,以资金多少为标准硬性划线。但是,实际操作时,面对复杂的具体情况,显得非常尴尬。
比方:一个国有大型钢铁企业,往往是企业集团,内部除钢铁厂外,还有从事设备加工、建设施工的分公司,加之通过参股方式、技术和供销协议方式加盟的其他各类企业,形成了很多关联方。那么,在货物、工程、设计、监理等招标采购时,对于一些技术要求不高的项目,集团内的企业及其产品如果不照顾,企业的凝聚力在哪里?
比方:工业企业为了抢占商机和各种原因,边设计、边施工的工程项目仍然存在。有紧迫的工期要求,有熟悉的供应商关系,一些设备本可以通过比价、技术和价格谈判等更有效率的采购方式在有限范围解决。因为制度的制约难以应付工程的需要,浪费了大量的时间,也影响了招标的声誉,一些变通的做法也就不得不产生。
企业原材料的采购,尽管金额和数量很大、技术也不复杂,但是,目前一些原材料市场供不应求,无法组织招标。
1.2 评标人的困惑
招标程序性工作占去的时间太多,留给评委的时间太少,特别是有些复杂的货物,价值特性很难在短时间里作出评判。一些公开招标的采购项目,让评标人根据投标文书审查投标人资质,在科技发达的今天,凭一纸文书能判断一个从不了解的企业的资质吗?
1.3 投标人的困惑
生产企业,特别是中小企业,思想负担重。招标法有明确规定,为什么还有地方保护主义,为什么还有倾向性?
投标成本包括:买标书、制作投标书、投标保证金(冻结资金)、中标服务费、人工费、差旅费等。另外还有资格认证费、网站管理费等。出于评标方便等原因,现在一些采购人组织供应商资格认证,只有认证申请通过的供应商才有资格参加投标,有的委托网站组织。电子商务网站相对于招标人、投标人和招标代理人属于第四方,要收取管理费。但是,资源是不共享的,往往在一个地方一个企业认证合格交了费,到另一个地方还要认证交费。
钱花了一圈,如果经过几次投标而不中,对于中小企业而言,后果不堪设想。即使中了标,投标成本过高,所剩无几。因此,经过招标有些货物比从市场上直接采购还贵,实在是情理之中。面对如此高昂的成本费用,招标投标的好处何在,难道是变相收费?
1.4 招标代理机构的困惑
接到任务,按程序办事就可以了,重要的是符合法律规定程序。对于采购策略不能提供咨询意见,实际上也无需提供,招标代理机构的价值在哪里体现?
1.5 专业人士的困惑
为什么要用两部法来规范公共采购,两法谁大谁小,招标过滥还是招标落伍?
1.6 纪检监察部门的困惑
招标领域腐败现象并没有完全消失。另外,诸如国有企业对关联企业的保护倾向,地方财政对地方企业的保护倾向,合情、合理而不合法,虽不是腐败问题,怎么定性处理?
诚然,以上几类具体问题只是个人的观察,并不一定代表全行业。仔细分析,其中涉及多方利益,有些还是相互矛盾的,需要掌握平衡,如果采取头疼治头的办法,恐怕难以奏效。
笔者认为,招标采购只是采购方式的一种,有必要重新认识采购的内涵,从认识采购开始去认识招标,从采购行为的整体上把握招标采购的实质,思考将招标采购准确定位,从中寻找解决以上问题和困惑的答案。
2 采购和采购方式的内涵
2.1 采购的内涵
采购就是到市场买东西,字面意思就是有选择地购买,其中选择应包括采购人对采购对象的选择和对采购方式的选择。关于采购的定义,各种理论说法尽管有所不同,但基本上包含了有选择地购买这层意思。
采购对象包括:工程、货物、服务。其中,物流学上的采购对象主要是货物;政府采购理论的采购对象包括工程、货物、服务;项目管理理论的采购对象也包括了与项目相关的工程、货物、服务。
采购方式包括:直接采购、试购、比价、竞争性谈判、竞价、招标采购(邀请招标、国内公开招标、国际有限竞争招标、国际公开招标)、关联方交易、自营工程、委托采购、网上采购。
其中:关联方交易是有关联关系的企业之间,进行的采购销售。自营工程是企业利用自产的材料(比方钢材)、自有的施工队伍建设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关联方交易、自营工程有专门的会计核算方法,在会计制度上是允许的。
采购的主体(即采购人)包括:个人、企业、政府、其他组织。本文着重讨论政府、企业和其他组织。
2.2 各种采购方式的优劣
招标采购方式的优点:程序规范、透明,选择面宽,可以通过竞争压低价格,防止腐败;缺点:程序复杂,运作时间长,费用成本高,效率比较低。
