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改革促代理机构转型谋出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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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15年05月20日
四川省于今年3月启动了2015年度四川省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监督检查工作,并于近日进入书面检查阶段。这一系列动作引人关注,也让人们不禁把目光投向政府采购工作当中另一个特殊的参与者——政府采购代理机构。“代理机构属于政府采购工作环节的主体之一。”业内人士指出,从某种程度上来讲,代理机构是政府采购工作进程的推动者和执行者。为此,近日记者走访了我省部分政府采购代理机构。
□记者 李梓溶
取消准入门槛:入行容易 经营不易
根据四川省财政厅采购监管处的统计数据显示,截至目前在我省注册登记的政府采购代理机构一共163家。而仅仅在一年之前,这一数字不到140家。短短一年的时间,发生了什么,让代理机构的总数快速攀升?
自去年8月,取消了对政府采购社会代理机构资格认定的行政许可后,大量新兴公司如雨后春笋般涌现。成立虽易,但运行不易。目前,我省代理机构规模普遍不大,代理市场各主体之间的差异却较大。据一资深业内人士介绍,代理机构规模在100人以上的仅占10%不到。“做得好、较知名的机构就那么几家,比如四川国际招标公司、四川中意招标公司、四川五洲招标公司、中金招标有限责任公司四川分公司、中机国际招标公司等,总数仅10家左右。”除规模以外,其代理业务额差距也十分明显。“行业中最高的一年可以做到近千个项目,而最低的可能一年都开不了张。”尤其是新兴公司,虽然名义上已入行,但在业务上还有较大的差距。“新公司的出现,目前来看对我们的业务没什么影响,因为他们对于业务、政策法规都还不甚了然,我们的优势他们一时还取代不了。”一资深代理机构相关负责人说。
放开收费标准:符合市场规则良性竞争还需自律
今年3月起,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进一步放开建设项目专业服务价格的通知》明确要求:放开了招标代理费实行政府指导价管理的建设项目专业服务价格,进而实行市场调节价。“虽然该政策并不是专门针对政府采购行业,但其影响仍然深远。”据四川中意招标公司相关人士介绍,政府采购一直未有专门的代理机构收费标准,多年来行业默认招标代理费为其参照标准。
放开收费标准于行业而言是好事,也带来了新的烦恼。一位不愿具名的机构负责人称,行业当中有那么几家公司利用放开收费标准这一东风,在业内开展起恶性低价竞争。“这种风气太不好了,本来政府采购的单项项目利润就低,如此一来,做一单生意还会亏本。”据该负责人说,这类小公司在价格上敢于跟大公司PK,在于其运营成本本来就低,他希望这类公司应把目光放长远,加强自律,否则不规范的做法将衍生出项目的不规范。
意义积极:行业转型 向专业化发展
《政府采购法》颁发至今,已有12个年头了,我省不少代理机构都是伴随着行业的成熟而成长起来的。虽面临着阵痛期,但对于未来的走向,他们大多抱有清醒的认识和信心。四川国际招标公司相关人士认为,放开收费标准的积极意义显而易见,将倡导行业向更好的方向发展,而采购人面对代理机构时,没有了资格和价格的标杆,必将更看重代理机构的实力。“比如可提供更多更好的增值服务,适当的收费上浮,采购人也愿意接受,这也将促使行业转型,更符合市场竞争规则,而不再仅局限于单纯的业务代理。”
业内人士认为,代理机构摆脱了资质等各类约束,以更自由更市场的态势生存,必将迎来更多挑战。行业需求已经不仅仅局限于招标代理,应该从埋头于程序性工作的招标代理机构向专业化的采购咨询机构或投资项目管理机构发展。
(原标题:代理机构:改革阵痛促转型谋出路)
来源:四川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