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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属地区:渝北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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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属行业:法律顾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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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止时间:2019-05-03
各潜在投标人:
现将我单位法律顾问服务采购项目作出如下更正说明:
一、关于招标文件有关条款的说明
(一)招标文件第二部分“项目技术及商务要求”第五点“服务团队要求”中提及的“执业时间”与招标文件第三部分“投标人须知”第五点第二款“商务技术评审”中提及的“执业经验”,两者均以相关人员的律师执业证证书编号载明的时间为准。
(二)法律硕士同法学硕士属同类学位,均予以认可,均可作为招标文件第三部分“投标人须知”第五点第二款“商务技术评审”中团队负责人及其他人员的“专业学历”评分内容。
二、关于招标文件评标内容的修改
(一)将招标文件第三部分“投标人须知”第五点第二款“资格性符合性审查”中“特定资格条件”的检查内容第二条“提供企业所属地司法局盖章的年检记录证明材料”修改为“提供单位所属地司法局盖章的年检记录证明材料(尚未进行2018年度年检的单位出具书面说明,评审时以2017年年检合格证明为准)”。
(二)将招标文件“商务技术评审”中“服务部分”的团队负责人及团队其他人员的“个人荣誉”评分条款修改为“个人获得过省级以上司法行政主管部门(包括战区(正大军区)或军兵种以上军队单位,以及省一级以上的律师协会)颁发的与律师执业或法律服务有关的奖项,每有一项得2分,最高得6分”。投标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原件备查。
(三)将招标文件“商务技术评审”中“商务部分”的“企业荣誉”修改为“单位荣誉”,评分内容修改为“单位获得过省级以上司法行政主管部门(包括战区(正大军区)或军兵种以上军队单位,以及省一级以上的律师协会)颁发的与律师执业或法律服务有关的奖项,每有1个得2分,最高得6分”。投标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原件备查。
(四)将招标文件“商务技术评审”中“商务部分”的“专业力量”分值由12分调整为9分,评分内容修改为“1、投标人单位具有执业律师40人(含)以上的得4分;具有30人(含)至40人(不含)的得3分;具有20人(含)至30人(不含)的得2分;不足20人的不得分。2、投标人单位所有执业律师中,具有5年(含)以上、10年(不含)以下执业经验的律师,每有1名得0.5分;具有10年(含)以上执业经验的律师,每有1名加1分,本项最高得5分”。
(五)将招标文件“商务技术评审”中“商务部分”的“成立年限”分值由3分调整为2分,评分内容修改为“根据投标人成立年限长短依次评分,成立年限最长的得2分,依次减0.5分,直至0分” 。
(六)将招标文件“商务技术评审”中“服务部分”的“团队负责人工作业绩”分值由8分调整为9分,评分内容修改为“团队负责人提供2016年-2018年法律顾问服务业绩,每提供1个服务单位的业绩,得1分,本项最多得9分。不提供不得分”。
调整后的评分标准为:投标报价30分,服务部分50分,商务部分20分。
三、关于投标有关时间的修改
将招标文件第一部分“招标公告”第五点“投标保证金缴纳时间”修改为“2019年5月14日12:00前”,第六点“投标文件递交起止时间”修改为“2019年5月14日14:00-15:00”、“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修改为“2019年5月14日15:00”,第七点“开标时间”修改为“2019年5月14日15:00”。
招标文件其余条款不作修改,修改后的招标文件可在“中国政府采购网”上下载原文,文件名为“法律服务采购项目招标文件(更正修改定稿)”
采购单位联系人:谭老师,134520203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