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建立批量采购制度 供应商参与更踊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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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09年05月11日
近日,山东省济南市政府采购中心出台了批量采购制度,此举为降低采购价格、提高采购质量、发挥规模效应奠定了基础。
据悉,现阶段济南市本级政府采购很多办公设备多为零星采购,批次多、数量少、金额小,而且项目采购覆盖面窄,操作成本高,规模效益低。济南市政府采购中心结合采购审批表集中受理的特点,打破了单位、行业的限制,在财政部门的监管下,对办公设备等一般性常用和通用物品,进行集中批量采购,在开标时多部门多包采购,既提高采购效率,又节约更多的财政资金,更大程度地提升市级政府采购的规模优势。“进行批量采购的项目要进行一系列的前期准备,在统一的技术指标确定后组织采购。”该中心负责人说。
据了解,在实施批量采购制度之后,该中心受理委托时将先对采购单位的采购品种进行分析、分类,然后进行充分的市场调查,并与采购人沟通,确定以通用的技术指标作为采购需求,采用适合的采购方式进行采购。各采购单位统一明确供应商资格条件、技术指标、质量要求、售后服务、交货时间和付款方式等内容。之后,该中心再根据统一的技术指标编制采购文件,报各采购单位进行审核,根据采购方式组织采购。经采购选取符合要求的中标或成交供应商。由于实施批量采购后供应商参与将更加踊跃,从而会在一定程度上降低采购价格。
来源:政府采购信息报