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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属地区:渝北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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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属行业:网络集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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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止时间:2020-12-24
信息化建设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2020-JW23-W1013)
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受重庆某单位的委托,对信息化建设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有资格的投标人参加投标。一、招标项目内容
项目名称 | 总价限价 (万元) | 投标保证金(万元) | 中标人 数量(名) | 备注 |
信息化建设采购项目 | 489.318095 | 9 | 1 |
二、资金来源
采购人自筹资金,资金已到位。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合格投标人应首先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基本条件,同时符合根据该项目特点设置的特定资格条件。
(一)基本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特定资格条件
投标人须同时具备以下资质:
1、投标人需具有有效的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
2、投标人具有重庆市国家保密局颁发的且有效的涉密信息系统集成乙级资质(业务种类包含系统集成或安防监控)或者具有国家保密局颁发的且有效的涉密信息系统集成甲级资质(业务种类包含系统集成或安防监控)。
四、投标、开标有关说明
(一)凡有意参加投标的投标人,请到采购代理机构领取或在《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网上下载本项目图纸、补遗等开标前公布的所有项目资料,无论投标人领取或下载与否,均视为已知晓所有招标内容。
(二)招标文件公告期限: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2020年12月 17日)起七个工作日。
(三)报名及招标文件发售期:2020年12月17日--2020年12月 25日09:00-17:00(工作时间)
(四)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500元/份(售后不退)。
(五)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购买方式:
1.现金购买
请有意参加投标的投标人,务必在规定报名时间内,派专人携带企业营业执照、《采购文件发售登记表》及特定资格条件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企业鲜章)到代理机构(重庆市江北区建新东路82号同乘设计4楼)报名。报名人应为竞标企业法人代表或法人代表授权人,授权人应提供法人代表授权证明原件。报名成功后代理机构向投标人发放招标文件。
2.汇款购买
在招标文件发售期内,投标人将招标文件购买费用汇至以下账户内进行购买。通过汇款方式购买招标文件的,将招标文件汇款凭证(注明项目编号)、企业营业执照、法人代表授权证明、《采购文件发售登记表》及特定资格条件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企业鲜章)扫描后发送至280756406@QQ.com(邮箱),并电话确认项目联系人已收到。经项目联系人进行相关核实后,发放招标文件。
户 名: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重庆分公司
开户行:工行刘家台支行
账 号:3100 2105 0900 0017 004
3.在报名和招标文件发售期内购买了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其报名才被接收。
(六)投标地点: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厅(地址:重庆市渝北区青枫北路6号渝兴广场B10栋2层)。
(七)投标开始时间:2021年1月7日北京时间14:00。
(八)投标截止时间:2021年1 月7日北京时间14:30 。
(九)开标时间:2021年1月7日北京时间 14:30 。
(十)开标地点:同投标地点。
五、投标保证金
(一)投标保证金递交
投标人须按招标文件要求的金额进行缴纳,由投标人将投标保证金汇至以下账户,投标保证金的到账截止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
投标保证金账户:
户名: 重庆联合产权交易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分包号 | 银行信息 | ||
01 | 账号 1 | 开户行 | 招商银行上清寺支行 (行号:308653018067) |
账 号 | 123904808710306056616 | ||
账号 2 | 开户行 | 中国农业银行重庆自由贸易试验区分行(行号:103653026011) | |
账 号 | 6228400477034054665 | ||
账号 3 | 开户行 | 重庆银行七星岗支行 (行号:313653000329) | |
账 号 | 150101040015061145046 | ||
账号 4 | 开户行 |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分行营业部(行号:310653000017) | |
账 号 | 8301098918046 |
特别提示:请投标人务必仔细阅读下列条款:
1.投标人应在付款凭证备注栏中注明“(项目名称)保证金”(项目名称可简写);
2.各投标人在银行转账(电汇)时,须充分考虑银行转账(电汇)的时间差风险,如同城转账、异地转账、跨行转账或电汇等所需的时间。投标保证金未在到账截止时间前汇入招标文件指定账户的风险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3.根据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关于开展公共资源交易市场主体信息登记工作的公告》要求,市场主体基本账户登记方式调整为:市场主体登录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cqggzy.com/),按要求办理市场主体信息登记(含基本账户信息登记)。尚未办理基本账户登记的投标人,请投标人于开标会一个工作日前,在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办理市场主体信息登记,否则开标现场将无法显示企业基本账户。如果开标现场未显示企业基本账户,投标人须在开标会现场提交企业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复印件供评标委员会核验。
4.无论何种原因,未在招标文件规定时间内,由投标人基本账户足额将本项目投标保证金汇入本招标文件指定的银行账户的,其投标保证金均视为无效,投标文件亦将被否决。各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具体到账情况均以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在开标现场出示的银行到账信息为准。
(二)保证金退还方式
1.未中标投标人的保证金,在中标通知书发放后,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在五个工作日内按来款渠道直接退还。
2.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中标人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后,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在五个工作日内按资金来款渠道直接退还。
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咨询电话:023-63625633。
六、投标有关规定
(一)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分包)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二)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三)同一合同项(分包)下的货物,制造商参与投标的,不得再委托代理商参与投标。
(四)本项目若有补遗文件一律在《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上发布,请各投标人注意下载或到采购代理机构领取;无论投标人下载或领取与否,均视同投标人已知晓本项目补遗文件的内容。
(五)超过投标截止时间递交的投标文件,恕不接收。
(六)投标费用:无论投标结果如何,投标人参与本项目投标的所有费用均应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七)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投标人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投标人,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八)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军队采购网、中国政府采购网、采购与招标网、四川招投标网、中国西部招投标网及采购人单位内网上发布。
八、联系方式
(一)采购人:重庆某单位
联系人:任老师
电 话:023-67923319
地 址:重庆渝北区
(二)采购代理机构: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人:曾老师、温老师
电 话:023-86394748、023-86394745
地 址:重庆市江北区建新东路8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