具体采购对象供大于求或者供求基本平衡,生产企业较多(按现行法律规定至少3家),需求的数量和金额较大,有明确的价值特性和评价标准,没有特别的时限要求,没有特殊的倾向性要求时,招标采购的优势明显。反之,就不适合用招标采购。
各种采购方式都有其优劣,只要用得适当,满足采购人的需求,就是实用而有效的采购方式。这里就不一一分析。
2.3 各种采购方式的选择
包括招标采购方式在内的各种采购方式,都有其优缺点,但都有其适用范围。只能说在具体情况下,某种方式最合适,没有绝对优秀的采购方式。
比如:为工程建设采购一批设备。对于需求批量大,生产厂家众多,技术确定,工期无特别要求的设备,当然用招标方式最好。但是,有的成套设备技术复杂,国内或者国际上能够承担的仅有几家,只能进行技术和价格谈判采购;有的工程工期紧迫,时间不能等也只能从熟悉的客户中直接订货;有的短线产品供不应求也只能放弃招标采购改用其他方式。如果事先不了解情况,不加以规划,完全依赖招标,很难满足工程建设的需要。
比如:国内市场上目前一些原材料采购供应紧张,很多企业使尽浑身解数,纷纷通过参股、合资、合作、技术服务等策略,力图建立起稳定的关系,控制资源。一些大型企业甚至不得不把这种方式延伸到国外。对于企业来说,任何单一的、没有创新的采购方式,都难以招架复杂变化的市场环境,难以满足企业的实际需要。
政府采购、工程项目采购、企业采购面对采购对象的内容和名目相当繁多,需要分门别类作出安排,采取多种方式的组合,才能满足采购人的要求。因此,需要事先对有关情况了解熟悉,制订合理的采购策略和规划方案。毫无根据地一刀切招标采购,是不现实的。如果过度地依赖招标,相关人员的工作会相当被动,难以满足要求。
资料表明,世界银行贷款项目采购工作从项目选定阶段就开始,并贯穿项目周期内。项目主要是国际招标,但具体采取哪种方式,取决于评估报告和贷款协议,没有硬性规定。统计表明,世行中国项目国际竞争招标占采购总额的70%。符合条件可以采取的采购方式包括:国际竞争性招标、有限国际招标、国内竞争性招标、询价比价采购、直接采购和自营工程等。西方政府采购基本上也是这种程序。
因此,不能离开采购的实际情况去谈招标,以招标代替采购管理,或者把招标和采购分开去研究,就没有现实的意义。
2.4 如何看待与采购相关的理论
根据笔者掌握的知识资料,与采购相关的理论分别是物流学、政府采购、项目管理。三种理论自成体系,对采购内涵的分析和研究各有侧重,理论的适用范围各有不同。对于三种理论的内涵,本文在论述有关问题时有所涉及,这里不作详细的比较分析。
笔者观点:三种理论都是科学理论,没有高下之分,学其精髓,用到合适的地方,才能发挥理论最大的现实作用。
3 中外管理采购和招标的特点
3.1 西方管理采购和招标的特点
3.1.1 西方政府采购制度的特点
政府采购制度最早形成于18世纪末和19世纪初的西方自由市场经济国家。经过200多年的发展,政府采购政策已经成为政府宏观经济政策的重要组成部分,成为政府调节经济发展目标和协调地区间均衡发展的基本手段。笔者以为,这是西方政府采购制度的精髓和最重要的价值。
西方国家一般没有招标法,其主要内容都是在政府采购法中加以规范,个别国家如日本是在会计法中加以规定。招标与政府采购是密不可分的,没有政府采购就没有招标投标,没有招标投标就没有规范的政府采购。
政府采购法规范的采购主体是:政府部门及某些关系国计民生的公用事业单位(不管是否为国有),如:能源、交通、水电信等。对营利性的国有企业、商业用途的工程不作强制要求。
采购方式包括招标在内的各种认为合理的方式,政府官员享有一定的灵活度。资金来源是政府财政拨款及公用设施投资。政府采购包含了货物、服务和公共工程的内容,招标采购方式所占比例较大。个别国家如韩国将一对一的谈判采购也归入招标方式。
为了提高政府采购的效率,西方国家也组织供应商资格认证。但是,这种认证利用政府资源,权威性高,使用的范围广。如:欧盟对其建筑企业执行统一的认证,欧盟内通用。
3.1.2 西方企业采购管理的特点
西方营利企业是否需要组织招标采购,出于企业自愿。事实上,很多西方企业非常重视采购策略和规划的研究。当今世界很多先进的企业物流理念,大都来自西方发达国家。比方:准时制采购、全球采购、供应商关系管理、供应链管理以及第三方物流等。这些新理念尽管内涵有所不同,但都是通过采购方式的创新达到提高采购效率、降低采购成本、防范采购风险的目标。因而,受到国际物流理论界、政府、企业的重视。
