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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属地区:自贡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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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属行业:招标代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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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止时间:2018-09-13
更正公告
项目名称:临港校区管委会二期物资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CZ201808226
一、原采购文件第一章:
(六)采购文件获取时间、地点及费用:
采购文件自2018年09月04日09:00至2018年09月06日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在自贡市自流井区丹阳大道普润产业园生产资料交易中心A5区3楼59号现场发售。
现更正为:
(六)采购文件获取时间、地点及费用:
采购文件自2018年09月04日09:00至2018年09月07日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在自贡市自流井区丹阳大道普润产业园生产资料交易中心A5区3楼59号现场发售。
二、原采购文件第二章:
5 | 谈判采购保证金 (实质性要求) | 金额:人民币8,000.00元(大写:捌仟元整) 交款方式:谈判保证金可以以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银行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提交(包括网银转账,电汇等方式),供应商未按照谈判文件要求提交谈判保证金的,为无效响应。 (注:转账或电汇时请在附加信息处注明项目编号及用途) 收款单位:四川融汇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自贡汇东支行 帐 号:5105 0161 0046 0000 0018 交款截止时间:2018年09月07日 17时00分(所有递交方式均以到账时间为准,若以保函方式提交的,需现场提交保函原件,且保函生效时间须在交款截止时间前。) 各供应商在退还保证金时应按格式要求填写保证金退还申请书(详见第十四章 附件2) |
现更正为:
5 | 谈判采购保证金 (实质性要求) | 金额:人民币8,000.00元(大写:捌仟元整) 交款方式:谈判保证金可以以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银行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提交(包括网银转账,电汇等方式),供应商未按照谈判文件要求提交谈判保证金的,为无效响应。 (注:转账或电汇时请在附加信息处注明项目编号及用途) 收款单位:四川融汇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自贡汇东支行 帐 号:5105 0161 0046 0000 0018 交款截止时间:2018年09月10日 08时30分(所有递交方式均以到账时间为准,若以保函方式提交的,需现场提交保函原件,且保函生效时间须在交款截止时间前。) 各供应商在退还保证金时应按格式要求填写保证金退还申请书(详见第十四章 附件2) |
其余内容无变化。
采购文件以更正后的文件为准。
四川融汇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18年09月0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