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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监会称巨灾保险制度有望两年内初具规模

http://www.scbid.com 发布日期:2008年9月26日

  中国保监会副主席周延礼指出,我国的巨灾风险管理制度应坚持以人为本、风险共担和扩大覆盖面三个原则。建立巨灾风险管理制度关键是要解决好政策支持、运行模式、灾前防范等问题,做到政府推动与市场机制有机结合、建立巨灾风险管理基金与风险分担机制有机结合、将灾前风险防范与灾后经济补偿有机结合起来。

  中国保监会副主席周延礼透露说,国际上大多数国家是在地震等巨灾发生后一至两年内,就建立了本国的巨灾风险管理制度。从我国经济社会情况看,目前建立巨灾风险管理机制的条件基本成熟。由于我国保险业已就巨灾风险制度的建立进行了深入的研究与探索,因此预计在一至两年内我国就将初步建立起一个制度性的巨灾风险管理体系,并发挥保险业在市场经济条件下风险管理的基本手段和作用。

  不少与会专家建议说,巨灾保险可以先从单一险种在单一地区展开试点,然后再进行有计划的铺开。来自日本的保险专家则介绍了日本地震保险体制的建立过程,美国法特瑞互助保险公司代表阐述了美国商业保险公司参与巨灾风险管理的情况。

  中国再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副总裁张泓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巨灾保险不同于普通的保险,它具有小概率和大损失的特点。“中国再保险近年来投入了大量人力物力来从事这方面的研究,还成立了相关课题小组进行专题研讨。”张泓认为,要建立完善的巨灾风险管理体系需要正确地认识政府与市场的关系,要明确政府和市场在这一体系中各自扮演的角色。“政府的支持与市场化运作要达成一致,立法、税收和财政作为巨灾保险制度的制度保障也应同时推进。”

  当天,来自国家发改委、民政部、国土资源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中国人民银行、中国地震局、中国气象局等国家部委和部分省市的相关负责人,世界银行、德慕尼黑再保险公司、瑞士再保险公司、日本财产保险有限公司、美国法特瑞互助保险公司等多家国外金融机构代表专程来蓉,与国内各保险公司和金融业专家学者共聚一堂,为促进我国巨灾风险管理体系的建立建言献策。

      来源:四川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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