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哈密市:2013年完成政府采购1.56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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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14年01月02日
政府采购被喻为“阳光采购”。推行政府采购能够节约财政资金,规范财政支出,对促进源头反腐,推进廉政建设具有重大意义。
1-12月,哈密市政府采购完成15592.7万元,采购预算为18294.4万元,节约资金2701.7万元,节约率为14.8%。其中12月份完成采购金额2059.2万元,采购预算为2305.5万元,节约资金246.3万元,节约率10.7%。
近年来,采购办加大贯彻《政府采购法》力度,提高工作效率,改进工作作风,加强财政资金的管理,切实维护政府采购的严肃性,牢固树立服务意识,使得政府采购工作不断扩大,把这项利国利民的好事办好。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