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招投标“红头文件”3年清一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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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16年03月29日
北京晨报讯(记者 王海亮)今后,本市招投标领域“红头文件”的有效清理和规范,将有一套长效机制。市发改委、市住建委和市法制办共同制定的《北京市建立清理和规范招标投标有关规定长效机制实施意见》近日印发,明确提出,本市将建招投标规定定期清理机制,各区政府、各部门以“红头文件”设置行政许可、限制市场竞争的,一律取消。
《意见》提出,本市将建立招投标规定定期清理工作机制,每3年至少进行一次全面清理,如下几种行为将被纠正:违法通过规章和规范性文件设置审批事项和收费项目,以备案名义变相实施审批,干预交易主体自主权;同时,清理各文件中与法律法规相冲突的内容。对于各区政府、各部门以“红头文件”设置行政许可,限制市场竞争,以及违法实施行业保护和地方封锁的,一律予以取消。《意见》要求,清理过程和结果向社会公开,接受社会监督。
《意见》还提出加大招投标规定备案审查力度。市、区招投标行政监督部门应将本部门发布的招投标有关规范性文件报本级政府法制工作机构登记、编号、备案。政府法制工作机构应对备案文件进行实质审查,做到有件必备、有错必究,重点审查内容包括:违反上位法,擅自设置审批事项,增加审批环节,以注册、登记、备案为名变相审批,干预当事人自主权,搞地方或行业保护,增加企业负担等。
来源:北京晨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