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义网贵港12月17日电(记者 邓铁军 通讯员 李裕)近日,广西壮族自治区贵港市检察院职务犯罪预防局检察官在监督一个旅游工程建设项目在招标时,发现投标人标书材料不符合招标规定,建议主办方重新组织招标并获得采纳。据悉,贵港市检察院已多次派员参与监督重大工程项目的招投标活动,并同步开展职务犯罪预防,受到市委、市政府和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充分肯定。
贵港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负责对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的管理和服务,也是各方利益博弈的场所。2015年,这里发生了一起影响较大的职务犯罪案件。一个工程老板梁某为获得 该市一所医院综合大楼的工程项目,找到时任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主任、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站站长的覃某,请求覃某在项目招投标过程中给予帮助,并承诺事后给予一定的好处费。覃某答应了梁某的请求后,利用职务之便,将评标专家库的部分专家名单提供给梁某,并介绍认识。事后,覃某收到了梁某10万元人民币感谢款。
最终,覃某的违法行为被检察机关查处,医院综合大楼项目的招投标被废标后重新进行招投标,给国家造成了经济损失,在社会上造成不良影响。
针对该起案件,贵港市检察院向该交易中心及其主管部门开展职务犯罪预防工作,并提出“完善评标制度”“推行评标专家数字化管理”、“加强在册评标专家廉洁教育”等多项检察建议,化减招投标领域涉职违法犯罪隐患,获该交易中心及其主管部门欢迎和采纳。
为进一步加强预防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过程职务犯罪的发生,确保招投标活动公平、公正、透明,维护建设工程交易秩序,贵港市检察院主动与市住建委、审计局、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等相关部门协商,确立了重大工程建设项目检察监督机制,确定凡是估价在3000万元以上的工程建设项目以及部分重点项目的招投标,负责单位必须邀请检察院派检察官到场,对招投标活动进行监督。这些重大项目在招标前,负责单位要在开标前要向检察机关发出“开标会监督邀请函”,邀请检察院派出检察官到场监督。
自2016年6月开始至12月,贵港市检察院已检察官到场监督了城区道路白改黑项目 、棚户区改造项目、过江大桥道路项目等7场次的招标。对评标专家抽取是否合规合法、投标人是否如期入场、标书制作是否符合规范、招标过程所有程序是否公平公正等与招投标法规相关的内容都进行监督。现场发现并已依法依规纠正了投标人不规范不合规不合法情形2次,并提出多次检察建议,均获得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和主管部门的认可和吸纳。
此外,贵港市检察院派出检察官送法上门,到市住建委开展工程建设招投标领域廉政教育讲座,组织市住建委党员干部到该院的预防职务犯罪警示教育基地参观,筑牢党员干部拒腐防变的思想道德防线,为重大工程的顺利推进罩上一道防护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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