3.1.3 世界银行采购指南的特点
世行的工作目标是通过项目贷款帮助发展中国家提高生产力,促进经济增长。因此,在采购指南中充分体现了自己的价值取向。具体的评标标准,允许来自借款国的设备享受15%的优惠。土建工程评标发展中国家和贫穷国家享受7.5%的优惠。统计表明,工程建设项目资金分配比例是:货物(设备材料)70%、土建工程施工20%,以及其他咨询、设计、技术服务10%。
3.2 中国管理采购和招标的特点
中国有招标法与政府采购法两部有关公共采购的法律。二者适用范围有重合交叉,两法并存。
招标法规范的采购主体包括政府、国有企业及其控股的企业。资金来源包括国家财政资金、国有企业资金、融资贷款及各类自筹资金。资金超过一定限额必须采取招标投标方式,投标企业至少3家,政府实行强制管理。
政府采购法规范的采购主体是政府,对采购管理全过程进行了规范,准确地反映了采购和招标的关系,对采购人的价值理念也有所反映,如第十条规定“政府采购应当采购本国货物、工程和服务”。但是,强调公开招标是政府采购的主要方式。
一些国有企业按照招标法的要求制订了企业采购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而实际上面对复杂变化的市场形势和众多的关联方,不得不采取变通措施。与西方不同,中国的国有企业在市场占多数,类似情况如果普遍存在,对市场和社会的影响是很大的。
3.3 中外管理采购和招标产生差异的原因
在客观上,西方国家市场经济发展历史悠久,对市场的认识和驾驭能力强,对政府采购的价值潜力作了深入的挖掘。西方的观点,政府不干预具体企业的经营,西方国家不强制营利性国有企业搞招标采购,在市场占多数的非国有企业经营自主权更大。
但是,政府透过政府采购平台,将国家事先经过策略研究,规划好的一个一个具体项目、一个一个具体产品,按照市场规则,利用招标投标等办法采购完成后,财政资金转移给一个一个具体的企业,累积起来影响一个产业,影响一个地区,最终实现国家的宏观调控目标。政府采购间接地影响了具体企业的生产,实际起到比国家直接下达计划指标更好的效果,企业的积极性较高。有资料显示,韩国的汽车工业得到了政府采购政策的大力支持。
我国的政府采购制度是从国外引进的,为什么不一步到位地采用西方成熟的经验?有关资料表明,专家们在结合中国国情时,认为中国政府采购和市场存在的一些问题(笔者理解指的是腐败问题),最根本的是招标投标推广不力,推广和规范招标投标是重中之重。要用招标法规范政府采购和企业基本建设项目采购。
事实上,这几年的推广和规范是卓有成效的。现在的问题是,我们要不要再次结合中国的国情,与时俱进地提高政府采购管理水平,理顺各种法律关系。中国正在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系,在放弃国家计划直接管理具体企业生产,不干预具体企业经营的同时,如何去有效履行好政府职能?确实需要向西方学习一些新的方法和理念。尤其需要学习其中最本质的、最有价值的精髓,为国家的经济建设服务。
有关资料显示,世界贸易组织政府采购协定的内容涉及制约各国政府采购的保护和歧视性政策。因此,不论国家是否决定加入到这个游戏规则中去,加快政府采购管理的改革步伐已经很有必要。
4 对招标采购管理改革的思考
4.1 解放思想,准确定位
通过以上分析,笔者认为有必要对中国招标采购管理体制进行改革,科学地看待招标采购。逐步建立与中国国情相适应的政府采购管理机制,发挥政府采购和招标更大的作用。因此,必须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在政府采购和其他采购的管理上,改变一些传统思维。
(1)重视采购人价值理念的实现。在采购对象和采购方式的选择上,尊重采购人合理的要求。
(2)重视发挥采购人的主体作用。推进采购策略和规划方案的研究,发挥采购人在采购中的主体作用。
(3)重视建立透明公开的采购全过程管理机制。通过规范采购行为的全过程,包括采购方案的制订、评估、招标(或者其他采购方式)、合同、实施、后评价等,防止采购腐败,而不是单一的寄希望于招标采购。
4.2 逐步让两法统一
将招标法的具体内容,纳入政府采购法内,并赋予其全新的政府采购的价值内涵。不再强制营利性企业搞招标采购。政府集中精力规范政府的采购行为,丰富政府采购的价值内涵。
