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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保部发文:要求房屋预售必须公示环境信息

http://www.scbid.com 发布日期:2008年9月25日

   今后,开发商在预售房屋时,要公布楼盘项目的环评及其他环保信息。针对当前城市居民对周边环境影响的纠纷和投诉增多,环保部9月24日专门发文,要求加强城市建设项目的环评监管。

  环保部此次要求,重点推动城市垃圾处理、道路交通、房地产开发、输变电工程等专项规划的环评,对选址敏感、影响面大、群众反应强烈的项目要严格把关、慎重审批。同时,对位于城市建成区的道路交通项目等,在环评文件和批复中必须明确噪声防护距离和落实防噪措施。

  环保部此次还把房地产开发项目作为重点。要求对旧城区改造、新城区建设、大型房地产开发项目,必须科学论证项目的环境影响和选址的合理性,房产开发商在预售房时必须公示有关环评及环保验收信息。在工业开发区、工业企业影响范围内及可能危害群众健康的区域内不得审批新、扩建居民住宅项目。

  此外,环保部此次还要求完善公众参与,对布局在环境敏感区域内的建设项目必须进行公示。

  对于已经投入运行的垃圾焚烧发电厂、变电站等设施,环保部要求进行全面调查和监测,收集相关实测数据,形成监测报告和分析报告,并适时向公众发布。

     来源:新京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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