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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属地区:南充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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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属行业:招标代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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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止时间:2017-07-12
更正内容:
一、第六章 设备清单及参数 四、 中心机房设备 4.1数据库服务器(客服数据库)中 “★14.服务器设备生产厂家工程师三年免费质保上门服务(提供原厂工程师社保证明);”
变更为:“★14.服务器设备生产厂家工程师三年免费上门服务(提供原厂加盖公章的售后服务承诺函原件)”;
二、第六章 设备清单及参数 四、中心机房设备 4.10 UPS电源中增加“★投标单位必须提供生产厂家针对该项目的授权书及售后服务承诺函(加盖鲜章的原件)”。
三、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一、投标人须知附表 为保证采购的良性竞争,防止恶性不正当的竞争而影响本项目的质量及售后服务,现增加“低于成本价不正当竞争预防措施(实质性要求):
在评标过程中,投标人报价低于采购预算50%或者低于其他有效投标人报价算术平均价40%,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评标委员会应当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成本构成书面说明,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供应商书面说明应当按照国家财务会计制度的规定要求,逐项就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工程和服务的主营业务成本(应根据供应商企业类型予以区别)、税金及附加、销售费用、管理费用、财务费用等成本构成事项详细陈述。
供应商书面说明应当签字确认或者加盖公章,否则无效。书面说明的签字确认,供应商为法人的,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代理人签字确认;供应商为其他组织的,由其主要负责人或者代理人签字确认;供应商为自然人的,由其本人或者代理人签字确认。
供应商提供书面说明后,评标委员会应当结合采购项目采购需求、专业实际情况、供应商财务状况报告、与其他供应商比较情况等就供应商书面说明进行审查评价。供应商拒绝或者变相拒绝提供有效书面说明或者书面说明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投标文件作为无效处理。”
四、第六章 三、商务要求:4.付款方式:货物验收合格后支付货款95%,设备正常运行1年后3年内无质量问题,凭采购人出具的使用合格证明由采购人支付剩余5%货款。现变更为“4、付款方式:货物验收合格后,3年内支付95%,质保期过后无质量问题,凭采购人出具的使用合格证明由采购人支付剩余5%货款。”
五、投标时间延长至为2017年7月13日10时30分。
六、联系方式:
联系人:母女士
联系方式:0817-3333257
邮箱:scghdl@qq.com
地址:南充市顺庆区潆华南路二段华康路28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