实际上,各类企业出于自身利益的考虑,会主动去研究政府采购机制。因为企业要参与政府采购的投标竞争,作为投标人不熟悉、不遵守政府采购规则,就无法获得政府采购的订单。政府采购规范的管理过程,也会间接地影响和规范企业的采购行为。
4.3 重视政府采购策略和规划的研究
政府采购和招投标管理部门要成为政府采购策略和规划研究以及招标投标的指导机构,赋予全新的使命。
(1)研究政府采购核心价值实现的具体途径。如:分门别类地调查政府采购总量信息,掌握世界产业发展水平,掌握与政府采购相关的产业发展状况,研究国家经济政策和宏观调控目标。在此基础上,组织政府采购策略和规划的研究,提出哪些产业需要政府采购扶持,哪些可以对外开放。提出可行的实施方案,包括扶持的时间、采购方式等。不断增强政府采购的宏观调控作用和产业导向作用。
(2)对政府采购和招投标活动进行必要的规范,保证阳光运作,防止腐败。
(3)营造政府采购环境。促使政府采购机制运行的方便快捷、成本低廉。比方:利用政府资源组织供应商资格认证并建立资质档案,实现动态管理,逐步实现全国联网。
4.4 制订国有企业采购管理指导意见
为了防范国有企业采购领域的腐败,国家制订国有企业采购管理指导意见,指导国有企业建立透明公开的采购全过程管理机制。而对具体各种采购方式所占比例,国家不作强制规定。不是宏观调控需要,国家不硬性改变企业的价值取向。
引导国有企业强化对采购策略和规划方案的研究,强化对市场行情的观察和分析,提高企业的市场竞争能力。
5 结束语
党的十七大提出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指导思想,我国各项事业的进步有了强大的动力。以科学的态度认识招标采购,随着时代的发展,增加其价值和科学内涵。注重采购策略和规划方案在采购和招标中的重要作用,理顺各种法律关系,促进中国政府采购和招标投标管理水平的进一步提高。
来源:建筑时报
但是,随着招标采购成为政府采购、工程项目采购和国有企业采购的主要方式,一些采购人对招标采购的依赖性过高,弱化了对采购策略和规划方案的研究,弱化了对市场行情的观察和分析。一些招标缺少必要的价值内涵,流于形式,成为一种新的表面文章。
因此,以科学的态度,准确全面地认识招标采购在市场中的定位和作用,对于促进中国招标投标管理体制的改革意义重大。
1 我国招标采购的发展历程和存在问题
30年前,在计划经济体制下,包括国有企业在内的绝大多数社会组织,具体需求国家定计划供应,企业生产国家定指标,企业的产品国家统购统销,计划大包大揽。国有企业没有竞争活力,主要是在完成任务。
在这样一个时代背景下,引入招标采购,为采购人提供了一个广泛选择的机会,生产企业可以通过平等竞争,获得体现企业价值、推销企业产品的机会,给企业和市场注入了前所未有的活力。
为进一步推广和规范招标投标,2000年国家颁布实施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以下简称:招标法)。此后,招标采购的范围不断扩大。从建筑工程、机电设备进口、项目融资、土地承包、土地使用权出让到物资采购,从政府、国有企业到其他采购主体,从国家财政资金、国有企业资金、融资贷款到各类企业自筹资金等。社会各界总体评价:招标采购引入了市场竞争机制,创造了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提高了经济效益,保证了工程质量,防止了腐败。
但是,伴随着招标采购的普遍推行,一些矛盾和问题也不断出现。如:招标采购方式和其他采购方式、相对公平和绝对公平、效率与公平、节约资金和保证质量、法律的通用性和现实的差异性之间的矛盾;又如:虚假招标、滥用招标、名义招标、采购人的决定权等问题。
以下是笔者根据有关资料和个人的一些体验整理出的几方面困惑。
1.1 采购人的困惑
(1)政府采购人的困惑。招标法实施后,因为强制招标,弱化了采购策略和规划方案的作用,很多事都要等招标后再说。2003年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以下简称:政府采购法),从政府采购的角度完整叙述了采购的过程和各种采购方式,对采购规划也有明确的叙述,体现了集中和分散相结合,抓大放小的精神,各种方式并存。但是,强调公开招标是主要方式,具体采购时是执行招标法还是政府采购法?
