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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属地区:内江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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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属行业:改造维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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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止时间:2016-06-24
1、招标条件
四川省交通运输厅高速公路交通执法第一支队原内江稽征处住房(1-2、1-1、2-1)日常维修已由四川省交通运输厅高速公路交通执法第一支队办公会批准,项目业主为四川省交通运输厅高速公路交通执法第一支队,资金来自财政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四川省交通运输厅高速公路交通执法第一支队。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符合下述资格要求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申请人)可参与本项目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招标范围:四川省交通运输厅高速公路交通执法第一支队原内江稽征处住房(1-2、1-1、2-1)日常维修(墙面粉刷、卫生间改造、电气线路改造等,具体事宜以实地查看为准),预估金额为6万元(含税)。
2.2 服务地点:内江市东兴区西林大道355号(原内江稽征处大院内)。
2.3 服务时间:1个月(具体时间以签订合同为准)。
2.4 中标原则:
1)本次招标,招标人按评标结果综合评分由高到低排序;
2)当出现多个投标人综合得分相同时,依照价格、技术、时间的顺序比较以得分高者优先确定综合排名;
3)如果中标候选人放弃中标、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或者被查实存在影响中标结果的违法等情形,不符合中标条件的,招标人将按照评标委员会提交的评标报告中综合排名依次递进选取中选人。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及经营范围许可,且必须提供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对于已按商事登记改革要求更换新版营业执照的,应提供商事主体信息最新查询结果(显示经营范围、注册资本等信息)的截屏打印件(加盖公章)。
a)潜在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b)具有有效期内的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c)投标人必须具有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并提供证明材料;
d)投标人须承诺中标后如需办理与消防、城管等相关管理部门的审批手续,费用自理。
3.2 业绩要求:具备房屋维修项目经验,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3.3 投标方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无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3.4 投标申请人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实施条例》。
3.5 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被责令停业的;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财产被接管或被冻结的;在最近三年(2013年1月1日至2015年12月31日)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的。
3.6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招标。
各投标人应该保证所提供材料的真实合法性,四川省交通运输厅高速公路交通执法第一支队保留对相关材料进一步核查的权利,对于投标人弄虚作假行为,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注:投标人仅对材料进行符合性检查,材料真实性由评审委员会在资格审查阶段审核。
4、投标文件的递交
4.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16年6月24日17时30分,提交到:四川省交通运输厅高速公路交通执法第一支队三大队(G76厦蓉高速公路内江收费站旁)。逾期送达或者不按照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将被拒收。
4.2 本次投标将于上述投标截止后3日内,在四川省交通运输厅高速公路交通执法第一支队三大队(G76厦蓉高速公路内江收费站旁)综合评标,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的代理人应准时参加,具体时间由招标人另行通知。
5、资格审查及正式投标人的确定方式:
5.1 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资格审查于开标后进行。
5.2 审查方法:本次资格审查采用合格制,凡符合资格要求的投标人均通过资格审查。
6、评标办法;
6.1 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分法,满分100分。
1)、按照“公正、公平、科学、择优”的原则对待所有投标人。
2)、坚持按照招标文件的所有相关规定,公平评标。
3、)评标委员会由招标人代表和有关人员组成,成员人数为5人。6.2评标方法:投标人的最终得分以全部评委打分的算术平均值为准,作为该投标人的最终得分。 按最终得分由高至低排出各有效投标人的名次,出现最终得分并列时,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且投标报价相同的,按技术指标优劣顺序排列。按最终得分从高到低推荐一名中标候选人。计分过程精确到小数点后三位,总得分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两位以后四舍五入。
6.3评分细则:评分标准(采用百分制综合评分法) 评标委员会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评标委员会和评标办法暂行规定》,结合本项目具体情况,按下列标准打分:
1)报价评定分值 (60分) 所有不超出“招标控制价”且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报价均为有效报价。 评标基准值:当有效投标报价小于5家时,评标基准值为所有有效投标报价的算术平均值;当有效投标报价大于或等于5家时,评标基准值为去掉一个最高投标报价和一个最低投标报价后的算术平均值。以评标基准值为基准,当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与评标基准值相等时得满分40分;当投标人的投标报价高于评标基准值的,按每高于评标基准值1%扣2分的比例在满分的基础上进行扣分,扣完为止;当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低于评标基准值的,按每低于评标基准值1%扣1分的比例在满分的基础上进行扣分,扣完为止。
2)技术部分(25分)
a)技术偏差分(15分) 投标人所提供产品服务满足房屋维修质量技术要求的,得基本分10分;投标人所提供的产品服务有一项优于招标人房屋维修要求的,加1分,最多加5分。
b)项目设计及实施、维修方案(10分)
①方案所提出的房屋维修设计思路和技术架构的可靠性、合理性、完整性、先进性等。(0-5分)
②施工计划安排合理(计划安排、是否成立专门的项目小组、时间进度安排是否合理、工程进度是否有详细描述)。(0-5分) 评委会对投标人项目设计及实施方案的安全性、完整性、合理性、时效性等方面酌情打分。
3)企业业绩及实力(15分)
a)投标人注册资金(5分) 投标时需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b)投标人实力(10分) 投标人2013年1月1日以来在内江市地区做过类似施工经验,每一项得2分,最多得10分。(投标时需提供合同原件,无原件不得分)
评标结束后,评标委员会应当编制评标报告,评标报告须经评标委员会全体成员签字确认。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在四川招投标网发布,本公告的修改、补充,也在上述网站发布。
8、联系方式
招标机构:四川省交通运输厅高速公路交通执法第一支队
地址:G76厦蓉高速公路内江收费站旁
联系人:李勇刚 0832-220113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