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国有资金应如何办理招标事宜?
http://www.scbid.com 发布日期:2010年10月25日
项目名称:
非国有资金应如何办理招标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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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属地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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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止时间:2011-09-10
答:非国有资金建设的工程如关系社会公共利益、公众安全的且投资在50万元以上的基础设施的公用事业(商品房开发、企业综合楼、职工宿舍楼、娱乐场所、市政道路建设等)应当要招标,招标时实行邀请招标,招标人要求公开招标也可实行公开招标。除此以外的项目可以不招标(如厂房、车间等),但必须到市招投标办公室办理直接发包手续,未办理直接发包手续的属违规工程。
来源:中国国际招投标网
来源:中国国际招投标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