(2)国有企业的困惑。一些企业根据招标法转化制订了企业采购招标投标制度,以资金多少为标准硬性划线。但是,实际操作时,面对复杂的具体情况,显得非常尴尬。
比方:一个国有大型钢铁企业,往往是企业集团,内部除钢铁厂外,还有从事设备加工、建设施工的分公司,加之通过参股方式、技术和供销协议方式加盟的其他各类企业,形成了很多关联方。那么,在货物、工程、设计、监理等招标采购时,对于一些技术要求不高的项目,集团内的企业及其产品如果不照顾,企业的凝聚力在哪里?
比方:工业企业为了抢占商机和各种原因,边设计、边施工的工程项目仍然存在。有紧迫的工期要求,有熟悉的供应商关系,一些设备本可以通过比价、技术和价格谈判等更有效率的采购方式在有限范围解决。因为制度的制约难以应付工程的需要,浪费了大量的时间,也影响了招标的声誉,一些变通的做法也就不得不产生。
企业原材料的采购,尽管金额和数量很大、技术也不复杂,但是,目前一些原材料市场供不应求,无法组织招标。
1.2 评标人的困惑
招标程序性工作占去的时间太多,留给评委的时间太少,特别是有些复杂的货物,价值特性很难在短时间里作出评判。一些公开招标的采购项目,让评标人根据投标文书审查投标人资质,在科技发达的今天,凭一纸文书能判断一个从不了解的企业的资质吗?
1.3 投标人的困惑
生产企业,特别是中小企业,思想负担重。招标法有明确规定,为什么还有地方保护主义,为什么还有倾向性?
投标成本包括:买标书、制作投标书、投标保证金(冻结资金)、中标服务费、人工费、差旅费等。另外还有资格认证费、网站管理费等。出于评标方便等原因,现在一些采购人组织供应商资格认证,只有认证申请通过的供应商才有资格参加投标,有的委托网站组织。电子商务网站相对于招标人、投标人和招标代理人属于第四方,要收取管理费。但是,资源是不共享的,往往在一个地方一个企业认证合格交了费,到另一个地方还要认证交费。
钱花了一圈,如果经过几次投标而不中,对于中小企业而言,后果不堪设想。即使中了标,投标成本过高,所剩无几。因此,经过招标有些货物比从市场上直接采购还贵,实在是情理之中。面对如此高昂的成本费用,招标投标的好处何在,难道是变相收费?
1.4 招标代理机构的困惑
接到任务,按程序办事就可以了,重要的是符合法律规定程序。对于采购策略不能提供咨询意见,实际上也无需提供,招标代理机构的价值在哪里体现?
1.5 专业人士的困惑
为什么要用两部法来规范公共采购,两法谁大谁小,招标过滥还是招标落伍?
1.6 纪检监察部门的困惑
招标领域腐败现象并没有完全消失。另外,诸如国有企业对关联企业的保护倾向,地方财政对地方企业的保护倾向,合情、合理而不合法,虽不是腐败问题,怎么定性处理?
