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招标投标活动违法违规行为典型案例的通报
各县(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各有关单位:
为深入推进全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招标投标领域突出问题系统整治,进一步规范招投标市场秩序,严厉打击招投标领域违法违规行为,充分发挥典型案例的警示教育作用,切实做到以案为鉴、以案促改,现将近期核查发现的3起违法违规案例通报如下。
一、宁夏回族自治区发展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与宁夏至衡工程管理有限公司串通投标案
(一)基本案情
2023年12月18日,固原市清水河流域马饮河水环境综合治理项目(一期)监理一标段进行招投标活动,中标单位为宁夏回族自治区发展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中标金额263765.49元。经查,宁夏回族自治区发展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与宁夏至衡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共同参与该标段投标活动,2023年12月至2024年12月期间,宁夏回族自治区发展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王某、宁夏至衡工程管理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刘某某,二人社保均在宁夏回族自治区发展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缴纳,两家投标企业法定代表人存在同一单位参保关联关系。
(二)违法认定
上述行为违反了《宁夏回族自治区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第二十四条“除《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第三十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三十九条、第四十条规定的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的情形外,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视为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五)不同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者委托代理人、项目负责人、项目总监等人员有在同一单位缴纳社会保险的……”之规定,构成串通投标的违法行为。
(三)处理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六条第一款:“违法行为在二年内未被发现的,不再给予行政处罚;涉及公民生命健康安全、金融安全且有危害后果的,上述期限延长至五年”的规定,上述违法违规行为已超过两年行政处罚追溯期限,不再给予行政处罚。现对上述企业予以通报批评,并纳入重点监管范围。
二、宁夏驰航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弄虚作假骗取中标案
(一)基本案情
2023年12月19日,固原市清水河流域马饮河水环境综合治理项目(一期)施工十标段进行招投标活动,中标单位为宁夏驰航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中标金额3843792.28 元。经查,该公司在投标文件中使用虚假的项目负责人社保缴纳记录,以虚假材料参与投标并骗取中标。
(二)违法认定
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第三十三条“投标人不得以低于成本的报价竞标,也不得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四十二条“投标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招标投标法第三十三条规定的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的行为……(三)提供虚假的项目负责人或者主要技术人员简历、劳动关系证明”之规定,构成弄虚作假骗取中标的违法行为。
(三)处理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六条第一款:“违法行为在二年内未被发现的,不再给予行政处罚;涉及公民生命健康安全、金融安全且有危害后果的,上述期限延长至五年”的规定,上述违法违规行为已超过两年行政处罚追溯期限,不再给予行政处罚。现对该企业予以通报批评,并纳入重点监管范围。
三、宁夏正鑫华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招标代理违规案
(一)基本案情
2023年10月,彭阳县王洼电厂余热至县城供热管网项目一标段招标代理工作由宁夏正鑫华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承担。经查,该公司在代理过程中存在以下违规行为:一是潜在投标人在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提出异议后,该公司未在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依法作出答复;二是编制的招标文件存在不完整、无针对性等问题,影响正常评标工作,导致后续产生异议和投诉。
(二)违法认定
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第十九条“招标文件应当包括招标项目的技术要求、对投标人资格审查的标准、投标报价要求和评标标准等所有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以及拟签订合同的主要条款”及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二条“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资格预审文件或者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提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2日前或者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之规定,构成招标代理违规行为。
(三)处理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六条第一款:“违法行为在二年内未被发现的,不再给予行政处罚;涉及公民生命健康安全、金融安全且有危害后果的,上述期限延长至五年”的规定,上述违法违规行为已超过两年行政处罚追溯期限,不再给予行政处罚。现对该企业予以通报批评,并纳入重点监管范围。
上述 3 起案例中的违法违规行为,严重扰乱了招标投标领域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损害了招投标参与主体的合法权益。全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招标投标各方主体要深刻汲取教训、引以为戒,严格遵守有关法律法规与政策要求,依法依规开展招投标活动。各县(区)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要持续加大监管力度,常态化开展监督检查,依法从严查处违法违规行为,切实营造公开、公平、公正的招标投标市场环境。
固原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6年8月19日
来源:固原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