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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属地区:南岸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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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属行业:医疗卫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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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止时间:2016-07-15
招标公告
我单位就医院护工、陪护社会化保障项目面向国内公开招标,欢迎符合条件的单位参加投标。
一、项目名称:武警重庆总队医院护工、陪护社会化保障服务项目
二、投标要求:
(一)护工在我院医疗管理范围内为患者提供服务时,必须遵守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和我院的管理制度。中选单位应当按照相关要求对护工进行管理,在我院医疗服务区域范围内为患者提供服务,并接受我院相关管理部门的监督,对我院提出的改进意见和建议应当予以采纳。
(二)中选单位对其在我院医疗服务区内从事患者护工服务的人员,统一建立档案进行管理,中选单位所提供护工服务人员与我院之间没有任何劳动用工关系和雇佣关系,护工的服务收入及工资福利由中选单位与护工协商确定,中选单位与护工之间的争议纠纷与我院无关。
(三)中选单位应积极组织护工参加岗前培训考核和岗位培训,所有护工应经培训考核合格后上岗,护工提供服务时应佩戴中选单位统一证件。并着统一工作服。
(四)中选单位根据需要配备相应数量的具有相关管理经验的专职管理人员,对在我院医疗服务区域内提供护工服务的人员和服务内容实行管理,保证护工工作有序规范的稳健运行。
(五)中选单位在我院区域范围内开展护工项目管理活动时,其使用的印章、标识、标牌、各种宣传资料不得以我院名义,不得向患者家属作出与我院隶属、代理等关系的误导宣传,中选单位人员着装配饰也应当明显区别于我院员工所使用的服装及配饰,以免患者及家属产生混淆。
(六)护工提供服务内容:在科室病区护士长和注册护士指导下开展日常生活照料,包括协助病人维护清洁卫生、仪表仪容,协助病人满足营养需求,如进餐进饮,协助病人舒适与安全,如排泄、活动等。严禁护工代替护士从事护理技术性操作。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必须是中国境内注册,依法设有并有效延续的有限责任公司或分公司。相关资质证件齐全且有效;
(二)遵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报名时需提供近三年无不良行为的记录证明);
(三)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以及良好的商业信誉(报名时需提供基本账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税务登记证副本以及年度完税凭证);
(四)具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和良好财务状况(报名时需提供近三年年资产负债表、损益表、注册会计师审计报告复印件);
(五)营业执照中有为患者提供护工(陪护)服务的经营范围;
(六)具有完善的服务保障体系和良好的护工服务能力;
(七)具有近三年来二级甲等及以上医院项目的管理经验,并提供合同复印件。
(八)本次招标不接受投标人以联合体形式投标,投标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的相关规定;
四、投标报名时间、地点
(一)时间:2016年7月1日
(二)地点:武警重庆总队医院院务处军需资产办
五、投标报名截止时间
截止时间:2016年7月15日
六、开标时间、地点
(一)时间:资格预审合格后待定
(二)地点:武警重庆总队医院院务处会议室
七、投标保证金
资质预审合格后,于开标之前缴纳投标保证金¥33000元。
八、联系方式
联 系 人:庞助理 电 话:13452109474
传 真:023-62529126 邮政编码:400000
地 址:南岸区弹子石卫国路90#
开户名称: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重庆市总队医院
开户银行:南岸区农行弹子石支行
银行帐号:31061201040003733
武警重庆总队医院
2016 年7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