诚然,以上几类具体问题只是个人的观察,并不一定代表全行业。仔细分析,其中涉及多方利益,有些还是相互矛盾的,需要掌握平衡,如果采取头疼治头的办法,恐怕难以奏效。
笔者认为,招标采购只是采购方式的一种,有必要重新认识采购的内涵,从认识采购开始去认识招标,从采购行为的整体上把握招标采购的实质,思考将招标采购准确定位,从中寻找解决以上问题和困惑的答案。
2 采购和采购方式的内涵
2.1 采购的内涵
采购就是到市场买东西,字面意思就是有选择地购买,其中选择应包括采购人对采购对象的选择和对采购方式的选择。关于采购的定义,各种理论说法尽管有所不同,但基本上包含了有选择地购买这层意思。
采购对象包括:工程、货物、服务。其中,物流学上的采购对象主要是货物;政府采购理论的采购对象包括工程、货物、服务;项目管理理论的采购对象也包括了与项目相关的工程、货物、服务。
采购方式包括:直接采购、试购、比价、竞争性谈判、竞价、招标采购(邀请招标、国内公开招标、国际有限竞争招标、国际公开招标)、关联方交易、自营工程、委托采购、网上采购。
其中:关联方交易是有关联关系的企业之间,进行的采购销售。自营工程是企业利用自产的材料(比方钢材)、自有的施工队伍建设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关联方交易、自营工程有专门的会计核算方法,在会计制度上是允许的。
采购的主体(即采购人)包括:个人、企业、政府、其他组织。本文着重讨论政府、企业和其他组织。
2.2 各种采购方式的优劣
招标采购方式的优点:程序规范、透明,选择面宽,可以通过竞争压低价格,防止腐败;缺点:程序复杂,运作时间长,费用成本高,效率比较低。
具体采购对象供大于求或者供求基本平衡,生产企业较多(按现行法律规定至少3家),需求的数量和金额较大,有明确的价值特性和评价标准,没有特别的时限要求,没有特殊的倾向性要求时,招标采购的优势明显。反之,就不适合用招标采购。
各种采购方式都有其优劣,只要用得适当,满足采购人的需求,就是实用而有效的采购方式。这里就不一一分析。
2.3 各种采购方式的选择
包括招标采购方式在内的各种采购方式,都有其优缺点,但都有其适用范围。只能说在具体情况下,某种方式最合适,没有绝对优秀的采购方式。
比如:为工程建设采购一批设备。对于需求批量大,生产厂家众多,技术确定,工期无特别要求的设备,当然用招标方式最好。但是,有的成套设备技术复杂,国内或者国际上能够承担的仅有几家,只能进行技术和价格谈判采购;有的工程工期紧迫,时间不能等也只能从熟悉的客户中直接订货;有的短线产品供不应求也只能放弃招标采购改用其他方式。如果事先不了解情况,不加以规划,完全依赖招标,很难满足工程建设的需要。
比如:国内市场上目前一些原材料采购供应紧张,很多企业使尽浑身解数,纷纷通过参股、合资、合作、技术服务等策略,力图建立起稳定的关系,控制资源。一些大型企业甚至不得不把这种方式延伸到国外。对于企业来说,任何单一的、没有创新的采购方式,都难以招架复杂变化的市场环境,难以满足企业的实际需要。
政府采购、工程项目采购、企业采购面对采购对象的内容和名目相当繁多,需要分门别类作出安排,采取多种方式的组合,才能满足采购人的要求。因此,需要事先对有关情况了解熟悉,制订合理的采购策略和规划方案。毫无根据地一刀切招标采购,是不现实的。如果过度地依赖招标,相关人员的工作会相当被动,难以满足要求。
资料表明,世界银行贷款项目采购工作从项目选定阶段就开始,并贯穿项目周期内。项目主要是国际招标,但具体采取哪种方式,取决于评估报告和贷款协议,没有硬性规定。统计表明,世行中国项目国际竞争招标占采购总额的70%。符合条件可以采取的采购方式包括:国际竞争性招标、有限国际招标、国内竞争性招标、询价比价采购、直接采购和自营工程等。西方政府采购基本上也是这种程序。
因此,不能离开采购的实际情况去谈招标,以招标代替采购管理,或者把招标和采购分开去研究,就没有现实的意义。
2.4 如何看待与采购相关的理论
根据笔者掌握的知识资料,与采购相关的理论分别是物流学、政府采购、项目管理。三种理论自成体系,对采购内涵的分析和研究各有侧重,理论的适用范围各有不同。对于三种理论的内涵,本文在论述有关问题时有所涉及,这里不作详细的比较分析。
