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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属地区:自贡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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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属行业:招标代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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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止时间:2018-11-08
更正公告
项目名称:四川理工学院机械加工制样设备采购项目(第四次)
项目编号:CZ201810318
更正事项1:
原采购文件中:第一章谈判邀请(七)谈判文件获取方式、时间、地点:
谈判文件自2018年10月30日09:00至2018年11月01日 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在自贡市自流井区丹阳大道普润产业园生产资料交易中心A5区3楼59号现场获取。
现更正为:
谈判文件自2018年10月30日09:00至2018年11月07日 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在自贡市自流井区丹阳大道普润产业园生产资料交易中心A5区3楼59号现场获取。更正事项2:
原采购文件中:第一章谈判邀请(八)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和谈判采购时间:
2018年11月06日14:00(北京时间)。
现更正为:
2018年11月08日14:00(北京时间)。
更正事项3:
原采购文件中:第一章谈判邀请(十)响应文件开启时间:
2018年11月06日14:00(北京时间)。
现更正为:
2018年11月08日14:00(北京时间)。
更正事项4:
原采购文件中:第二章供应商须知(一)供应商须知前附表8谈判采购保证金:
交款截止时间:2018年11月02日 17时00分(所有递交方式均以到帐时间为准,若以保函方式提交的,需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提交保函原件,且保函生效时间须在交款截止时间前。)。
现更正为:
交款截止时间:2018年11月07日 19时00分(所有递交方式均以到帐时间为准,若以保函方式提交的,需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提交保函原件,且保函生效时间须在交款截止时间前。)。
更正事项5:
原采购文件中:第二章供应商须知(一)供应商须知前附表9履约保证金:
金额:成交金额的10%。
现更正为:
金额:成交金额的5%。
更正事项6:
原采购文件中:第五章采购项目技术、服务、采购合同内容条款及其他商务要求(三)商务要求3.4履约保证金:
成交供应商在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前,须向采购人缴纳合同总金额的10%作为合同履约保证金后方能与采购人签订合同。本履约保证金自合同内全部货物验收合格之日起自动全额转为质量保证金,保证期限为一年,期满后如无质量问题,采购人于两周内全额退还成交供应商,否则退款时间顺延(退还方式:银行转账、无息)。
现更正为:
成交供应商在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前,须向采购人缴纳合同总金额的5%作为合同履约保证金后方能与采购人签订合同。本履约保证金自合同内全部货物验收合格之日起自动全额转为质量保证金,保证期限为一年,期满后如无质量问题,采购人于两周内全额退还成交供应商,否则退款时间顺延(退还方式:银行转账、无息)。
其余内容无变化。
采购文件以更正后的文件为准。
四川融汇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18年11月0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