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枣阳“三个主动”接受监督
https://www.scbid.com
发布日期:2014年05月13日
湖北省枣阳市政府采购中心(以下简称"采购中心")在严格项目规范操作的同时,积极主动与该市政府采购办公室(以下简称"采购办")做好对接工作,切实把集中采购执行各环节工作置于有效监督之下,从严把关,确保了批转项目的有序运转、高效完成,得到了监管部门的充分肯定。
自2005年底实行管采分离以来,采购中心正确处理与采购办的关系,做到了"三个主动":一是主动接受监督。招标文件制作完成后,送请采购单位和采购办审查把关,各类信息经采购办审核后方才发布,采购项目开标时邀请采购办相关人员参与监督。对公开招标项目及有较大影响的民生项目的开标,采购中心还邀请该市监察局领导参与现场监督。二是主动报告结果。每个项目完成后都及时写出评标报告,简要介绍过程和结果,并请监管部门帮助分析操作得失及技巧,以利于今后工作开展。三是主动送档备案。对应备案的文档资料专人负责搜集整理后及时报送采购办归档备查。
来源: 政府采购信息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