笔者观点:三种理论都是科学理论,没有高下之分,学其精髓,用到合适的地方,才能发挥理论最大的现实作用。
3 中外管理采购和招标的特点
3.1 西方管理采购和招标的特点
3.1.1 西方政府采购制度的特点
政府采购制度最早形成于18世纪末和19世纪初的西方自由市场经济国家。经过200多年的发展,政府采购政策已经成为政府宏观经济政策的重要组成部分,成为政府调节经济发展目标和协调地区间均衡发展的基本手段。笔者以为,这是西方政府采购制度的精髓和最重要的价值。
西方国家一般没有招标法,其主要内容都是在政府采购法中加以规范,个别国家如日本是在会计法中加以规定。招标与政府采购是密不可分的,没有政府采购就没有招标投标,没有招标投标就没有规范的政府采购。
政府采购法规范的采购主体是:政府部门及某些关系国计民生的公用事业单位(不管是否为国有),如:能源、交通、水电信等。对营利性的国有企业、商业用途的工程不作强制要求。
采购方式包括招标在内的各种认为合理的方式,政府官员享有一定的灵活度。资金来源是政府财政拨款及公用设施投资。政府采购包含了货物、服务和公共工程的内容,招标采购方式所占比例较大。个别国家如韩国将一对一的谈判采购也归入招标方式。
为了提高政府采购的效率,西方国家也组织供应商资格认证。但是,这种认证利用政府资源,权威性高,使用的范围广。如:欧盟对其建筑企业执行统一的认证,欧盟内通用。
3.1.2 西方企业采购管理的特点
西方营利企业是否需要组织招标采购,出于企业自愿。事实上,很多西方企业非常重视采购策略和规划的研究。当今世界很多先进的企业物流理念,大都来自西方发达国家。比方:准时制采购、全球采购、供应商关系管理、供应链管理以及第三方物流等。这些新理念尽管内涵有所不同,但都是通过采购方式的创新达到提高采购效率、降低采购成本、防范采购风险的目标。因而,受到国际物流理论界、政府、企业的重视。
3.1.3 世界银行采购指南的特点
世行的工作目标是通过项目贷款帮助发展中国家提高生产力,促进经济增长。因此,在采购指南中充分体现了自己的价值取向。具体的评标标准,允许来自借款国的设备享受15%的优惠。土建工程评标发展中国家和贫穷国家享受7.5%的优惠。统计表明,工程建设项目资金分配比例是:货物(设备材料)70%、土建工程施工20%,以及其他咨询、设计、技术服务10%。
3.2 中国管理采购和招标的特点
中国有招标法与政府采购法两部有关公共采购的法律。二者适用范围有重合交叉,两法并存。
招标法规范的采购主体包括政府、国有企业及其控股的企业。资金来源包括国家财政资金、国有企业资金、融资贷款及各类自筹资金。资金超过一定限额必须采取招标投标方式,投标企业至少3家,政府实行强制管理。
政府采购法规范的采购主体是政府,对采购管理全过程进行了规范,准确地反映了采购和招标的关系,对采购人的价值理念也有所反映,如第十条规定“政府采购应当采购本国货物、工程和服务”。但是,强调公开招标是政府采购的主要方式。
一些国有企业按照招标法的要求制订了企业采购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而实际上面对复杂变化的市场形势和众多的关联方,不得不采取变通措施。与西方不同,中国的国有企业在市场占多数,类似情况如果普遍存在,对市场和社会的影响是很大的。
3.3 中外管理采购和招标产生差异的原因
在客观上,西方国家市场经济发展历史悠久,对市场的认识和驾驭能力强,对政府采购的价值潜力作了深入的挖掘。西方的观点,政府不干预具体企业的经营,西方国家不强制营利性国有企业搞招标采购,在市场占多数的非国有企业经营自主权更大。
但是,政府透过政府采购平台,将国家事先经过策略研究,规划好的一个一个具体项目、一个一个具体产品,按照市场规则,利用招标投标等办法采购完成后,财政资金转移给一个一个具体的企业,累积起来影响一个产业,影响一个地区,最终实现国家的宏观调控目标。政府采购间接地影响了具体企业的生产,实际起到比国家直接下达计划指标更好的效果,企业的积极性较高。有资料显示,韩国的汽车工业得到了政府采购政策的大力支持。
