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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属地区:南岸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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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属行业:医疗卫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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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止时间:2016-07-06
招标公告
我单位就医院机关食堂社会化保障项目面向重庆市内公开招标,欢迎符合条件的单位参加投标。
一、项目名称:武警重庆总队医院机关食堂社会化保障服务项目
二、投标要求:
(一)保障单位经营期间房屋实施零租赁,即免收租金及物业管理费,实行自主经营,自负盈。;
(二)保障单位经营期间,餐厅的水费、电费、气费、电话费、网络费等因使用而产生的费用由承包经营者按照国家有关资费标准自行缴付。
(三)保障单位经营期间,餐厅水、电、排烟等基础设施以及餐桌、厨具等现有设备由承保障单位管理并无偿使用(若损坏应照价赔偿)。
(四)院方为保障单位提供一定数量的军粮,但必须保证军粮用于保障我院官兵员工,不得变卖、浪费。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具有法人资格和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报名时需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二)遵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报名时需提供近三年无不良行为的记录证明);
(三)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以及良好的商业信誉(报名时需提供基本账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税务登记证副本以及年度完税凭证);
(四)具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和良好财务状况(报名时需提供近三年年资产负债表、损益表、注册会计师审计报告复印件);
(五)具有合理的专业技术人员结构和履行合同的能力和良好记录(报名时需提供企业简介和近三年公司业绩表);
(六)具有完善的服务保障体系和良好的服务能力;
(七)具有在中国境内注册并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饮食服务机构,取得相应的经营饮食行业工商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以及卫生许可证;
(八)具有专业的团队和经营管理经验,从事餐饮管理服务(如:酒店、企事业单位、学校、工厂等)超过3年以上,有同类项目的成功经营案例者可优先考虑;
(九)在以往餐饮经营中无任何食品卫生、消防安全等方面的不良记录;
(十)本次招标不接受投标人以联合体形式投标,投标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的相关规定;
(十一)参与投标的公司必须有独立经营的能力,不允许挂靠公司的投标人。
四、投标报名时间、地点
(一)时间:2016年6月29日
(二)地点:武警重庆总队医院院务处军需资产办
五、投标报名截止时间
截止时间:2016年7月6日
六、开标时间、地点
(一)时间:资格预审合格后待定
(二)地点:武警重庆总队医院院务处会议室
七、投标保证金
资质预审合格后,于开标之前缴纳投标保证金¥20000元。
八、联系方式
联 系 人:庞助理 电 话:13452109474
传 真:023-62529126 邮政编码:400000
地 址:南岸区弹子石卫国路90#
开户名称: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重庆市总队医院
开户银行:南岸区农行弹子石支行
银行帐号:31061201040003733
武警重庆总队医院
2016 年6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