我国的政府采购制度是从国外引进的,为什么不一步到位地采用西方成熟的经验?有关资料表明,专家们在结合中国国情时,认为中国政府采购和市场存在的一些问题(笔者理解指的是腐败问题),最根本的是招标投标推广不力,推广和规范招标投标是重中之重。要用招标法规范政府采购和企业基本建设项目采购。
事实上,这几年的推广和规范是卓有成效的。现在的问题是,我们要不要再次结合中国的国情,与时俱进地提高政府采购管理水平,理顺各种法律关系。中国正在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系,在放弃国家计划直接管理具体企业生产,不干预具体企业经营的同时,如何去有效履行好政府职能?确实需要向西方学习一些新的方法和理念。尤其需要学习其中最本质的、最有价值的精髓,为国家的经济建设服务。
有关资料显示,世界贸易组织政府采购协定的内容涉及制约各国政府采购的保护和歧视性政策。因此,不论国家是否决定加入到这个游戏规则中去,加快政府采购管理的改革步伐已经很有必要。
4 对招标采购管理改革的思考
4.1 解放思想,准确定位
通过以上分析,笔者认为有必要对中国招标采购管理体制进行改革,科学地看待招标采购。逐步建立与中国国情相适应的政府采购管理机制,发挥政府采购和招标更大的作用。因此,必须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在政府采购和其他采购的管理上,改变一些传统思维。
(1)重视采购人价值理念的实现。在采购对象和采购方式的选择上,尊重采购人合理的要求。
(2)重视发挥采购人的主体作用。推进采购策略和规划方案的研究,发挥采购人在采购中的主体作用。
(3)重视建立透明公开的采购全过程管理机制。通过规范采购行为的全过程,包括采购方案的制订、评估、招标(或者其他采购方式)、合同、实施、后评价等,防止采购腐败,而不是单一的寄希望于招标采购。
4.2 逐步让两法统一
将招标法的具体内容,纳入政府采购法内,并赋予其全新的政府采购的价值内涵。不再强制营利性企业搞招标采购。政府集中精力规范政府的采购行为,丰富政府采购的价值内涵。
实际上,各类企业出于自身利益的考虑,会主动去研究政府采购机制。因为企业要参与政府采购的投标竞争,作为投标人不熟悉、不遵守政府采购规则,就无法获得政府采购的订单。政府采购规范的管理过程,也会间接地影响和规范企业的采购行为。
4.3 重视政府采购策略和规划的研究
政府采购和招投标管理部门要成为政府采购策略和规划研究以及招标投标的指导机构,赋予全新的使命。
(1)研究政府采购核心价值实现的具体途径。如:分门别类地调查政府采购总量信息,掌握世界产业发展水平,掌握与政府采购相关的产业发展状况,研究国家经济政策和宏观调控目标。在此基础上,组织政府采购策略和规划的研究,提出哪些产业需要政府采购扶持,哪些可以对外开放。提出可行的实施方案,包括扶持的时间、采购方式等。不断增强政府采购的宏观调控作用和产业导向作用。
(2)对政府采购和招投标活动进行必要的规范,保证阳光运作,防止腐败。
(3)营造政府采购环境。促使政府采购机制运行的方便快捷、成本低廉。比方:利用政府资源组织供应商资格认证并建立资质档案,实现动态管理,逐步实现全国联网。
4.4 制订国有企业采购管理指导意见
为了防范国有企业采购领域的腐败,国家制订国有企业采购管理指导意见,指导国有企业建立透明公开的采购全过程管理机制。而对具体各种采购方式所占比例,国家不作强制规定。不是宏观调控需要,国家不硬性改变企业的价值取向。
引导国有企业强化对采购策略和规划方案的研究,强化对市场行情的观察和分析,提高企业的市场竞争能力。
5 结束语
党的十七大提出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指导思想,我国各项事业的进步有了强大的动力。以科学的态度认识招标采购,随着时代的发展,增加其价值和科学内涵。注重采购策略和规划方案在采购和招标中的重要作用,理顺各种法律关系,促进中国政府采购和招标投标管理水平的进一步提高。
来源:建筑时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